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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务局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1-11-01 09:14:18

河务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今年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实现和完成“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将今年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局普法的重点,现结合《河南黄河河务局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新乡市黄河河务局二○○四年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长垣河务局实际,就2005年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围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河新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依法治河进程,保障和促进治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全局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局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我局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全局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处理各种经济关系的能力;努力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2005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总结验收年,为迎接水利部和黄委、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四五”普法验收,水政水资源科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做好“四五”普法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豫黄水政[2005]3号)文件要求,制定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检查各项普法制度和普法内容的落实情况,在5月5号前迎接市局的初步验收。在市局初步验收后,根据市局的意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情况,迎接下半年省局等上级单位的验收。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内在规律。要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在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结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研究二十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发展规律,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等。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为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在第十八届“中国水周”、第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期间,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为依法治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在“世界水日”暨3月22日当天,我局局长在长垣县电视台发表水周宣传讲话。发表的电视讲话资料在我局备案后,传送至市局水政水资源科。

(五)“中国水周”、“世界水日”期间,应积极撰写发表法制宣传文章,至少在《黄河报》法制版发表稿件一篇。水政水资源科要继续搞好“网络普法”的推行工作,利用现代化手段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

(六)上半年,黄委将组织举办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以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对象,重点学习民法、合同法、金融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规、文件,届时我局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七)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学完“四五”普法指定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以及水利系统“四五”普法教材,作好读书笔记,年中及年末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每月组织两次集中学习法律,并适时进行两次学法情况测试。

(八)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考试制度,企业管理单位积极推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制度。各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要求公务员管理人员当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

(九)把普法教育作为提高干、职工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把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四五”普法成果。

(十)在标准化堤防新建的堤防宣传标牌要按照郑州河务局已建成的标准,制作本辖区堤防固定宣传标牌。

四、工作要求

普法领导小组应加强领导,周密准备普法验收工作;通过对指定教材和水法规的系统学习,巩固普法成果,提高全局职工法律素质。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河,为促进和保障治黄事业的发展,实现“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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