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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五篇

发布时间: 2021-12-20 19:41:09

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足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风险防范意识不足5篇

【篇1】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风险社会与大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
作者:覃翠玲
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10年第06期

        [摘要]现代社会是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讲,风险多于机遇。当代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基本上是出生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独生子女,没有受过挫折和磨难,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因此,他们对风险的“免疫力”普遍较低。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加强大学生风险防范教育,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其防范风险的能力是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

        [关键词]风险社会 风险防范意识 大学生

        [作者简介]覃翠玲(1969- ),女,广西容县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广西 柳州 545004)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09-0182-02

        20世纪后半期,西方学术界就开始关注“风险”问题,贝克、吉登斯、卢曼等社会学家都对“风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随着经济、科学技术的全球化高速发展,现代“风险”在本质、表现形式和影响范围上与传统风险相比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它已经从制度上和文化上改变了传统社会的运行逻辑。

        一、风险社会的特征

        “风险社会”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首次系统提出来的,是理解现代性社会的核心概念。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具有不断扩散的人为不确定性逻辑;二是导致了现有社会结构、制度及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转变。风险社会的风险包括经济、政治、生态和技术的风险。贝克指出,这些风险是现代化的产物,是人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与以前的自然风险明显不同,它们是人类知觉系统感觉不到的,风险的严重程度超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能够在全球传播,甚至传给下一代,并且不分贫富差距;能够阻止人们对风险原因的探寻和对受害者的赔偿,风险计算无法操作,导致保险失灵;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结果多样,使得风险计算使用的程序、常规标准等失灵,超出了现代社会的控制能力,风险的排除不再是可能的;它们大多依赖于理性决策。从根源上讲,风险是内生的,伴随着人类的决策与行为而产生,是各种社会制度,尤其是工业制度、法律制度、技术和应用科学等正常运行的共同结果。它们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后工业社会的内在品性。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分化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各种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整个社会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常态社会,各种风险也与日俱增。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已经进入“高风险”的社会。

        二、风险社会给大学生带来的影响

        随着各种新风险的出现,风险越来越难驾驭,并且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学生作为当代社会中缺乏社会生活阅历的一个特殊群体,必然受到来自不同风险的影响。

        1.高风险社会给大学生带来前所未有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刺激。大学生承载着社会和家庭的希望,自我期望值很高。现代社会的发展给大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但当代大学生的社会阅历普遍较浅,适应和应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心理发展尚未成熟。因此,面对高风险社会所带来的变化,大学生的危机感和心理压力不断增加。另外,由于我国社会分工和就业结构的变化,高校扩招虽然圆了许多学子的大学梦,但也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影响,大学生的就业风险也在增加。

        2.大学生经济活动、社会交往的成本加大,使得他们责任感和信任感逐渐淡薄。风险社会特征体现在人际关系层面是责任感的淡薄和“信任危机”。由于社会体制的不完善,市场信号已变得不再那么可靠。因此,在风险社会中,由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复杂性不断增强,学生为了保护自己,不得不处处设防,这样就使得学生在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中的成本必然加大,也使得他们为了个人利益或在经历所谓的“关键时期”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甚至丧失责任感和信任感。

        3.风险社会使得大学生必须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现代社会为人们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存在着巨大的诱惑。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失意群体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或者为了最大化地追逐物质利益,可能会铤而走险。有些学生为了证明自我的存在价值,可能会制造出各种各样骇人听闻的事件,如大学生自杀是其中一个突出的反映。也有一些大学生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认识,为了满足自己享乐、报复、刺激的需要,无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结果在伤害他人的同时,也使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篇2】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增强合规经营理念

           --有关合规经营的心得体会

根据分行开展“合规主题学习月”的学习,在分行相关部门的宣传、组织和动员下,我认真、深入地参加了这次全行开展的关于银行合规经营的学习活动。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了合规操作的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作为一个银行人。我深知依法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的保证,更是金融企自我发展自我保护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所在。因此,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才能确保我们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

  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加强对银行员工的风险防范教育,使大家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银行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督不力,实属重要根源,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正是制度的不完善,才导致一些人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

【篇3】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

大兴乡中心小学教师 刘贵岩

一个人的自强,一个国家的强盛,无不在于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从历史兴替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的千秋伟业,着眼百年大党的使命担当,深入阐述了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大问题,具体而深刻地分析了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彰显深沉的忧患意识,体现高远的战略视野,为全党同志上了居安思危的重要一课。

古人讲,“天下之祸不生于逆,生于顺”。

大而言之,我们党和国家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面临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如果处理不好、处理不当都会对我国发展进程产生重大冲击和干扰。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打好主动仗,充分做好防范和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的各项准备。

