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作计划 >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范文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 2021-10-16 15:44:03


  
  20xx年是新一届人大代表行使代表职权的第一年。代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代表机关”的明确定位,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从于服务于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做强平台、创新机制、优化服务,不断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推进“双联系”工作走向纵深,更好发挥代表在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代表工作水平的显著提升。
  
  一、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在常委会议事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是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基础。要坚持“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全面参与,加强代表活动与常委会履职的紧密互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常委会履行职权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所在代表团及代表小组活动,同时与3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保持固定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围绕立法、监督等常委会会议议题,常委会领导每逢双月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诉求。坚持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省人大代表制度。
  
  (三)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相关方面的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本届内每一位基层省人大代表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当地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邀请参加调研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把基层意见和群众呼声带上来;
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做到会前有调研,与会有准备,发言有质量,从一个重要方面提升常委会审议质量和水平。
  
  (四)提高代表对各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度。组织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和熟悉相关议题的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以及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调研等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各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代联委配合相关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增强活动的实际成效。
  
  (五)引导代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人代联委会同法工委有计划地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立法议案、建议,让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全过程,发挥其在立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将人大主导立法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汇集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要继续建设并不断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等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和工作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代表与群众联系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全面落实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双联系”工作,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方式,注重联系效果,线上线下结合,推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适时对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先进典型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创新做法。
  
  (二)公布代表基本信息。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的3名市人大代表。
  
  (三)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实际效用。市县人大组织省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等定期参加接待选民和群众的活动,参加各级人大代表纵向横向联动服务联系群众等主题活动,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联系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鼓励支持省人大代表建立联系群众的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促进代表联系群众的常态化建设。
  
  三、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提高代表依法履职实效
  
  代表依法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组织代表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加强服务保障,着力提升代表活动实效。
  
  (一)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省直单位和设区市省人大代表小组,选好配强代表小组召集人和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召开代表小组召集人和联络员会议,以会代训,交流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建立小组微信群,便于沟通联系、开展活动,努力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为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打好基础。
  
  (二)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地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工作,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集中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就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财政预算、提出议案建议等进行培训,协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的同时,定期给代表寄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扩大代表知识面、知情面,为代表履职创造便利条件。
  
  (三)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常委会的审议议题,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会议期间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代表议案、建议做好准备。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应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既可以按组活动,又可以联组活动,还可以采取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着力提高实际成效,力戒形式主义。
  
  (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人代联委要配合相关委员会做好代表议案的调研、审议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协助做好全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政府领导同志领办、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重点建议相关工作,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的层次和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组织代表跟踪视察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提升按时办结率、办成率和满意率;
坚持关口前移,组织代表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提高代表知情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打好基础;
适时组织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建议,通报表彰先进办理单位;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大数据分析,把代表和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立法、监督的重要依据;
对《xx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总结推广经验,完善沟通督办机制。


  
  (五)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协同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学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人代会会前会中代表议案建议的引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跟踪推进我省重点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
  
  (六)广泛宣传代表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介以及《代表工作》和《江苏人大信息》内刊,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先进典型、代表履职风采的宣传;
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代表工作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代表工作的影响力。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推动代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引导促进代表更好履职为民
  
  落实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引导与管理,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促进代表担当作为,更好地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利。
  
  (一)建立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记实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代表更好履职。
  
  (二)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相关工作。按照《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的规定,年底前布置下一年度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工作,届内实现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在苏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
  
  (三)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的新方法。认真总结经验,与省有关单位建立代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更好地推动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务。
  
  五、加强工作联动沟通协调,指导推动基层人大扎实有效做好代表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指导推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工作,提高水平,取得实效。
  
  (一)多措并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贯彻2015年中央18号文件、省委26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召开会议、调研督查、加强宣传、表彰先进、培训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基层代表工作典型经验。开展开发区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对开发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二)积极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开展。按照《xx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充分发挥联系点乡镇人大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人大主席专设后工作开展情况专题调研,适时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创新做法。


  
  (三)启动街道人大工作地方立法。开展街道人大工作立法调研,组织起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力争年底前提请常委会会议初审。  
  

版权所有:策划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策划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策划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20021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