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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23篇

发布时间: 2023-02-23 08:35:1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23篇,供大家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23篇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精选23篇)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qing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6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

  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7

  在贝克街的尽头,一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头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灯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是的,他就是神探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能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家,完全是因为他塑造了福尔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连《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说实在的,一开始,我根本不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只是知道他很聪明而已,但是当我看完这本《福尔摩斯精选集》后,我被福尔摩斯那种超乎常人的聪慧给震撼了,他的这种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破案的时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和勇气,在悬疑的故事情节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推理分析能力,这位神探的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特质,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让我们向他学习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永远不遮掩自己的内心变化,当一件事不像他预测的那样发展的话,他总会流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虽然他心里很失落,可他更多的会想为什么这样推理是错的,而真正的真相又是什么呢?正因为他的有心,他的执着,加上敏锐的观察能力,他会重新梳理思路,从而顺利地破案,让我十分佩服。

  他还有好多好多的优点,他勇敢,他认真,他坚强……福尔摩斯就像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可人们却丝毫不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那是因为,福尔摩斯已经为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他在书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牵动着读者为他高兴,为他担忧,为他着急,为他气愤,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他已经紧紧牵住了我们的心,让我们也进入书中和他一起破案。

  福尔摩斯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后来因为福尔摩斯迷们的强烈要求下,作者又让他神奇的复活了,所以福尔摩斯侦探还没死,具体什么时候死要问柯南道尔,估计他死不了。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8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交警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 ——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1

  这个暑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福尔摩斯相当聪明,破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案子,他一握别人的手就知道他来自哪个国家,而且他还会拉小提琴。他说:“一个人只要非常仔细地观察他所碰到的事物,就肯定会有非常大的收获。”他说得太有道理了,我要向他学习,仔细地分析每一件事情,寻找真正的“答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前二章,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奇怪,但有很神奇的人。

  他只要看你一眼就能判断出你是干什么的,从哪来的。他是一个非常善于观察,爱思考的人。我也要向他一样在生活和学习中多观察多思考。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2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破解了许多案件,人们很欣赏他的才能,他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

  读了这本书,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才会更聪明。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3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4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7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8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聪明、能干的侦探。不管多么复杂的案件,他总能出乎意料地拨开重重迷雾,使冤案得到昭雪、罪犯受到惩罚。

  我很崇拜福尔摩斯,因为他是个智慧、勇敢的侦探,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9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四本书,福尔摩斯是英国19世纪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他与他的搭档华生一起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剥洋葱一般的解开一个个谜题,谦虚谨慎的做人态度,对朋友肝胆相照等等,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难能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避免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真善美终能战胜假恶丑,同时也深深的折服于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中,让我记忆深刻就是”吸血鬼“这个案件。是一位丈夫向福尔摩斯发出的求救。这位丈夫向福尔摩斯描述了自己和妻子认识的过程,以及现在的生活情况,他的妻子是一位秘鲁人,与丈夫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和宗教信仰,他们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宝宝,而且这位丈夫还有一个与前妻所生的身患残疾的十五岁的大儿子。这位丈夫突然发现最近她妻子的行为怪异,毫无理由的虐待前妻的儿子,上个月保姆突然听到婴儿痛苦的声音,跑回房间发现,妻子正伏在婴儿的身上,显然在咬住婴儿的脖子,婴儿的脖子上留下了小伤口,并且有血流出来。后来又有一次,保姆和丈夫突然听到婴儿的啼哭,他们跑过去,发现妻子正从婴儿床边站起来,孩子的脖子和床单上全是血迹,而妻子的嘴唇上全是血,这让丈夫不能理解,觉得自己娶了一个吸血鬼。想让福尔摩斯帮他查清楚。

  福尔摩斯首先向这位丈夫提出一些问题,丈夫都据实所答。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他们家里,首先,看到了一只小狗正艰难第、缓慢前行,它后推走路的样子很不正常。其次,福尔摩斯认真观察了大儿子和父亲对话的样子,以及父亲对小婴儿的疼爱,最后福尔摩斯得出了结论。

  说他的妻子其实是一位有包容心,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丈夫错怪了他的妻子。福尔摩斯说他已进入这个家,就看到了这个家的墙上陈列着一些古老的武器,其中一支小鸟箭的箭囊空了,因为这种古老的武器,箭头都是用毒液浸泡过的,如果孩子一旦被箭头刺伤,不把毒液吸出来,就会造成死亡。

  那条狗就是被试验箭头的毒液是否有效的有力证据。福尔摩斯说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大儿子,大儿子嫉妒,健康可爱的小儿子,害怕自己的父亲被小子儿和妻子抢走,于是残忍的伤害了小儿子,所以妻子才会殴打他。福尔摩斯说当他看到父亲怀抱小儿子的时候,大儿子脸上的愤怒和仇恨时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仅凭我们知道的信息,福尔摩斯就能解开谜团,不得不钦佩他的敏锐的观察。正是这一点一点的从表象中抽取出来的真相,才使福尔摩斯更加伟大,聪明。现在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0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1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破解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3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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