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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读书感悟14篇

发布时间: 2022-02-01 17:40:27

五年级读书感悟14篇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1

很多人都认为出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出名能得到羡慕、赞美和荣耀,这里面也包括我。但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后,我完全改变了这种看法。

柴斯特是一只小蟋蟀,它原先只是乡下的一个土老帽儿,一次搭错了车来到了美国纽约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到。在还不适应城市环境时,它半夜磨牙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两元钱,后来在和塔克老鼠、亨利猫举行宴会时,又引起了火灾。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要将柴斯特赶走。就在这时,柴斯特不经意地鸣唱起了在宴会上学会的《重归苏莲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回忆,这才留了下来。此后,它天天在报摊里演唱,轰动了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一时间,柴斯特名声大噪,并且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了幸运——每天的报纸都能迅速地卖完。可表演了一段时间后,柴斯特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快乐,决定回到乡下的家乡去。

柴斯特出名后为什么觉得不快乐呢?因为在出名之后,它受到了很多约束:首先,一天两次音乐会,不管它心情好坏,它都得按时演奏,这使它感觉很“累”,结束时。其次,柴斯特很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也不喜欢“音乐会那一只只肮脏大手的试图抚摸”。这使柴斯特特别怀念过去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于是,在一个夜晚,它跳上最后一班火车,回家乡去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机会,柴斯特为什么还是感到不满足?在有些人看来,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而亨利猫所说的一段话,恰恰说明了答案:“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出名带来的荣耀虽然也能让柴斯特感到满足,但同时也带来了疲倦和约束,它渴望能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家乡的草地上,心情轻松自在,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或阳光晒得身子暖和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这是随心所欲的鸣唱,没有一点儿约束,也不需要理会周围观众的眼光。对于柴斯特来说,这比音乐会带来的快乐强多了。

出名的快乐和自由的快乐,哪个才是真正的快乐呢?我想,如果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出名风光无限,但有太多的约束,自由无价,没有什么可以替代!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2

谈起课外阅读,我便兴奋不已,尤其是《三国演义》,更是让我如痴如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骁勇善战的关羽,沉稳的刘备,一身是胆的赵子龙……,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曹操割须弃袍是书中的一个精彩片段。当马超说长长胡子的人是曹操时,曹操立马割断胡须;当马超说穿着红袍的是曹操时,曹操又脱下红袍,弃之于地。曹操这幅狼狈不堪的模样使我哭笑不得,没想到三国时期“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也有如此落魄之时。

再说说周瑜,论才智、计谋,当今社会又有几人能与他媲美,但他的死又意味着什么。他因为嫉妒诸葛亮,被活活气死,临死前的一句千古名言流传至今,那便是:“既生瑜,何生亮。”从侧面折射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即使人再聪明,但肚量小,也是没有用的,只会重蹈周瑜的覆辙,是成就不了一番事业的。

今天,我就在这与您煮酒论三国,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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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读书感悟篇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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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读书感悟篇4

前几天,我重温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虽然读过很多次,但每一次读后都让我有很大震撼。

这本书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盒,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却幸运的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憨厚的亨利猫和一个爱他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一开始。犯了许多事:吃了半张两元纸币,引起了“火灾”……但后来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心,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拜托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柴斯特不喜欢“名人”生活,想念起乡下的自由自在。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之下,终于回到了故乡。

可能有人会疑惑: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市里站稳了脚跟,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怎么还会在事业巅峰之时提出退隐呢?柴斯特向往着自由和快乐,而旁人羡慕出名。

正如那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他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感觉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的,荣誉虽然是件好事,同时让他感觉非常的疲惫。过去在家乡的时候,只要太阳照的正舒服,或是到了月圆时分,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情放声的鸣唱一段。但现在成名了,不管他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在早晚各表演一场。另外,他也不喜欢那么多人围着他看,不喜欢在一个笼子里,人类只会用脏乎乎的手摸它的翅膀,要不就是把钱币扔进旁边的钱匣子里,他不喜欢这样的情景。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今天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名,当上明星,好不容易人气正旺的时候,突然让我们返家归隐,我们能愿意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只会说:固然是自由好,但是有钱吗?有记者采访吗?能上电视吗?有洋房吗?有车吗?有一身的才华,却不能展现出来,那岂不是埋没了一件人才?如若都是如此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不就没有人才?那么这个社会也就不会如此繁华了。

