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发布时间: 2021-11-05 11:36:50

 V:1.0 精选管理方案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2020- -6 6- -8 8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温州建峰公司驻山金阿尔哈达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制度……3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5 (三)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制度………………………7 (四)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9 (五)通风防尘设施管理规定………………………10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2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5 (一)事故报告制度…………………………………15 (二)职工伤亡事故抢救上报程序规定……………16 (三)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制度………………………19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1 (一)压力容器管理制度……………………………21 (二)竖井提升系统检查制度………………………28 (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33 (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41 (五)设备管理奖惩制度……………………………45 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49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1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八、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66 九、安全办公会议制度……………………………………66 十、危险源检测、评估管理制度…………………………67 十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制度………………………73 十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5 一、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第 一条 项目部每年定期组织二至四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如夏季“四防”,冬季“四防”,“安全生产月”等;并根据所在矿部安全生产专业检查组的职责范围,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科及有关部门负责对日常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检查情况要汇总到安全科,并要登记在册。

  第二条

 项目部生产车间和班组应参照所属矿部和项目部的检查形式,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应每班进行安全检查若干次。

 第三条

 安全检查形式包括:普通检查、专业检查、抽查和季节性检查。

 第四条

 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

 1、查思想: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否强,对违章现象是否敢于制止,全体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牢固。

 2、查制度:查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

 3、查纪律: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4、查领导:查领导是否将安全生产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是否做到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反“三违”和整改事故隐患的态度和落实情况。

 5、查隐患:查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危险源的状态是否稳定,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

 6、查整改:查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得到处理,隐患整改是否彻底,暂时无法处理的,是否采取了防范措施。

 第五条

 安全检查工作应具有计划,做到目的明确、要求具体、责任到人、整改及时。

 第六条

 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齐抓共管,依靠职工、依靠技术人员、边检查、边整改、边总结和边推广先进典型及先进经验。

 第七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根据矿部检查情况通报,按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

 第八条

 各种检查和存在的隐患必须有记录并要详细认真填写,被检查单位的责任人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整改。

 二、职业病预防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广大职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尘肺病防治条件》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及制度。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李求秋 副组长:李春生、王孙稻 成

 员:刘松茂

 赖珍喜

 许家增

 李宗江

 二、职责范围: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有关部门、总公司和建峰矿业关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项目部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生产作业条件、环境及仪器测定的数据,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办法,防止职业中毒,减少职业病的发病率。

 3、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协调,按规定做好职业病的普查和鉴定工作。

 4、负责接尘、接毒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定期查体。

 三、管理工作制度:

 1、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职业卫生责任制,设立相由项目部安全科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3、运用先进技术及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业危害因素浓度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易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志,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和救护用品,并接受矿方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6、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7、新招工人上岗前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

 8、对有危害职工身心健康的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在教育的原则下,要严格考核,决不姑息迁就。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及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矿业的统一要求和管理,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从事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储存、发放、使用工作。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使用的防护装备。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普通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安全科和仓库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与储存

 第六条

 项目部经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鉴定证》,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并且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对采购的质量负责。

 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相应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采购,劳保用品必须合格。

 第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要有专门仓库予以保管,贮存不得超过标准规定时间。

 第九条

 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应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第十条

 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凡外单位来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矿业项目部学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习、实习和培训人员,必须自带劳动防护用品。

 第 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报废

 第十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防护措施,发放给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充分发挥其作用和效能。

 第十三条

 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进行检查其防护性能,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第十四条

 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换,超过其使用期的不准使用。

 第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及使用寿命的要立即报告,停止使用。

 第五章

 处 罚

 第十六条

 凡到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齐劳动防护用品,如有违犯不穿戴者或起不到劳动保护的,按《山东黄金集团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

 (三)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制度

 第一条

 进入有物体打击、撞击危险、火灾、空中架设线路、高处作业等易伤头部的场所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第二条

 进入有粉尘及其它含尘的有害气体的场所必须佩戴防尘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口罩;进入有有毒气体的场所必须佩戴防毒口罩;在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或禁止进入。

 第三条

 在有毒物、车削物、有颗粒物及有害液体飞溅等易伤害眼部或影响视觉会导致事故的作业场所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第四条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有酸碱腐蚀危害的场所作业必须穿耐酸碱工作服、戴防护手套,有火焰、热辐射的场所作业必须穿阻燃工作服。

 第五条

 在有刺割及热危害的场所作业必须戴手套,但在有绞碾危险和可燃、助燃气体阀门操作时禁止戴手套。

 第六条

 在有砸、挤、戳、灼烫危害的场所作业必须穿防护鞋,接触电的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油污严重的场所作业应穿耐油鞋。

 第七条

 在有绞、碾、钩、挂危险的场所,不得穿戴披肩帽、大衣、宽松衣物等劳动防护用品。长头发者应将头发挽进工作帽内,带子、皮带要有防绞碾措施,工作服必须“三紧”(袖口、下摆、裤口)。

 第八条

 下井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工矿靴等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在采掘作业地点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背甲。

 第九条

 高空作业必须系戴安全带。

 (四)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检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有毒有害场所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依据盛大矿业的统一要求,结合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项目部范围内从事使用、储存及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要求温州建峰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对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由安全环保部门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测,测定的浓度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向职工公布。