小而言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挑战,在新的一年里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再创辉煌,更上一层楼。

【篇4】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所谓执法风险,就是具备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税收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其执法和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困扰着国税部门,影响了执法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形势下国税工作的和谐发展。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增强税务干部自我保护意识,是各级税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课题。

  一、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

  防范税收执法能够保障税务部门有一个安全的执法环境,起到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作用,从而提高税收工作效率,维护税法尊严,更好地保护税务干部。

  (一)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法治的本质要求。税收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同时,更大程度上约束着税务机关执法权力的行使,尤其是新《税收征管法》有近28个条款直接涉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税收法治的本质不在于“治民”,而在于“民治”,其“控权”的核心功能要求税收执法必须有效控制权力滥用。作为税务机关来说,只有依法行使职权、防范执法风险,才能最终实现法治的根本目的。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维护税收执法人员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如果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必将挫伤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因此,有效预防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是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稳定队伍的迫切需要。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如果税收执法人员能够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做好税收服务,努力化解征纳矛盾,不仅能够降低执法风险,而且能够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反之,如果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就会影响征纳关系,增大执法风险,使税收执法工作处于被动。

  (四)防范执法风险是确保征管质量和税收收入稳步提高的有效途径。税收执法人员如果始终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就能够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尽职尽责,政令畅通,确保各项税收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从而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素质风险。主要是税收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漠视执法风险的存在,违反政策甚至触犯刑律却浑然不知,还有的存有侥幸心理。一是一些税务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不高,麻痹大意,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的甚至随意执法,滥用职权,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手段粗暴,致使征纳双方矛盾激化。二是部分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清,不熟悉税收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也不了解企业情况,从事税收征管难免出现管理漏洞。三是少数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不严于律己,执法不公滋生腐败,为税不廉以权谋私,“关系税”、“人情税”现象依然存在,无形中增加了执法风险。

(二)政策风险。是指国家制定的税收政策会使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遇到客观存在的风险。作为国税部门来讲,政策性风险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上。一是政策复杂多变。现行的税收政策法律层次较低,主要体现在税收规范性文件上,每年都有数千个规范性文件出台,并且这些文件的互通性不强,导致文件多、规定多,税收政策趋于复杂化,在执行过程中甚至有冲突的现象。二是政策可操作性不强。税收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滞后,有些甚至与实际脱节,导致政策不够严谨,可操作性不强。如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收程序的规定不够具体,有关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代理等规定都是由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不仅法律效力不高,内容也不够规范。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目前许多政策出台后就束之高阁,只是体现在文件上,上挂到网页上,很少组织专门的学习,部分税务干部对政策的学习、理解和把握不够熟练。四是政策制订引发执法风险。各级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往往要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办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督促了税务人员对上级文件的执行,但却往往成为司法机关的定案依据,容易引发税收执法风险。

(三)岗位风险。行政管理岗位由于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往往会造成各类执法风险,这类风险不易察觉、容易忽视,而实际造成的后果可能却极其严重。一是出口退税类。进项税额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往往存在真票假开的现象,事前很难发现,还有虚假出口问题、倒汇卖汇等现象,特别是出口骗税案件,往往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协同作案,给管理、审查、查处带来很大难度,形成执法风险。二是流转税类。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进项抵扣、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消费税管理、行政许可等方面容易出现管理审批漏洞,特别是“四小票”问题涉及的企业多、金额大,一旦发生,往往影响面广,性质恶劣,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三是所得税类。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时,如果在税前扣除、抵免项目的审批、减免税等方面,审核把关不严,极易形成执法风险。四是税源管理类。主要表现在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个体税收定额核定、普通发票管理、企业延期纳税报批、税款征收、欠税公告、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税收分析预警系统、纳税评估系统征管指标调查、落实、处理工作等方面。五是稽查类。税收执法超越职权,违反程序或超过时限;税收执法依据错误,税务案件定性不当;证据收集不充分、不合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对税收政策不熟悉,容易出现执法偏差,从而造成了执行难、移送难等问题。

(四)考核风险。为促进工作落实,各级都将目标管理考核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抓手。但是,由于考核指标不够科学,不能准确反映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导致基层人员为应对考核不顾客观实际,人为地弄虚作假,从而带来了执法风险。

  (五)社会风险。一些地方为推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大力推行招商引资,并为引进项目制定出台了一些与现行税法规定冲突的优惠政策,导致税务部门难以应对,一旦出现问题税务机关要承担相应责任,给税收执法带来很大风险。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途径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税务干部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标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规避人为因素造成的执法风险。

