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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合唱团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0-13 22:48:50

  [规章制度]合唱团规章制度

  合唱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合唱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凡在校学生,爱好合唱艺术,希望加入艺术团合唱组并愿遵守合唱组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本团,经考核后,成为艺术团合唱组的成员,学习合唱及音乐知识。

 

  第二条大学生合唱团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艺术团合唱组的各项活动;

 

  (2)享受艺术团合唱组的各项荣誉;

 

  (3)对艺术团合唱组的组织工作,训练计划,活动安排提出自己 __和建议;

 

  (4)对艺术团合唱组的负责人的工作失误、迟到、旷到提出批评及监督;

 

  第三条合唱组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合唱组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组的荣誉。

 

  (2)参加合唱组的各项活动;

 

  (3)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和艺术修养;

 

  (4)促进合唱组内各成员及声部之间的团结与协作;

 

  (5)对外积极宣传大学生艺术团,维护大学生艺术团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合唱组的组织制度

 

  第四条合唱组由以下成员构成:组长1名秘书1名宣传干事1名首席伴奏1名

 

  1、组长:总体负责合唱组工作。

 

  (1)在学院团委、艺术团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合唱组的工作;

 

  (2)与各常委负责合唱组组织管理工作;

 

  (3)制定合唱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与指导教师联络、协调工作;

 

  (5)负责演出、比赛等各项对外公关事宜;

 

  (6)辅导成员训练,了解并及时向团长反映训练情况

 

  2、秘书:负责合唱团日常训练考勤等业务工作。

 

  (1)通知各成员合唱组的工作计划

 

  (2)记录每次训练、演出、比赛等各成员出勤情况

 

  3、宣传干事:负责艺术团合唱组承接演出的宣传共组

 

  (1)对合唱组承接的演出、比赛等的拍照

 

  (2)制作宣传海报

 

  第三章合唱组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任何成员不得随意迟到、旷到,需请假者必须在训练日前一天向组长说明请假原因方可休假。

 

  第六条全体成员不得任意退团,必须首先向责任小组递交退团申请书,经批准同意办理退团手续,方可正式退出艺术团。一旦退出,即失去艺术团团员资格,不再享受艺术团团员权利。

 

  第十八条对于积极参加训练,取得优异成绩的成员;或对合唱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经采用的;或为本合唱组团的训练和参赛提供重大帮助的团员,给予全团通报表扬,评选为优秀团员。

 

  第十九条凡不认真参加训练,干扰或破坏正常训练秩序的,由团长在全团大会上点名批评,并给予教育。不服教育者,开除团籍。

 

  合唱团规章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排练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不允许携带零食。

 

  3.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4.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团。

 

  8.每学期末合唱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入小苗团。

 

  合唱团管理规章制度

 

  一、组织管理架构

 

  1、合唱团设四个基本声部,即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低音。由于大家没有音乐基础,目前排练以两声部作品为主,现设高低音两个声部长,高音声部长段力明,低音声部长吴昊,负责高低声部教学及点名。

 

  2、合唱团选曲、练唱、排练及演出等艺术事物由指挥兼声乐老师,也就是我负责。

 

  3、合唱排练场地协调、队员向各班请假等均由秘书部部长张素月负责。

 

  二、出勤、请假

 

  1、合唱团排练时间为每周日到周四晚上6点二十到八点半,如有改动会及时通知大家。

 

  2、每次排练由各声部长记录本声部团员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分为出席、请假、缺席三档;团员务必准时签到,签到后自觉占到自己所在合唱位置,准备排练。

 

  3、有事请假需在规定排练时间前跟声部长请假,说明原因,经声部长批准后请假有效。

 

  4、严禁迟到早退,无故迟到者迟到一分钟俯卧撑十个。无故不参加排练者,一次警告,两次严重警告,三次无故不排练者直接清出合唱团。

 

  三、训练要求

 

  1、团员训练时,应做到态度认真,按辅导老师的要求习唱每首练习曲目,严禁排练期间接打电话。

 

  2、各声部长应认真负责,主动带领声部队员熟练本声部乐曲,按辅导老师要求将本声部乐曲练到最好。

 

  3、团员对训练或者负责人以及老师 __及建议可以在休息时间或训练完毕后向各声部长反映,各声部长与负责人在训练完毕后集结总结讨论训练得失,讨论团员提出 __。

 

  四、训练场所管理办法

 

  1、每位合唱团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爱惜训练场所的乐器和设施,保持训练场所卫生,不将个人垃圾和废弃物带进或遗留在训练场所

