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四川纳溪探索推行“乡理乡清”乡村治理模式,在行政村选聘“乡村理事长”,负责发动群众参与村内事务决策、抓好自身建设等任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带头发展+参与治理”双向发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一方面鼓励乡村理事长做增收致富的带头人,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招引项目入驻、带动增收致富,对其招引和牵头的项目重点扶持。今年来,乡村理事长带头或参与招引对接项目50个,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近20个,带动1000余名村民群众增收致富。另一方面引导乡村理事长当民事民办的引路人,收集民意、凝聚民心、聚合民力,推动形成“大事一起定、难事一起上、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格局,变过去“干部要村民干”为“村民自己要干”。利用“人熟”“事熟”“村情熟”的先天优势,把村民的邻里纠纷、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初期,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小矛盾不上交,形成安定和谐的村治环境,助力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300余个,化解基层矛盾500余起。
“保障激励+考核评优”双管齐下,工作干劲更加充足。一方面加强保障,调动积极性。设立乡村理事长管理办公室,区财政每年提供资金10万元用于日常活动、调研学习等经费支出。探索乡村理事长列席、旁听所在村党组织会议制度,给予乡村理事长合理的岗位待遇,让其干有所得。另一方面严格考核,确保规范性。每年组织聘任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群众代表对乡村理事长开展测评。不定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乡村理事长遵规守纪、履职尽责情况。对考评结论等次为优秀的乡村理事长,从财政资金、土地保障等方面对其企业发展、招引项目进行扶持;
对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及时调整更换;
对乱用、滥用职权带来不良影响的及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