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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发布时间: 2022-01-25 00:38:40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办字〔2021〕4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镇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高州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

  1.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1月开始,时间为期一年。

  2.2021年1月成立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新垌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21年1月组织召开全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镇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新垌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2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法院在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教育整顿扎实有效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直接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动员有力、部署有序、落实有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教育“培根筑魂”、党史教育“明理增信”、警示教育“释纪促廉”、英模教育“提气聚力”,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三是狠抓问题查纠。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会传达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具体政策,向干警及家属发出公开信,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干警填写个人自查报告。抽调21名业务骨干成立5个问题线索核查小组,对省指导组、市整顿办、市委巡察组交办转办和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党组书记、纪检组长逐案听取汇报,对查实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是狠抓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三遍访”、志愿者服务、“法律五进”等活动,严格落实网上立案、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电子送达等便民诉讼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经济债务、房产物业、医患劳资五个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是狠抓成果转化。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案30271件,结案24718件,同比分别上升29.5%和60.2%,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3.4%,结案率71.3%、结收比82.9%,均位居全省第1,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全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法院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规定,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法院精细化管理和司法作风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等六大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院工作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开展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深化查纠整改,推动自查从宽与被查从严相互作用、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互促进、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互贯通,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权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网上立案、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等便民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把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服务大局、审判执行、诉源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整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3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4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的意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损害营商环境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抚州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高度警醒、警钟长鸣,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一批问题、梳理起底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套协同机制等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我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推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四、整治内容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以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一)行政审批方面:“只跑一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备案、确认等形式行审批之实;

  并联审批不畅,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放率不高;

  暗示推荐、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设置障碍,以及“怕慢假庸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行政执法方面: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或重复多次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旅局、抚州海关、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等。

  (三)政策兑现方面: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执行国家和省、市惠企政策特别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政策措施不到位,或在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

  长时间未能完成评审、审计,导致拖久民营企业工程款或其他账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

  (四)干预插手方面: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在招投标、项目发包、土方工程、物品采购、材料供应、消防水电安装、中介服务等方面,围标串标、规避法定程序,或违规向企业暗示推荐、打招呼、介绍指定亲朋好友承揽,谋取不正当利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五)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客户端、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了解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从而形成全市上下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刊登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信访举报电话、信箱,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

  1.开展集体谈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三个讲清楚”:讲清楚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

  讲清楚市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开展部门自查,同时采取召开政企座谈会、入企走访连心、印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倾听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填写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同时要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3),同时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5)。

  市管党委(党组)要将填写好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同时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存在上述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管县处级干部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说明情况;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市发改委将汇总发现的、受理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2.开展专项检查。由市发改委牵头,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专项整治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3.实行重点抽查。“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紧盯“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切实运用好营商环境通报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督促有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避免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反弹。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实效。配合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日常监督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报送至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研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迅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推动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专项整治合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提出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提升。同时对专项整治专中发现的重要线索要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三)确保整治成效。专项整治要以发现、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担当实干,主动作为,力戒敷衍应付、不推不动、过度留痕、工作“作秀”、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法院决定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2021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6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意见要求,对照区政府督查室工作交办单安排部署,为抓好我区卫生健康行业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全系统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区卫生健康行业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就软环境建设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整治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抓手,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通过优化医疗服务、优化就医环境,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坚持推行“急、快、准、需、情”的服务标准(急诊突出“急”,门诊突出“快”,检查突出“准”,治疗突出“需”,护理突出“情”),坚决杜绝“生、冷、硬、推”“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现象。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控体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做到“诊疗零缺陷”和“质量零投诉”,避免医疗责任事故和重大技术事故发生。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医德医风承诺制度,药品用量监控、公示制度,用药合理性评价制度)和“四项公开”(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药品采购信息,公开群众测评医德医风满意度信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坚决杜绝购销中吃回扣等不良行为。

  (二)加强建设,提高卫生保障能力。开展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造,确保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医务人员水平。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预测预警能力建设,规范疫情网络直报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依法行政,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公开,实行动态运行。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等活动,真正使群众参与公开、监督公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管能力。严格医疗市场监管,对医疗机构实行计分量化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对外出租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22日)成立卫健系统优化医疗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宣传优化医疗环境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要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表、路线图,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1月25日-2021年7月30日)围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认真梳理分类,要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落实到人。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作风培训。各单位要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将在本次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的初步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统一上报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

  2021年1月25日为第一次报送,自2021年3月9日起,每一个月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直至整改结束并报送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纸质版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17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优化医疗环境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一把手签字盖章上交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对自评中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要确保优化医疗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组织机构,把活动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责任到人,抓好落实,构建领导带头、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以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以规范服务为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以法律法规、党章党纪为内容的法纪教育,并把教育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积极倡导奉献社会的宽阔襟怀、热心为民的高尚情操、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的工作作风。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统筹兼顾、搞好配合,实事求是、重在落实”的原则,把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形象,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检验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准,使二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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