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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

发布时间: 2021-12-08 15:57:42

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6篇

【篇1】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中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为重要抓手,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零死亡,坚决遏制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各类非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公司及各单位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安全生产;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三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抓手,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篇2】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建筑公司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X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推动公司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项目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理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边界,制定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贯彻 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2 、强化安全生产职能机构建设。严格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制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做到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关键责任人按要求尽职履职。

3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研究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严格现场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严格企业规章制度落实。

4 、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坚决杜绝漏报、迟报、谎报、瞒报。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内部调查处理,认真查明事故原因,确保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分包单位轻伤、重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及内部调查,强化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

(二)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片区互检。加大对中小项目以及偏远地区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逐级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推进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互联网 + 隐患排查治理 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

2 、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加大力度督促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完善隐患排查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隐患,要深入分析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隐患责任倒追工作机制。

3 、开展典型事故集中整治。针对建筑施工易发的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等典型事故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重点解决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安全行为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现场控制不到位、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三)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 、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将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细化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制化。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 、提升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施工项目动态变化的特点,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 开展全员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风险辨识培训,提高公司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能力。以质量提升为主线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提质升级。

(四)抓好施工现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

1 、加强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架、大型起重吊装、复杂地质条件隧道工程等重大风险管控,对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方案的实施、监控量测等环节重点把控,严防“未编制并审核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按照方案施工”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2 、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专用梯道、降(排)水、周边堆载和边坡作业等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3 、加强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4 、加强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测检验、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5 、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等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6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须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1 、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账。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强分包单位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及支付条款,做到专款专用。

2 、推广先进使用安全技术装备。推进先进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强化工程技术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提高作业过程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项目安全管控水平。

(六)切实加强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1 、严把分包队伍准入关口。规范分包程序,把好资质、合同、人员培训、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和现场监管等关口,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规范签订各方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

2 、强化分包队伍日常管理。按照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分包队伍安全监管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行无差别管理。在外包队伍统一推行安全体系,统一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统一推行班组建设,统一推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统一推行安全考核问 责。强化对项目施工作业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承包商施工组织方案、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加强外包作业队

伍现场管理,坚决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2020年4月至6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 2020年6月至12月)。结合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 2021年)。结合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措施,全面实施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 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 2022年)。结合各单位实际,在推进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 理水平。 各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并于每年的12 月10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022年12月,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2022年12月1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制定落实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

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公司将强化对各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通过督查、暗访等方式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开展示范引领。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培养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

【篇3】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XX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我校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其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责任部门:总务处。

(二)建立安全风险隐患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教导处、年级部、少先队(或团委)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社会公益组织、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责任部门:校长室牵头,总务处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总务处、少先队(或团委)。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制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责任部门:总务处、教导处。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教导处、年级部。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部门:年级部、少先队(或团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责任部门:教导处、年级部、少先队(或团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篇4】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中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教科体局会议精神,特制定***中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学校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会议、隐患查治、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预防、危险化学品装备保障、应急管理、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十项制度”,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严格日常管理。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我校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校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釆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我校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 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我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集体活动等相结合进行开展。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做好《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做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1、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家长要履行好学生在节假日、周末、上学前下学后的安全监管责任。

2、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认真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签订及回执回收保管工作,明确家长签字职责(不可代签),确保预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3、落实防溺水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安全告家长书》、微信推送、温馨提示等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对子女监护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的监管责任。构建家校一体的预防工作责任体系。

(四)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主动防范, 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不放过一处隐患。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消防课、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完成疏散逃生演练”的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以教育学生认识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事件,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通过班会等形式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我校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督促各部门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与平安校园建设、实现新时代“十个没有”相结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5】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篇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今年6月,安徽省安委会印发了《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三年时间里,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日前本网记者通过实地走访,看到我省部分化工和煤矿企业通过加强隐患排查,建立灾害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劳动者文化素质,运用新科技等手段,保安全,促发展,切实将三年行动方案落到了实处。

  随时待命 化工厂组建专业消防队

  位于滁州市来安县化工集中区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食品添加剂、精细化工产品、基础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研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到氧化,加氢等8种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共计23个, 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为了提升了企业处理突发情况的应急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金禾公司2018年投资近2000万元,新建一幢三层消防楼,配置一台8吨泡沫消防车,完成消防楼内部装修后,于2019年2月份成立了应急救援消防队;随后为了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公司投资50万元,配置了一辆应急救援气防车;今年以来公司再次投资150万元,购买了一台18米高喷泡沫消防车,至此,公司应急救援消防队配置了两辆消防车、一辆气防车,基本上满足公司内应急救援的要求。同时公司按要求规范配置了企业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同时新建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登车,出发!”10月27日,记者在厂区看到了消防队正在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消防队员登上两辆消防车迅速赶往演习地点,下车,拉出水带,架设水枪,整个过程一气呵成,队员之间配合默契,训练有素。据介绍,目前应急救援消防队共有队员13名,其中8名队员来自全国各地消防队退役战士,剩余5名队员均为退伍军人,公司按照消防部门的标准进行管理,是一支具备相当战斗力的队伍。

  “应急指挥系统的投运,配合公司已成立的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共同建立公司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将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发生事故、以及隐患预警和发生突发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置的应急能力,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将取到有效保障作用。”金禾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强体健本” 提升企业员工文化素质

  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在人,为了提高从业者素质,金禾公司通过绩效激励的方式,鼓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

