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大全 > 黑龙江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黑龙江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发布时间: 2021-11-12 23:25:11

黑龙,原名晏明龙,1977年9月6日出生于吉林省四平市,中国内地实力男歌手。1995年,凭歌曲《爸爸我心中的大山》获得CCTV第二届MTV铜奖。2003年,凭借一首《回心转意》名声大震,奠定了他在华语乐坛的地位。在随后的几年中,黑龙不断推行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黑龙江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黑龙江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3篇

【篇一】黑龙江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寒教规范[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五、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调编性交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六、交流轮岗时间

  从2014年9月启动,2016年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2014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2015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2016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

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

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篇二】黑龙江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师资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队伍建设,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差距,促进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办学效益同步提高。

(二)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交流轮岗,提供成长平台,消除教师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升适应不同环境和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推进教师有序流动。从实际出发,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把教师交流轮岗和培养培训与教师结构优化有机结合。采用城乡互动、优势互补、互通有无、以强扶弱的方法,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区分不同交流对象和类别。

(四)规范操作,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档案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档案和办法、程序、结果的公开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交流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乡镇内教师交流轮岗和建立教师联课走教制度。

???????为最大限度满足学校课程设置需要,县实验小学和结对帮扶农村小学之间,对音、体、美等缺编科目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教师联课走教制度和乡镇内教师交流制度。

四、保障措施

交流教师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流入学校报到。交流教师要自觉遵守流入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克服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协作,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全面提升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交流教师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要密切沟通,实时关注交流教师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他们提供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交流教师必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流入学校报到上岗。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交流工作安排的教师,从通知报到时间之日起按旷工处理。各类考核计入流入学校进行考核,由流入学校向原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原学校将对方提供结果作为其各类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师资配置的主要途径,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教师交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师流动涉及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政策宣讲到位,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努力消除教师思想上的疑虑,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交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实施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研究相关政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要及时调整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教师交流轮岗的相关政策。要及时解决教师交流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平稳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教师交流流入学校要关心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操作规范。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交流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是优化队伍结构、均衡资源配置和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性、综合性、导向性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参与交流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维护稳定,确保交流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六、本方案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本方案为试行方案,在实践过程中,将逐年进行修订和完善。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 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篇三】黑龙江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根据z区教育局《z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以实现我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 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 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  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 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

(五)符合第四条第2、3、4款可不纳入交流条件,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

(六)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

(七)新分配或从区外调入z城区学校满3周年,未到z农村(非城区)学校服务的教师。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 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第七条  交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条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每年流动率不少于教师总数5%-8%。

第九条 支教、借调人员及教育集团内校际交流情况计入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中心学校内校际流动计同一所学校工作经历。

第十条 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一般参照《z区教育局关于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仑教人〔2011〕19号)文件进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按《z区学校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仑教人〔2012〕12号)及岗位对等、人岗相适等原则进行,超龄人员视作一般教师进行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推荐确定的顺序一般按个人志愿、同一学校工作年限、年龄及教学工作特殊需要的顺序排列。

第十一条 激励保障

(一)新任义务教育段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园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参评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农村(非城区)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参评名优骨干教师,须具备三年及以上农村(非城区)任教服务经历。骨干教师农村学校服务经历纳入年度骨干教师考核指标。

(四)在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评选,以及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

(五)符合交流条件无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策划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策划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策划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20021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