其实,这些说法都没有对错,只是个人的观点不同。柴斯特喜欢自由的快乐,人们喜欢成名的快乐。

这些快乐,到底是孰乐?这就要看个人的选择了。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5

以前,除了《西游记》之外,我没有接触过四大名著,这个暑假没有作业,我就用这些时间攻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册是《水浒传》。

没有接触这部书的时候,我只淡淡的了解到《水浒传》中有一百零八位好汉,并没有什么感受。

读过这本书之后,我终于有了自己对《水浒传》独有的见解。

一开始读的时候,我对它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这是一部古书,有些词不大理解,读起来枯燥无味,就因为这本书中不认识的字太多,翻字典就翻了无数遍,以至于一些常用部首的页码都记得滚瓜烂熟了。

但后来,我逐渐对它有了兴趣。那些好汉当中,我最喜欢李逵。李逵粗心大意,直爽豪迈,只要一出去就必定惹祸,但我反而喜欢李逵这样的性格。在宋江等受到招安之后,李逵打仗时,折了一名助手,虽是一个悲惨的场面,但是在描述李逵时有一个词—“哭奔回来”,让我哈哈大笑。我在前文之中,从来都没见过李逵哭过,在这里李逵却洒下了对他来说极为罕见的泪水,也可见其重情重义的性格。

其次,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宁死不屈,大义凛然的英雄品质,也使我为之动容。每次有一位好汉落难,宋江必会竭尽全力,救其还寨。而每次,有哪个好汉被抓,都是始终不屈,求其一死,这种对宋公明的忠诚,我想,也是宋公明的义气所换来的吧。

书至末尾,也带上了“悲剧色彩”。本来百战百胜的宋江带好汉们去讨方腊时,却每每折将,读到这里时,我流过不止一次泪。

但最感动的章节,当属小说的结局—第一百二十回。卢俊义被奸臣用水银毒死,让我十分气愤。宋江最后也没逃过这一死。后来,李逵、吴用、花荣随宋江而去,更是让我潸然泪下。

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描述得当。

而从作者的角度来看,一百零八个人,各有各的性格,难度很大,但是,作者施耐庵却把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形象塑造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令我佩服之极。

《水浒传》,彻彻底底的把我折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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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读书感悟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水浒传》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名著,也是一首歌颂英雄豪杰的赞歌。这部著作描写了108将,他们聚在一起全靠一个“义”字。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字,所以兄弟们才会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字,才成就了水泊梁山的庞大军队。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从这部鸿篇巨制中我懂得了如何对侍朋友。

宋江就是我的榜样,他虽然武功不高,计谋不深,也没什么独门绝学,但却坐上了头把交椅!那是因为他结交朋友全凭一个“义”。他仪仗疏财,视朋友于手足。与李逵喝酒时,他给李逵买了好多肉,但并没有斤斤计较,而是完全不挂心上。其他兄弟都打心眼儿里佩服他。朋友就应该和他一样,讲义气。

我挺喜欢“行者”武松的。他本来是在官府里谋职,但遭到小人馅害,无奈来到梁山。武松很勇敢,他路过景阳岗,听说那里有一只凶猛的老虎,经常出来祸害人,路过这里的人都不敢走。可武松一点也不害怕,他趾高气昂地说老虎在我看来就是一只大虫而已。他一气之下喝光了十八碗酒,趁着酒劲,赤手空拳硬是把那头老虎给活活打死了!大家听说后纷纷来向他道谢,真是为人民除害了!人们送他了一个称号“打虎英雄”。

但我更喜欢李逵,他虽然颇有些野蛮,遇事不分青红皂白,总是动不动就动手,结果总没有好事。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魄。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一种英雄气概,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仗义,这点让我的心由为触动。我想了想,如果他是我的朋友,我相信我其他的朋友肯定没有他这样的魅力!不是因为他的面貌,也不是因为他那高挑的身材,就这一点,在别人眼里不过就米粒那么大,可就是米粒这么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都快要“灭绝”了!

