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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挂起廉政“透明镜”

发布时间: 2021-10-09 23:18:34

 安徽挂起廉政“透明镜”

 本报记者周晓东

  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改变一些地方、部门在信息公开上不主动、不及时,以及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的现象。因此,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民革安徽省委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市县两级政务公开机构设置不健全,很少或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较薄弱。一些地方和部门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回应不力。

  信息公开“四多四少”

  民革安徽省委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存在“四多四少”现象:第一,抽象的多、具体的少,通知、公告、规章等抽象性的文件多,具体指导部门如何执行、群众如何办事的政府信息少。第二,静态的多、动态的少,数据更新不及时。第三,一般的多、关键的少,信息公开主要停留在工作总结、领导活动等一般信息上,而政府部门有关职能、职权依据及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等关键性、深层次的内容信息公开较少,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过程性信息公开较少。第四,事前告知的多,事后反馈评价少,对群众评议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少,政务公开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民革安徽省委认为,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不仅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监督,也违背政府为民服务宗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活力。因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在同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大类信息公开的同时,突出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材料的目录以及办理结果动态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级政府“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房分配等方面信息公开。

  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要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细化量化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的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拓展听证领域和范围,增强听证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提高行政决策听证的公信力。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挥专家解读的权威作用。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民革安徽省委认为,要逐步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的依据、程序和结果;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项目审批,逐步减少、规范前置审批,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推行工商注册便利化,加快实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民革安徽省委还认为,应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事关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教育、医疗卫生、供电、供水、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清理办事服务事项,编

 制办事公开目录,规范办事公开程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

  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和平台升级,建立和完善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业务管理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组成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面推行省、市、县、乡四级政务公开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公开目录、子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渠道、时间及发布格式。

  此外,民革安徽省委建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制度,赋予上级政府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权,以保障信息公开监督的专业性和及时性。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从公众需要的角度检验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敷衍搪塞,或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本报记者 袁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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