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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职责(通用4篇)

发布时间: 2021-12-09 15:42:37

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规划是融合多要素、多人士看法的某一特定领域的发展愿景。提及规划,部分政府部门的工作同志及学者都会视其为城乡建设规划,,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职责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职责4篇

【篇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职责

2019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教育活动、“四服务”活动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全力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守护绿水青山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为主线,凝聚合力、稳扎稳打,以时不我待的担当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三调、重大项目保障和专项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全面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2019重点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机构改革情况

我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1月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挂牌以来,在全局系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纪律,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提出“十讲十不讲”、“十严明十严禁”;实施百日重点工作计划和“服务基层年”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改革举措推动新机构顺利运行。3月26日市局各派出机构“三定”方案印发实施,历时85天完成百日重点工作计划,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共有25项职能,主要核心职能有: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市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和直属机关党委、市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96名,森林公安专项编制10名;下属5个区分局、5个县(市)局及6个功能区分局。全系统共2365人,其中公务员459人(局机关119人,区县(市)340人),参公526人(局直属事业单位24人,区县(市)502人),事业1693人(局直属事业单位570人,区县(市)1123人),企业303人。

二、2019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

一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部省市要求,全力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项前期工作,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双评价”等基础工作,结合国土“三调”工作,认真排摸现状用地情况,制作工作底图。在前期开展部分专题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参考上海、广州等相关城市经验,不断完善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19年8月,《滨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市委召开部署推进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推进重大平台重点工程规划。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三江三湖大滨海”城市发展战略,高起点编制北华新城空间规划、人才科创走廊规划、西门山区域总体城市设计、创意产业园规划等重点片区规划,清华大学规划院、中规院等合作单位跟踪项目进展,有关成果已经报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下步将加快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积极开展南部城市快速路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研究,协调推进轨道第五轮前期建设规划,完善东山大桥等重大项目规划方案,为打造具有前瞻性与竞争力的综合交通枢纽积极出谋划策。

(二)推进国土三调,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一是全面完成国土三调。根据部、省统一部署,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全市217个乡镇(街道)、3981个行政村覆盖山、水、林、田、湖、草17个一级地类69个二级地类调查完成。经过市级、省级多轮核查整改,滨海市10个区县(市)三调成果数据,已于7月上报国家三调办核查。据省三调办反馈,我市三调成果质量总体良好,最终错误率均小于1%,其中东山市错误率为0.02%。根据统计,三调耕地面积317.26万亩,比2017年底变更调查可耕地面积减少57.6万亩、减少约16.4%,减少耕地绝大部分流向了即可恢复耕种与工程恢复耕种地类。

二是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按照“六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目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现状一张底图、搭建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个系统、制定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目录和指标一张清单等7项工作,为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抓手。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标准尚未明晰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滨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有序开展。

三是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建立市级统筹、市和区县(市)联动、部门协同的基础测绘工作机制,强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协同建设和全市遥感影像统筹服务。完成智慧滨海时空信息云平台自然资源部验收工作,建成涵盖了基础地理、公共专题智能感知、空间规划4大类40小类600多个图层的时空大数据库。完成“两大门户、一套云服务系统、一套运维管理系统、三大智能引擎”的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全市234个单位的263个应用系统。

(三)完善要素保障,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精准配置增量。坚持“节约集约”,做好建设用地保障,重点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工程。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0.81万亩,申请国家预留计划指标1.36万亩,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1.3万亩左右,共受理审批项目超200个。2019年前三季度,我市土地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根据江海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4251亩,同比减少8.66%,合同出让价款为1833.28亿元,同比增长57.72%。

二是着力盘活存量。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3.62万亩,占年度任务6万亩的58.67%,处置“供而未用”土地3.36万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2.18万亩,占年度任务3.84万亩的68.67%。作为全国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城市,我市创新的“滨海经验”得到自然资源部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三是统筹土地储备。破解空间分散化发展难题,配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构建新型财政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市五区、北华新城经营性用地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与社会公建用地由市储备中心储备。同时统一出让管理,改革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分配体制,推动土地储备出让实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

(四)加强生态修复,提升环境品质

一是严格保护耕地。划优、划足、划实永久基本农田,全市共有468.36万亩优质良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永农核查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加强全域土地整治和围涂造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止目前,完成高标农田建设42589亩,耕地质量提升3865亩,旱地改水田1526亩,新增耕地面积1851亩,累计完成农用地整治4187亩。