《水浒传》这部书写出了108个好汉的不同人生,不同性格,但同样是一个信念-为民除害,劫富济穷,的确是一本值得耐人寻味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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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读书感悟篇7

老师推荐我们去买高尔基的《童年》来看,我被主人公阿廖沙凄惨的童年生活深深刺痛了: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幸亏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会用自己胳膊为阿廖沙挡鞭子,尽管每一次会被抽得红肿,他也不后悔。最后这个善良的,强壮的人,却被活活的压死了,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我觉得阿廖沙的童年是令人窒息的,那时候的人没有亲情可言,他们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如果不是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的支持和爱护,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就更加黑暗了。

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真是太幸福了,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还有老师慈母般的温暖,欢乐的音符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跳动。我问过许多同学,“挨打”是是什么滋味?他们都说不知道,因为我们的父母从来不会真正的毒打孩子,我们自然无法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但是我从书上的描述中可以知道那一定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入骨髓的痛苦。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里,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暴力,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在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的过程中茁壮成长,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幸福和快乐的。

天哪,不比不知道,这样一比较,终于明白了“天壤之别”这个成语的意思了。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花花绿绿的钱堆着,被爱包围着……但是我们总是不知足,总是想奢求更多。

从现在开始吧,我决定不再奢侈,不再浪费;开始为长辈着想,为他人着想,体谅他们,爱护它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童年生活留下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8

最近,我读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当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放下书时,我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生活,跟高尔基的童年时多么的不同呀!

《童年》讲述了阿廖沙四岁时,父亲逝世。他跟随母亲到了外祖父家。之后,母亲又远走他乡,四处飘泊。阿廖沙从小与外祖母外祖父相依为命。外祖父因为缺钱,十分专横、残暴,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外祖母则是慈祥善良,教会了阿廖沙明辨是非,像一只蜡烛,点亮了阿廖沙的人生之灯。阿廖沙还认识了聪明能干的小茨冈、落魄的“好事情”,还亲眼目睹了小茨冈的死亡……每个人不同的性格,都给阿廖沙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他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了他的童年。

其中我最喜欢阿廖沙的外祖母,她善良、乐观、坚强,竭尽全力地关心和保护着阿廖沙,尽量不让他受到伤害。她用她的宗教、童话故事和她的歌声教会了阿廖沙正义、善良。虽然生活非常艰辛、屈辱,但她还是保持着一颗宽容的心。

全书毫无保留的揭露了沙俄统治的黑暗,批判了社会对人性的扭曲。赞扬了以阿廖沙为首的一代俄罗斯新人正直勇敢、不惧黑暗的精神。

把阿廖沙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比一比,是多么的不同啊!阿廖沙从小失去了亲人,没有了生活依靠。外祖父家的生活又是那么的清苦,但他没有受外祖父的影响,变成一个暴躁、贪婪、自私的人,而是像他外祖母一样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比他那时优越几千倍、几万倍,我们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好好珍惜,成长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吗!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9

很多人都认为出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出名能得到羡慕、赞美和荣耀,这里面也包括我。但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后,我完全改变了这种看法。

柴斯特是一只小蟋蟀,它原先只是乡下的一个土老帽儿,一次搭错了车来到了美国纽约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到。在还不适应城市环境时,它半夜磨牙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两元钱,后来在和塔克老鼠、亨利猫举行宴会时,又引起了火灾。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要将柴斯特赶走。就在这时,柴斯特不经意地鸣唱起了在宴会上学会的《重归苏莲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回忆,这才留了下来。此后,它天天在报摊里演唱,轰动了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一时间,柴斯特名声大噪,并且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了幸运——每天的报纸都能迅速地卖完。可表演了一段时间后,柴斯特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快乐,决定回到乡下的家乡去。

