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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科技监测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10-29 09:30:12

  XX年科技监测处在局领导的领导下,在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各项科研和监测工作,大力开展抗震救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城乡环保一体化833+1工程

  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开展创省模工作,全面启动“833+1”工程中的第二组团创省模工作,指导邛崃市率先启动创国模行动,指导新都、郫县、双流、龙泉驿区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核查。目前新都、郫县、双流已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按照新修定的“xx”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逐项对标,查找差距,向市政府提出了11个方面的整改建议。报请市政府制定了创模复查迎检实施方案和专项目标,近日即将下发,会同局办公室制定了局内部创模复查工作目标,并启动了国家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

  (二)监测管理

  优化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出台《市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办法补充规定》(成环科〔XX〕94号);使环境质量考核更加客观反映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下达了《关于下达XX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的通知》(成环发(XX)34号),为全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创模、创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组织各类环境质量公告的发布。按时向社会公布了市水质、空气环境质量情况,发布各类环境质量公告100余期,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市环境质量会商会,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组织中心站开展了二圈层6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选点建设工作,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行,制定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巡查制度,加大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巡查力度,并及时通报了成华区、武侯区等子站的违规行为。

  积极提高各区(市)县环境监测站技术和管理水平,组织20个区市县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参加省环保局主办的第二届环境监测技能竞赛,配合省环保局对都江堰、武侯区等6个监测站进行了环境监测资质审查。

  (三)环境科技工作

  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完成《中心城区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等科研课题,为全市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支撑。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进展顺利,都江堰玉堂镇灾民安置点生活污水级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已完成了场地三通一平、格栅调节池土方开挖工作以及格栅调节池、设备基础、管网开挖等工作;海峡科技园电镀废水处理系统及回用示范工程已完成废水处理池主体工程。

  (四)抗震救灾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立即启动环境应急监测,及时发布环境信息,配合专家预测次生灾害,为上级决策和稳定公众情绪起到了较好作用。

  迅速指导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区(市)县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在都江堰南桥建立起环境监测的第一道屏障,对全市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15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2小时/次的加密监测。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在环境应急监测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要求,及时调整环境监测因子,制定了环境应急监测第二阶段工作方案,使监测工作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对因地震造成损坏的温江污水处理厂、都江堰川西化工,紧急启动了环境应急监测,在污水处理厂、川西化工增设监测点位,实行加密监测,24小时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测数据,确保了江安河下游及都江堰地下水水环境安全。

  深入到受灾较重的都江堰市、大邑县、彭州市、郫县、崇州市、新都区、温江区、邛崃市等8地,详细摸底调查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受损情况,据统计,大地震造成上述8个区(市)县环境监测仪器损坏290台(套),其中完全损毁无法修复的有271台(套),经济损失高达890.52万元。同时积极寻求上级部门支持,先后两次以《关于恢复重建市部分县级环境监测能力的请示》(成环发(XX)239号)和《关于再次提请恢复重建市部分县级环境监测能力的请示》(成环发(XX)246号)向省环保局汇报全市环境监测仪器损失情况,并提出了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急需配置的仪器设备。

  积极主动为灾区争取救援支持,通过各种渠道争取援助。主动通过环保部、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环境报、清华大学、大学、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管理局、省及其他省、市环保局,先后组织、争取到中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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