  (二)落实岗位执法责任,加大风险控制力度。一是开展风险警示教育,引导税务干部树立风险意识,科学评估岗位风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行岗位风险分类管理。二是建立环环相扣的岗责体系,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引导执法人员针对岗位职责学习防范执法风险。三是针对税收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归集整理高风险岗位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切实有效的控制制度和措施。四是借助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定期组织以税收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并将其作为评价税收执法人员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五是建立以执法质量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风险考核管理机制,实现对税收执法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主动弥补执法工作缺陷,努力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三)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减少执法风险发生。一是强化税收执法依据的事前监督。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切实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好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对税收基本法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处理处罚结果等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示。落实税收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二是强化执法依据的事中监督。对总局、省局新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结合当地实际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为上级了解情况、掌握实情、修改政策提供依据。三是强化执法依据的事后监督。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禁执行失效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执法风险。

  (四)规范执法行为,限制自由裁量。执法人员实施税务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理解,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伸缩性,极易产生执法风险。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情况的发生。应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严格规范的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从制度上对税务行政处罚内容、程序进行规范,使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尽量避免因自由裁量过当引发的行政诉讼。

  (五)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规避执法风险。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通过积极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与企业签订税企和谐共建公约、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等形式,争取纳税人、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防范执法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与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成立预防执法风险领导小组,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通报行政处罚、移送案件、立案侦查、提请逮捕、审查批捕、立案监督等情况,对税务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各部门互通信息,发现问题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有效预防执法风险。

  (六)依托科技手段,积极提升执法水平。当前,我们充分依托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税收执法活动,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解决了一些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在更深、更广的领域仍有部分执法环节,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不能事前预防,只能事后预警,造成“亡羊补牢”的被动局面。今后应借助信息技术加以完善,提高汇缴质量,降低执法风险。

(七)坚持以人为本,搭建人性化执法平台。一是完善执法考评机制。采取内部考评与外部评价、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专项考核与临时考核相结合方式,完善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对税收执法质量效率进行综合评价。在内部考核方面,以满足税收执法业务需求为起点,建立“下游考核上游工作质量”的考核机制,保障后台科室对前台执法业务的支撑力度。同时,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税收执法标兵”评选等形式,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外部评议方面,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利用税收执法监督系统,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参与“税收执法标兵”评选等活动,进行无记名投票,及时了解纳税人对执法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二是完善税收执法应急处理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对出现重大执法过错的,实行领导问责制;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税收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篇5】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增强防范意识 强化风险管理

扬州市四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陈善庆

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识别、评价、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工程项目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组织等各方面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着众多的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若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会造成工程项目的失控现象,如质量降低、造价增加、工期延长等,甚至导致项目失败。在建设过程中,监理虽然不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因其在项目管理中的独特地位,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业主、承包商以及自身职业责任等方面风险的冲击,尤其现代项目具有规模日趋庞大,环境日益复杂,功能、标准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参建单位越来越多等的特点,必然带来项目风险日渐增加、监理责任日趋加重等问题。因此,监理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将其纳入到工程项目管理之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承担监理责任。

本文将对造成监理责任的风险进行分析,阐述风险管理的过程,提出风险管理的对策,探讨如何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希望能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 造成监理责任的风险分析

监理责任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三个方面。在业主方面,主要包括业主不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选择素质较差的承包商,在不当利益的驱动下干预现场管理工作,不遵守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等。在承包商方面,主要包括承包商投标时不诚实,缺乏职业道德,施工中偷工减料,管理手段落后,在执行施工合同中违约等。在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方面,主要包括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相关人员,监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等。

二、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完整的循环过程,包括风险识别、评价、分配、执行、检查五个方面。风险识别就是针对不同项目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技术条件等,监理人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掌握的各种信息,采取科学的方法,辨别出所要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加以分类汇总。风险评价是对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损失后果进行定量化的过程,它的作用在于确定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其对监理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分配是从项目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按照责权利的原则,将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地分配,最大限度的发挥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对不同的风险事件选择适当的风险对策,从而形成一定的风险组合。风险执行就是制定和落实风险决策的计划和措施,并付诸实施。风险检查是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各项风险对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评价各项风险对策的执行效果,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如发现新的或被遗漏的工程风险,则应进入新一轮的风险识别,开始新一轮的风险管理过程。