柴斯特出名后为什么觉得不快乐呢?因为在出名之后,它受到了很多约束:首先,一天两次音乐会,不管它心情好坏,它都得按时演奏,这使它感觉很“累”,结束时。其次,柴斯特很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也不喜欢“音乐会那一只只肮脏大手的试图抚摸”。这使柴斯特特别怀念过去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于是,在一个夜晚,它跳上最后一班火车,回家乡去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机会,柴斯特为什么还是感到不满足?在有些人看来,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而亨利猫所说的一段话,恰恰说明了答案:“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出名带来的荣耀虽然也能让柴斯特感到满足,但同时也带来了疲倦和约束,它渴望能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家乡的草地上,心情轻松自在,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或阳光晒得身子暖和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这是随心所欲的鸣唱,没有一点儿约束,也不需要理会周围观众的眼光。对于柴斯特来说,这比音乐会带来的快乐强多了。

出名的快乐和自由的快乐,哪个才是真正的快乐呢?我想,如果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出名风光无限,但有太多的约束,自由无价,没有什么可以替代!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10

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描述了住在绿山墙的马修和玛丽娜兄妹,原本打算到孤儿院里领个男孩来帮他们,但却领了个女孩安妮。安妮来到马修家,生活得很快乐。她用自己善良的心赢得了人们的喜爱和真挚的友谊。但马修的全部存款,因存放的银行的倒闭而全没了,马修受不了这样大的刺激死亡了。后来,玛丽娜被检查出眼睛有问题。当玛丽娜打算卖掉绿山墙时,安妮决定放弃学业,留下来陪玛丽娜。后来安妮为了马修和玛丽娜认真读书考上了皇后学院,争取到上雷多蒙大学的机会,这是她的希望啊!但安妮却放弃了,她回到绿山墙照顾了失去哥哥眼瞎的玛丽娜,她在绿山墙当了教师。

我觉得这是安妮的感恩。我觉得每个女孩都应该像安妮学习她执着、真诚、善良的心。现在,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好像隔离的越来越远了,虽然有很多人竭力去帮助别人,用温暖来融化整个世界。如果我们都能像安妮那样,把友情、亲情以及那些美好的东西看的很重要,那么一定会少许多邪恶的事。学会有一颗大自然的心,和大自然交朋友。

每当我读到绿山墙景色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五彩缤纷的世界,和当时的情形,仿佛我就在绿山墙。在这本书里我最最欣赏的一章,它充满恐惧和欢乐,它就是第二十章‘百合公主’的灾难,剧情是这样的:在某日下午露西琴恩以及戴安娜在树下,正巧碰见安妮,她也加入了,安妮演艾伦公主,露西演亚瑟王,戴安娜演兰斯洛,他们把艾伦公主推下河,艾伦公主躺在木板上,在小河中流啊流,不知过了多少分多少秒。突然,在一座桥下面,板破了,安妮不得不爬到桥梁柱上面,正好吉鲁伯特划着小船经过,把安妮救了下我来。好险哦·····

看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干什么都要坚强。安妮有一点跟我一样,想象力太丰富了,想象有什么幽灵之类的。但她教会了我,什么想象都不是现实的,也教会了我干什么事情不能马马虎虎,吊儿郎当的。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11

前几天,我重温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虽然读过很多次,但每一次读后都让我有很大震撼。

这本书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盒,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却幸运的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憨厚的亨利猫和一个爱他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一开始。犯了许多事:吃了半张两元纸币,引起了“火灾”……但后来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心,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拜托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柴斯特不喜欢“名人”生活,想念起乡下的自由自在。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之下,终于回到了故乡。

可能有人会疑惑: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市里站稳了脚跟,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怎么还会在事业巅峰之时提出退隐呢?柴斯特向往着自由和快乐,而旁人羡慕出名。