 

  2、秘书部负责好排练期间场地秩序,不允许其他人打扰合唱排练

 

  五、表彰办法

 

  1、如同一学期内出勤满85%,该团员将获得学生事务处颁发的证书一张;

 

  2、对参加比赛的团员,比赛后按比例另加学分。

 

  (无故迟到,缺席或早退以及请假次数一学期累计达四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六、合唱团歌谱管理规定

 

  1、学校为团员印发训练所需之歌谱,每次练习新曲时发送,每人一份,由张素月负责。

 

  2、团员必须爱护歌谱,如有破损,由个人自行负责。

 

  七、声部划分

 

  1、团员所属声部的划分全权由艺术指导老师做专业评定,主要考核一下几个方面:乐感、音色、音域和音准等;

 

  2、非特别情况,如未经许,团员不可随意调换声部。

 

  合唱团团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团员条件:

 

  1.自愿遵守合唱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艺术上有专长,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工作、排练刻苦努力。

 

  二.团员的录用与退团:

 

  1录用:采取自愿报名、合唱团艺术小组审查与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入合唱团。

 

  2退团:团员因各种原因无法按合唱团的规定进行上课、训练与演出时,可提出退团。退团时须办好本人保管物品及相关工作的交接工作。

 

  三.团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训练和接受培训的权利。

 

  3.有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团员的义务。

 

  1.有遵守合唱团规章制度的义务。

 

  2.有管理爱护合唱团财产的义务。

 

  3.有参加合唱团组织的文艺活动和参加专业比赛的义务。

 

  五.合唱团的组织结构。

 

  合唱团的组织结构为团部领导下的团长负责制。

 

  合唱团团员分为合唱一队和合唱二队两个结构。合唱团定期对团员进行业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编入相应团队。

 

  六.建立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被正式录用的团员,合唱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个人简历、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团员离团时,档案不得带走。

 

  文化馆业余合唱团规章制度

 

  一、业余合唱团的性质、宗旨

 

  文化馆业余合唱团在文化馆领导下开展活动,是全区歌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业余群众合唱团体。是唯一的区级业余合唱组织。宗旨是按照业余、自愿、团结、友爱、健康、向上的原则。在自娱自乐的同时,有领导、有计划地提高整体声乐水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的演出及文化活动。

 

  二、业余合唱团的组织

 

  1、团的领导成员的产生,由团部在广泛征求队员意见的基础上,团部讨论通过,报请区文化馆商定后,向全团公布到职。合唱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的领导成员要树立公仆意识,根据合唱团的性质、特点开展工作。处处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2、四个声部的声部长,由团部提名,经团员同意,公布任职。

 

  3、团员:团员要树立爱团思想,维护团的声誉。团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声乐素质。

 

  4、吸收团员的条件是:全区歌唱爱好者,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声乐水平,年龄男65岁以下,女55岁以下(特殊情况年龄可放宽)新团员入团要如实填写入团申请表,经测试,团部审查批准后为正式团员。本团编制为80人。其他的区县具有音乐专长者也可个别吸收入团。参与 __邪教组织或与之有关者不得加入本团。

 

  三、合唱团的规定和纪律

 

  1、每周按规定到区文化馆集中活动。活动时间为每天早6:30至8:00。周三上午8:00至10:00,为集中辅导培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遵守上课、演出的规定。上课时要尊重指挥,认真学习;有演出任务时,无论走台、彩排或演出,均要积极参加,并按要求着装。

 

  3、遵守考勤制度。长期不参加活动,又不请假累计超过3次者,视为自动退团,经团部批准除名。连续请假两个月的不得参加演出,连续请假半年的视其具体情况酌定。

 

  4、团内的服装、设备、经费等要有专人保管,开支要经团部研究批准后支出。

 

  5、团员在参加本团上课、排练、演出期间及往返途中,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疾病或其他意外情况,本团不承担连带责任。

 

  6、为加强团的管理工作,保证合唱团的学习和演出任务,本团团员参加其他合唱团,必需以本团活动为主,服从本团安排。其他组织的艺术团、合唱团、模特队等的人员可参加本团,但必须以本团活动为主,如有冲突,必须服从本团活动。

 

  7、本团团员参加非本团组织的歌唱活动,需事先向团部申请批准。

 

  8、团员不同工作岗位,在原有岗位都有不同贡献,团员之间要相互尊重,搞好团结。

 

  四、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执行,文化馆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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