  吴天宝是公司双氧水车间的员工,2019年7月,他取得了加氢氧化特种作业的操作证。吴天宝告诉记者,他考证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业务水平,适应岗位需要。“取得了从业资格证,不仅能更好的保证安全生产,还能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金禾公司安全总监陶长文介绍,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公司一方面联合高校开展素质提升教育,提升现有员工素质及文化水平化工,同时提供新进员工素质水平要求;其次,推进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全体员工和干部加强专业技能学习,提升专业知识,为企业生产及管理服务。“公司规定,取得与从事工作相符的化工生产特种作业证书,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给予取证人员每月100元津贴;在职员工通过成人教育、电大、夜大、函授等相关继续教育途径,取得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也给予相应的补助。”

  金禾公司今年有560人参加滁州学院的考试,员工取证的比率较以前有大幅度增长,今年光焊工就新增了90人。在采访中记者得知,公司有一位名叫陈武的班长,从2014年至今,已经连续考取了压力容器,氧化操作等6个许可证。

  据介绍,金禾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前已自查各类问题1279项,完成整改1170项,109项正在整改中。

  科技引领 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在实地采访中记者看到,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

  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谢矿区的顾桥煤矿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矿井地质类型为极复杂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煤矿以提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为抓手,为矿井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在顾桥煤矿的信息中心,一张大屏上显示着矿井内的实时画面。据介绍,该矿场的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于2020年7月份开始实施,系统包含信息化、综合自动化、数据中心3大平台,不仅实现了数据与信息共享,减少了管理环节和人力成本,大大提高了管理效能,更提升了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们在井下安装了1200多个摄像头,通过抓拍井下工人的行动,运用大数据分析,哪些行为是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对工人起到警示的作用。”副矿长邹成学介绍说。“以前井下要靠安全员在一些关键地段‘蹲点’,不仅人力成本高,效果也有限,现在运动了智能分析,起到了减员增效的作用。”

  据介绍,顾桥煤矿计划于11月上旬完成信息化平台与综合自动化平台的联动融合,完成远程控制、语音报警、系统联动等功能测试,完成大数据智慧大脑和应急指挥板块的建设。下一步,逐步将物资管理、生活信息管理、灾害预防管理、紧急救援管理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届时可真正实现‘一网打尽,一屏共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作用。”

  2020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业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管建立企业内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音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教授“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封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贵,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息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持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贵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国推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各地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离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020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3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篇6】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WTT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 长:xxx 副总经理

副组长:xx 安全总监

成 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任务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0年)。

巩固提升(2022年)。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业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管建立企业内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音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教授“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封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0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XX)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0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贵,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息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持查治理制度;2020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XX),通过实施安贵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0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0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国推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各地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离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按照省、市安委会部署,自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并根据国务院和省相关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五位一体”监管执法、企业优秀经验推广和违法企业惩处公示等方式,重点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态度不端正、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不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基础薄弱等难点问题,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基础框架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安全控制措施的风险防控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覆盖上至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下到生产单元、班组、岗位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日常教育、检查和考核,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标准和考核情况予以奖励或者惩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结果应当在本单位公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建立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作为倒查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依据。

2.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克服“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生命”的错误观念。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建立并严格执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有关要求,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3.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生产单元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上岗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规范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3/1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得少于3人。市属国有(国有控股)大中型生产经营类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要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安全技术团队。2020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严格规范安全管理。企业要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保障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同时,还要优化制度公示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使员工留存、阅知,做到人人知晓,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人员,覆盖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

3.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专门用于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单位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整改、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因资金投入不足,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并吊销有关证照。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和职工的思想意愿和行动自觉。要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要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等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班组成员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依照自身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记录考核结果,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合理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好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和特种作业证复审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20XX)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 2022年)》要求自主建设,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到2022年底前,利用三年时间,推动煤矿、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电力、粮食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序整顿达标,达标企业持续运行、巩固提升,达标升级比例显著提高,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监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哈安发〔2020〕5号)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保障风险分级管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分管负责人要全过程组织、协调和推动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内容和跟踪管理。全体员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记录、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台账”。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企业要按照危险程度及严重性等因素,以红、橙、黄、蓝四色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便于安全风险管控。强化日常常规管控,压实全员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强化重点环节管控,针对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做好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受控。2020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公告和报告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和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如更换贮存物品类型或发现新的风险,要按要求报告并及时更新公告栏。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本判定方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各管理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隐患排查范围、频次和要求,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要根据风险变化,及时调整日常安全隐患检查项目,跟踪隐患整改进程,确保隐患“清零”。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0年底前,各地、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本领域实际特点,于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制度要求,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并定期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10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关于对生产安全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依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大型企业建设安全技能培训基地,市级层面至少建设1个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1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和多家涵盖辖区重点高危领域的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有条件的区县(市)可自主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强化诚信意识,构建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专业技术服务体系,支持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做大做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管理,确保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市级层面2020年底前依据省里相关文件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4.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 20XX),通过推动普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安全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方法步骤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各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分析研判企业在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完善工作制度和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推进重点工程为推动力,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0年)。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推进、日常和重点相结合、保障推进高效率,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及时调度监督推动情况,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分析总结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梳理总结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季节、行业和企业规模等特点,认真研判事故发生规律,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情况的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引导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逐步完善探索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主体作用,形成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的长效机制。

(三)改善执法模式。各地、各部门要丰富监管企业方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事故倒查追责等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加强对企业线上线下监管,尤其要紧盯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及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突出重点企业监管执法。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还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

(四)提升执法效能。各地、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和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曝光、约谈、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方式,严厉打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三违”和“三超”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措施,杜绝执法宽、松、软现象。

(五)扩大宣传影响。各地、各部门要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客户端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阶段性成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扩大影响力,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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