正如那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他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感觉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的,荣誉虽然是件好事,同时让他感觉非常的疲惫。过去在家乡的时候,只要太阳照的正舒服,或是到了月圆时分,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情放声的鸣唱一段。但现在成名了,不管他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在早晚各表演一场。另外,他也不喜欢那么多人围着他看,不喜欢在一个笼子里,人类只会用脏乎乎的手摸它的翅膀,要不就是把钱币扔进旁边的钱匣子里,他不喜欢这样的情景。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今天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名,当上明星,好不容易人气正旺的时候,突然让我们返家归隐,我们能愿意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只会说:固然是自由好,但是有钱吗?有记者采访吗?能上电视吗?有洋房吗?有车吗?有一身的才华,却不能展现出来,那岂不是埋没了一件人才?如若都是如此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不就没有人才?那么这个社会也就不会如此繁华了。

其实,这些说法都没有对错,只是个人的观点不同。柴斯特喜欢自由的快乐,人们喜欢成名的快乐。

这些快乐,到底是孰乐?这就要看个人的选择了。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12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童年,而且都会有不同的“精彩”,可能是快乐的,可能是悲伤的,可能是富裕的,可能是贫穷的……就连高尔基也拥有着一段令他难忘的童年,之所以难忘,还要归功于《童年》这本书吧,仔细地翻阅着本书,静静地走进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的童年……

这本书的个个角落都体现出了阿廖沙家境的贫寒,不过,他的外祖父是开染房的,但随着家业的衰落就变得脾气特别、极其的暴躁,像个爆竹一样,一点就着,还动不动就打阿廖沙。当然了这种环境未必能让阿廖沙成为前苏联最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之所以,让她这样功成名就,那得归功于他的外祖母,以及小茨冈(伊凡)等一些心地善良的人,就是在他们的鼓舞下,造就了一个充满爱心的高尔基。在有一段时间中,外祖母与阿廖沙相依为命,每每读到“外祖母拿着阿廖沙挣来的钱默默地留下了眼泪”,我也会情不自禁的被书中的情节感动而与书中说的那样,留下了眼泪。

书中还有几个比较受我关注的两个人物,其一就是“外公为阿廖沙讲述伏尔加河上的纤夫”里的卡希林。她的凶恶残暴已经是出了名的。她其实也有个性么,例如:唯利是图,薄情寡义等等,我不说大家也能看得出来这些词全是贬义吧,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她呢,在整本书中与阿廖沙成了对比,也是市井小市民的典型形象罢了。

那另一位呢,便是伊凡诺夫娜了,也比较有名,不过,她可是俄国文学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她也比较勤劳、善良、乐观,有时也比较聪明,而且还十分刚强果敢嘞。

这本书不仅仅只在情节上跌宕起伏,曲折动人,描写方法上也是值得一提的。《童年》运用了从儿童观念与成人的视角。一方面,从儿童视角光差描写生活,让童年更加生动活泼,活活鲜鲜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另一方面,作者有偶尔以成人的视角评点现实,是文章富有思想性与哲理性。

语言上也有着艺术的脚印,特点便是活泼,经常经常将场面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后给人一种身临其中的感觉,这既是语言上精华。

或许,你的童年经历着不同样的迁变,或许你的童年已经远去,我想说的是,不论,你的童年是快乐是悲伤,都请你珍惜,更何况已经逝去童年的人们,因为,童年,属于你的只有一次。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13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安妮·雪莉的孤儿在她身上所发生的一些事情。

在我每次读书时,看书总是一目十行,有时还不想看书,是安妮让我对读书的习惯有所改变。

安妮是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还很会说话(说的几乎是废话)。再一次一次的困难中,都能自己解决。就说安妮不能和戴安娜玩的那件事吧!