二是着力修复生态。2019年省级立项37个工程已全部完成实施方案上报,上一年度的30个项目有序推进,完成建设用地复垦782亩。推进废弃矿山修复,累计开工治理263处,交工197处。基本完成海岸线修测,扎实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

三是开展增绿护绿。实施“一村万树”百村示范千村推进、珍贵树种基地营造、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行动,着力提升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林木蓄积量,截至今年10月,我市森林覆盖率达55.37%。加大森林执法力度,开展绿卫2019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筑牢绿色“防护墙”。

四是是加强地质、海洋灾害防治。深入推进“除险安居”行动,核销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除险安居工程在“利利”超强台风期间经受了考验,全市未发生人员伤亡。加强海洋预警预报,及时发送台风、海浪、潮汐等信息,为渔业生产、市民出行等保驾护航,有效了降低了海洋灾害事故发生。海洋环境整治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得到进一步。

(五)推进不见面审批,改善民生营商环境

一是加速推进政府信息化转型。制定工作方案,实行挂图作战、逐项核查,清查事项底数,共梳理权力事项510项、公共服务事项48项、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312项。做好清单梳理,明确各事项责任层级,提出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不见面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材料电子化等事项清单。网上办实现100%,掌上办实现100%,即办件实现92%,不见面审批实现99.5%。

二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围绕行政审批改革,实现群众办理“零跑腿”、“零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不见面办理。分类落实“五减”要求,实现一般登记5日内办结,抵押登记3日内办结;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2日内办结,提交申请材料压缩为5份以内,群众办理环节压至2个以内;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抵押权注销、地役权注销、预告登记注销等事项实现“即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绝大多数类型半小时内办结或即办,交易、税务、登记三部门逐步向化学融合方向发展。

三是推进农房确权登记。2019年是省政府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三年计划的收官之年,我局细化农房登记发证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特殊问题集体会商、一案一策。加快登记发证进度,坚持农房调查测绘、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推进、相互衔接,做到成熟一批、确权发证一批。截至12月,全市共完成权籍调查956284户,占总农户数的88%;完成农房登记781269户,占符合条件农户数的91%。

(六)开展专项行动,落实上级部署

一是高层次推进。全面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全市共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853个1362亩,完善建设用地手续93个。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完成排摸清查工作,自纠整治稳步有序推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12月底,全系统累计对2018年以来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5267个疑似问题线索进行了再排查再甄别,移送线索96宗,其中26宗为中央督导以来新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9宗。

二是高标准整改。推进中央环保、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成,剩余2项正在整改。涉及国家海洋督察问题29项26项已销号,具备销号条件的1项,尚有2项正在整改,涉及省环保督察的1项正在整改中。

三、下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今年以来,机构改革和各项中心工作安排有序,推进有力,取得明显成效。但在机构改革已经进入深度融合整合期的背景下,我局部分职能与其他部门交叉,尚未厘清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进一步推进。

一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问题。新修改《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均有所突破。试点近3年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全国推行,滨海未列入试点,但是前几年有所尝试,为下步全面推进打下了基础。下步如何做,还需要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地进行探索。

二是海洋执法监察职能问题。机构改革以后,我局缺乏海洋执法队伍,市县两级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也存在各种不同情况,从市级层面来看,目前尚需委托市农业农村局下属滨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进行执法,各县市执法体制也不尽相同,需要尽快明确该问题。

【篇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职责

  南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行政透明度,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结合国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公示国土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按照《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沧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四条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国土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公示国土部门内设行政执法科室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二)执法依据。逐项公示国土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

  (三)执法权限。公示国土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权范围;

  (四)执法程序。公示国土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上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

  (六)救济方式。公示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七)监督举报。公开国土局纪检监察室地址、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第六条国土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七条在阳光南皮网站和国土局服务大厅内主动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受理科室、条件、数量、办事程序和实施期限、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申请书文本式样、许可决定、监督部门、投诉渠道、是否收费以及办公时间、办公电话、状态查询等内容。

  第八条国土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内容包括:

  (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科室名称、许可类别、许可项目、许可时间、有效期限等;

  (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等;

  (三)行政强制。行政强制的措施、执行方式、执行结果、查封扣押清单等;

  (四)行政检查。行政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抽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第九条国土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一律公开。

  第十条国土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载体包括:

  (一)网络平台。依托阳光南皮网站公开相关内容。

  (二)开发新媒体。采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信息传播方式,公示国土行政执法相关内容;