三、风险管理的对策

风险管理的对策,也即风险防范的手段或风险管理技术。在建设工程实施中,监理对风险防范的手段主要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和风险转移等,它们是监理开展风险管理的最基本工作方法,是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为此,监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该方法体系,以增强驾驭工程的能力。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它是一种必要的、有时甚至是最佳的风险防范手段。

有一地下室工程,设计为预应力薄壁管桩基础,基底标高距地面为-7.8M,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室基坑开挖前,向监理部申报了基坑开挖及支护方案,我们接到此方案后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发现该施工方案存在下列问题易造成风险事件的发生:(1)施工单位对基坑开挖和支护的复杂性及工程安全的风险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排的施工进度过快不切实际且质保体系不健全;(2)基坑开挖采用机械一次开挖到底,不符合“分层、分区、对称、均衡”开挖的原则,容易造成桩基难以承受土的侧压力而变形移位;(3)没有防止基坑变形、沉降、基底隆起、地下水位异常等的应急措施。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当机立断,不同意承包商所报的施工方案,要求新方案中应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这样,就有效的中断了风险源,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

由此可见,风险回避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风险事件发生的重要作用,但不能事事回避,因为回避一种风险可能会产生另一种风险,同时也失去了从风险中获益的机会。因此,监理人员应当勇敢的面对风险,适当运用风险回避以外的其他风险防范手段。

(二)、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使损失最小化,它包括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损失发生前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杜绝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发展,使损失局部化。损失控制是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因此,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实施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损失控制措施,编制损失控制方案。

有一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工程地质条件属软土地基,表层为高压缩性淤泥质粘土,在雨水排放工程实施前已完成了路基回填的施工(雨水管沟在路基的外侧)。为确保雨水沟开挖过程路基的整体稳定性,我们会同业主、设计、承包商以及软基处理专家对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和反复论证,确定采用打双排木桩对路基进行加固支护的办法来进行雨水沟的开挖。为确保工程质量,在雨水工程实施前,我们制定了施工质量的预控措施,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并参加了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交底,力求达到预防损失的效果。但在雨水沟开挖工程中,突遇暴雨,造成沟槽受水浸泡,土质吸水后性质发生改变,路基底部的淤泥质粘土向雨水沟内流动,路基出现裂缝,整体向雨水沟方向滑移。针对该情况,我们立即下发监理通知单给承包商,要求暂停对雨水沟的开挖,将已开挖完的雨水沟立即用砂土进行回填,待天晴后再将砂土挖出,以确保路基的整体稳定性。这样就限制了因路基失稳造成损失的扩展,使损失最小化。

从风险管理的实践证明,风险管理的核心是主动控制,即在事先预测和分析各种风险因素以及其导致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基础上,拟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减少或避免风险事件发生所带来的损失。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应用非常广泛而且非常重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手段,它的意义在于将风险转移给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控制的一方,这样就能将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但风险转移并非损失转嫁,也不能认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因为对自己造成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他人并不一定同样给他人造成损失。

在一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施工中,有三道大跨度预应力梁结构,尽管业主选择了一家具有一级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该工程的施工,但经过我们的实地调查,该承包商没有预应力施工的经验和资质。如果由该承包商施工预应力梁,将承担很大的风险。于是我们建议业主将预应力梁施工进行专业分包,选择具备承担预应力施工风险的单位进行施工。最后,业主听从监理的建议,选择了一家信誉好、预应力施工经验丰富的分包单位完成了预应力梁的施工且质量良好。这样,就合理的将风险进行了转移,避免了风险事件的发生。

由此可见,风险转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它将部分风险转移给他人,不仅减轻了自身的风险压力,而且对整个项目有利。

四、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

这是监理自身防范监理责任风险的基础。要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避免承担监理责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首先,监理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特别是项目总监,应提出更高的要求,除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外,还要求通过总监的实物研讨和能力考核,真正达到能够胜任监理总监负责制工作。在职业道德方面要廉洁自律、公正严格。其次,监理人员应牢固树立合同意识,认真理解合同条款,以合同为依据开展各方面的工作,要正确理解合同中规定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各项措施,力求控制风险事件的发生。第三,监理人员要树立法律意识,合理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监理工作中,只有依法监理,注重事实,才能体现客观、公正、科学,同时才能规避风险。第四,在监理工作开展中,要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合理分析和预测风险因素,采取主动控制的办法,正确处理风险事件。第五,监理人员要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工作中要以理服人,摆事实讲道理,对业主某些人的不规范行为要进行耐心的沟通,说明危害,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业主的支持和理解。既要对承包商的违规施工进行制止,更要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做到公平合理。

五、结束语

综上分析,建设工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监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的手段,以避免或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监理必须有所作为,这对保护监理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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