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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依法行政计划

发布时间: 2021-10-02 10:29:05

2008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法制部门以公安执法工作为中心,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基层执法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法律培训为抓手,以落实执法责任为保障,切实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为公安中心工作、领导决策和执法实践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1、深入开展“三考”工作。认真总结2007年度“三考”工作经验,表彰奖励“三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公安部、省厅的部署要求,推动各警种、各部门抓好本系统2008年“三考”工作。研究建立“三考”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和充分运用“三考”工作成果,以“三考”促“三基”,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软实力”。

2、积极开展“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部分省(市)公安机关培养和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培养和创建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所队和执法示范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命名一批市级执法示范单位,以执法示范单位为标杆,激励、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上新台阶,形成一批在全市公安机关有影响的执法品牌,着力打造连云港公安执法品牌。

3、深入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活动。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结合培养和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及重点单位帮扶工作,市局继续从法制和各执法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派驻一些执法工作基础较好或相对落后的单位进行专门服务,帮助基层培养、选树执法先进典型,帮扶、提高后进单位的执法工作。

4、继续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科技含量。根据省厅工作部署,积极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深入推进《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网上执法办案和监督工作,制定《网上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提高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水平。试行侦查命案和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大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涉外犯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复杂、有影响的犯罪案件,讯问主要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实行音像资料随案保存管理,提高办理大要案件的质量。推行处警全程录音制度,派出所、交巡警和110处警民警在日常巡逻执勤工作中必须配备录音笔,在处置重大、复杂警情时,除因特殊情况无法或不宜录音的以外,应当进行录音,并保管好录音资料。

二、紧密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5、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在市局直属各业务部门,各县分局中具有执法职责的科、所、队设立专职或兼职法制员,履行指导、把关、法律审核职责,对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通过前移执法监督关口,从源头上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6、建立“回头看”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回头看”促使基层执法单位对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单位在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主体和基础作用。

7、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在深入调研基层执法单位涉案财物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有效规范涉案财物的扣押、登记、保管、发还及处理,防止因涉案财物引发的信访、投诉和诉讼案件。

8、加强执法档案工作。在全市公安机关普遍建立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执法档案,作为落实执法责任的有效载体,准确、全面地反映执法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基础工作。

9、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劳动教养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水平,采取有力措施,深挖劳教案源,依法用好用足劳动教养手段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10、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按照公安部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要求和全省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推行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听证、和解、调解等制度,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本单位当年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诉讼案件总数的60%。

三、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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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源头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接处警、受案、立案、传唤、询(讯)问等源头执法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实现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向源头执法转移,切实规范源头执法行为。同时,加大对源头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法量大的派出所的执法监督力度,抓重点带一般,整体推进基层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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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的监督。将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纳入执法监督范围,考核案件审核部门的审核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核部门在提高县分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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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个案监督。加大对涉法信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劳动教养案件以及各级领导交办的案件的个案监督力度,并在个案监督工作中建立重大执法问题即时通报、现场督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发挥个案监督以点带面的监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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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警种、各部门制定办理刑事、治安等案件的样板卷宗,组织优劣卷宗评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法尺度。

四、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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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细化执法责任。根据《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细化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切实将执法工作作为“一班人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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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责任追究。修改《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追究方式、追究程序,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根本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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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执法问题通报制度。加大对执法问题的通报力度,一般程序性问题由市局法制处在部门网页上进行通报并下发执法建议书,重大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由市局进行通报。基层执法单位因执法出现重大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被市局多次通报的,建议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包片局领导予以组织处理。

五、强化民警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18、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制定《连云港市公安民警法律学习培训规定》,完善民警法律学习培训机制。结合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及公安部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对执法办案民警进行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结合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

19、完善执法问题典型案例讲评制度。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汇编执法问题典型案例,采取深入基层巡回讲评和网上点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案释法,促进执法问题及时整改,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水平。

20、抓好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民警旁听庭审工作。通过出庭应诉和观摩庭审,逐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进而强化民警依法办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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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在全市公安法制系统和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分级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发公安法制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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