  (三)传统媒体。利用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公示国土行政执法相关内容;

  (四)办公场所。在服务大厅设电子触摸屏、信息公开栏、专栏、明白纸、咨询台等,公示国土行政执法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以及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通过阳光南皮网站具体公示,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公示程序如下:

  (一)法制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按照《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沧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全面、准确梳理国土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县法制办审核后公开;

  (二)地籍科、监察大队、利用科、服务大厅、耕保科、整理中心对所涉及的各类行政执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审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报局法制科审核后公示;

  (三)法制科负责公示国土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现国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四)有关国土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废止或机构职能调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程序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第十二条国土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程序包括:

  (一)公开时限。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承办科室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公开。

  (二)公开期限。国土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或者行政相对人是自然人的,公开满2年,经公示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及时从公示载体上撤下。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撤下公开的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作出必要的说明。

  第十三条公示信息的收集、整理。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行政执法公示信息。

  第十四条公示信息的审核、发布。各科室需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经局法制科审理后,按照公示程序,通过网站进行对外发布和更新工作。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在阳光南皮网站公示,部分公开信息要同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土地市场网公示。

  第十五条公示信息的纠错、更正。建立行政执法公开信息反馈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反应公示的国土行政执法不准确的,报送分管局长核实后, 以适当方式澄清,及时更正。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公示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篇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职责

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19〕第4号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增减挂钩)〔2019〕181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XX县建平镇金桥村、钟北村,梅渚镇复兴村、大梁村,涛城镇庆丰村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等有关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郎政告〔2019〕5号公告,我局拟订了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地村(组)

征地地类

面积(公顷)

前三年平均产值(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倍)

安置补助费标准(倍)

征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建平镇金桥村、钟北村,梅渚镇复兴村、大梁村,涛城镇庆丰村

农用地

耕地

17.0273

2.655

7

14

55.755

其他农用地

9.2962

2.655

7

14

55.755

建设用地

7.5056

2.655

3.5

7

27.8775

未利用地

/

/

/

/

/

合计

33.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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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1.土地补偿费为407.4774万元;

2.安置补助费为808.9652万元;

合计补偿总费用1216.4426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XX市政府公布实施的《XX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X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秘〔2015〕333号)规定。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的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办法。

四、其他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XX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织实施。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影响实施征地。

2019年5月10日

【篇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职责

平资规〔2020〕1 号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国土资源所、事业单位:

现将《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月3日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及《XX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试点工作方案》(承市政办字〔2016〕20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资源规划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资源规划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用地用矿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 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资源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权力清单,梳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对规定的检查事项,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牵头领导 :李占军 李国宏

责任科室 :执法监察局、监察科、涉地涉矿科室、各乡镇国土所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

  逐步建立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借助全市各类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我市辖区内自然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企业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领导 :李占军 李国宏

责任科室:

1.建立企业主体动态名录库:涉地涉矿科室

   2.建立执法人员动态名录库:执法监察局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采取抽签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签由执法监察局派人现场监督,现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备案。每次选定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

  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通过抽签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个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一个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成本。

牵头领导 :李占军 李国宏

责任科室 :执法监察局、监察科、涉地涉矿科室、各乡镇国土所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牵头领导 :李占军 李国宏

责任科室 :执法监察局、监察科、涉地涉矿科室、各乡镇国土所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牵头领导 :李占军 李国宏

责任科室 :执法监察局、办公室、监察科、涉地涉矿科室、各乡镇国土所

  (六)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要将严重违法违规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牵头领导 :李占军 李国宏

责任科室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业务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各科室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2.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附件1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褚宏臣 付立国

副组长:张青平 XX 李占军

成 员:李国宏 XX XX XX 王国和 XX

阚青友 XX 王树学 XX 夏春秋 王耀平

董 新 XX 李学武 XX 赵瑞云 侯淑芬

杨艳华 XX 富 华 XX 刘海华 林瑞玲

刘 柏 XX 吴 伟 付国军 林 铁 刘沛武

王 瑞 XX 贺晓明 XX 李树华 郑春民

XX 修志浩 XX 刘洪涛 XX 侯立民

吴春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宏同志兼任。

附件2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我局抓紧建立“双随机 一公开“领导小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联合其他职能单位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具体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立足本部门职能建立健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

(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本单位执法人员明细,确保业务水平过硬,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本部门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权力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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