安妮是一个无依无靠地孤儿,她瘦得皮包骨头,脸上长着雀斑,头发也是很可笑的红颜色,但她很幸运地被马莉拉和马修兄妹所收养。一个十一岁的女孩。一头红发,一脸雀斑。她的父母因染病死去。就这样的一个女孩,对生活从不悲观。后来,她被绿山墙的一老兄妹马修、马瑞拉收养。她的嘴巴一刻也闲不下来,总爱现入无边无际的幻想之中。马修很喜欢安妮的性格,因为她爱幻想爱说话,对一切事物都很喜爱,当她被带到绿山墙的时候,她却被马莉拉的态度所刺伤,我能体会出来安妮是一个很敏感的女孩,她又有和我一样的暴躁的脾气。

马修很喜欢听安妮说话,安妮讲话啰喱啰嗦,马修就喜欢这样的女孩子,而马莉拉先前对她的态度不太好,可过了一阵马莉拉一有点喜欢啰哩啰嗦的安妮了。

安妮尽管出身凄凉,但她常常自己温暖地幻想,把一切都不愉快都抛在一边,她想象自己是一个高贵、漂亮、典雅的女孩,她常常幻想着,绿山墙是自己的花园,自己是一个美丽的公主。不仅如此,她还非常有爱心,在马修去世后,马莉拉准备把绿山墙卖掉还债,安妮阻止了她,安妮为了保住绿山墙就退了学,并且留了下来和马莉拉一起生活。

这本书描写的风景很美,我读着读着好像也进入了绿山墙,和安妮一起感受她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说为什么安妮拒绝拿奖学金呢,原来是因为不想离开养育她的马修和玛丽拉,要是我呀,肯定会去拿了奖学金,然后再回来陪妈妈。

怪不得连马克吐温都说:“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最令人感到和喜爱的儿童形像!

我有时会发现,故事中的安妮,就在我的身边。虽然她不断闯祸,但她始终保持着一颗感恩的心,从生活中发现乐趣。

读读这个故事,相信你一定可以交上这个朋友!我喜欢安妮!我要学习安妮!

五年级读书感悟篇14

合上书,轻轻舒一口气,目光缓缓移到了那阳光明媚、树木葱茏的窗外。刚刚读完的那本书——《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小主人公安妮的形象好像浮现在我的眼前。不,应该说是她和他们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安妮·雪莉是个孤儿,当马修和玛丽拉夫妇想在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帮助家里干活的时候,阴差阳错地把11岁的安妮领回了家。马修很喜欢这个有趣的孩子。刚开始,妻子玛丽拉并不喜欢安妮,想把她重新送回孤儿院。在马修的强烈坚持下,他们收养了这个可爱的孤儿,玛丽拉也渐渐喜爱上了她。经过安妮的不懈努力,最终考取了女王学校并且拿到了艾佛里奖学金。就在这时,马修突发心脏病离开了自己,如果再不注意保养,玛丽拉的眼睛也会瞎掉。因此,安妮自愿放弃了奖学金和去大学深造的机会,准备在当地找一份教书的工作,留下来照顾玛丽拉。这时,成绩优异的男生吉尔伯特把自己在阿冯利教书的位置让给了安妮。从此,两人忘记过去,成为了好朋友。

我真的盼望这本书厚一点,再厚一点;内容多一点,再多一点。我想,我已经真切的爱上了安妮,爱上了她那丰富的想象力——可以跟一草一木交朋友和对话,还给他们每个人取了一个可爱的昵称,闪光的小湖、闹鬼的树林……她似乎能把一切悲观的事情,想得美好和浪漫。我爱上了她那乐观向上的态度——虽然自己是个孤儿,但还是始终热爱这个世界;遇到枯燥的几何数学题,又想尽办法去攻克它,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院,在女王学院一年后结业,获得了全校独一份奖学金。我还爱上了她天真淳朴的品质——越到正式场合时,她总是会犯一些小错误,如请牧师的太太来家里吃饭,自己做蛋糕时,错把镇痛涂抹剂当成香草香精来使用;请戴安娜来家里用茶点时,把葡萄酒当成甜酒来饮用,使黛安娜大醉。

我爱她太多太多……

最后,我想用约瑟芬老小姐的话作为文章的结尾:“安妮像彩虹一样有许多不同的色彩,每一种色彩出现时都是非常绚丽的。我喜欢那些能使我爱他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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