 1、井下凿岩工作面的空气中含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 2、井下其他作业地点的空气中含尘浓度每月测定一次; 3、地表产生粉尘的作业地点空气中含尘浓度每月测定一次; 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年测定一次; 第四条

 井下 co 等有毒有害场所气体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检测或在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的统一协调下请上级部门进行协助检测。

 (五)通风防尘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风防尘设施的安全管理,减少作业场所有害有毒气体的含量,保护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总公司和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统一要求结合,我项目部通风防尘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范围内的辅扇、局扇、风筒等安装、使用和管理均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

 项目部所有职工均应自觉遵守通风防尘设施管理规定,爱护通风防尘设施,对故意破坏通风防尘设施的均有权提出批评和检举。

 第四条

 对在通风防尘设施管理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破坏通风防尘设施的给予经济考核。

 第五条

 各班组和施工队长要严格执行通风防尘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第二章

 通风防尘设施管理职责

 第六条

 通风防尘设施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第七条

 通风防尘设施使用单位的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通风防尘设施的管理使用制度; 2、负责本单位通风防尘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爱护通风防尘设施。

 第三章

 通风防尘设施的现场管理

 第八条

 通风防尘设施未经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营部和本项目部安全科的批准或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故意破坏。

 第九条

 主房和辅扇除检修下达停机通知及特殊情况停电外,不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得随意停机;因特殊情况造成停机的,必须及时开启;发现停机无法开启的,应立即报告车间进行检修。

 第十条

 局部通风除尘设施的管理:

 1、井下局部通风设施必须按要求架设,风筒吊挂要平直,不得有漏风现象; 2、井下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要达到安全规程的要求;

 3、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4、地表产尘场所产尘时,除尘设施必须连续运转,不得停机; 第十一条

 设备及人员通过风门时必须及时关闭,不得随意敞开。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二条

 辅扇、局扇不按规定开启,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每次罚款 200 元; 第十三条

 局部通风除尘设施产尘时不开启的、不按要求架设风筒的、独头作业无局部通风设施的,每处罚款 100 元。

 第十四条

 井下风筒无故因爆破或故意损坏而破损漏风的,每次罚款 200 元;不及时修复漏风的,每处罚款 100 元。

 第十五条

 未经允许打开风墙的,每次罚款 500 元。

 第十六条

 人员及设备通过风门不及时关闭的,每次罚款 200 元;造成风门破损的,每次罚款 500 元,无法修复的罚款 1000 元。

 第十七条

 无故损坏通风设备的罚款 500 元。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第十八条

 其他故意破坏通风防尘设施的,依据《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井下通风防尘设施的管理范围由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安全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划分,并随生产变化及时调整。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的是帮助从业人员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端正搞好安全生产的态度,了解生产活动规律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使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应以下列人员为重点:

 1、特殊岗位的工种; 2、新入矿的从业人员; 3、调换工种、改变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从业人员; 4、班组长及井下从业人员;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单位领导及其他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生产车间、班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

  1、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矿部及本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

 1、特殊工种按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对新入矿从业人员按要求由温州建峰驻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科进行矿级教育、由项目部施工车间负责进行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接受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72 小时,首先由项目部安全科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安排到单位;单位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安排到班组;再由班组进行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经车间和班组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工作。

 3、对调换工种、改变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班组长及其他从业人员由各单位每年进行不少于 20 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由盛大矿业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矿方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7、对违章人员及事故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采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例会,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须支付工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和考试结果要记录存档。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对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发生设备事故要同时报告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和安环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要同时报告矿方综合管理部、安环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发生伤亡事故要报告安环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二条

 伤亡事故系指项目部所有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符合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75号国务院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范围认定情况之一的,都应做工伤事故上报。

 第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职工伤亡事故抢救上报程序规定》的要求立即准确上报安环部门,办公室和车队安排好抢救车辆和医护人员,迅速进行抢救。

 第四条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除责成补报外,对其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二)、 职工伤亡事故抢救上报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生产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真正做到迅速及时地采取有效抢救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 二 条

 发生职工工伤事故后,所在班组、车间及有关单位,要用电话和其它方法快速上报,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中段和作业地点及伤亡人数等,内容要简单明确。

 第四条

 有关单位和部门,接到工伤事故的通知后,应立即安排有关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故现场,组织和实施抢救伤员工作。

 第五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急性职业性中毒事故。

 第二章

 事故的抢救、上报

 第六条

 在生产作业中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紧密有序的做好以下工作:

 (一)班组、工段要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点及运送伤员的位置。

 (二)要及时地、简明扼要地向项目部安全科报告,并根据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科向矿方安环部门报告,并要安排一名有一定经验责任心较强的同志坚守电话,以便做到抢救工作上、下互相联系和落实有关措施。

 (三)井下要及时地通知中段井口信号工。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科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要立即通知矿方卫生室、办公室、值班室,安排好车辆、医务人员所到的地点,并向有关领导报告,简要说明一下发生事故的情况。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第八条

 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项目部负责人要及时向矿方的分管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办公室领导,报告。

 第九条

 井下信号工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通知井口信号工和卷扬工,停止罐笼提升作业,将罐笼停到指定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伤员上、下井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各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矿业的事故 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第三章

 抢救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各部门必须留有值班人员。

 第十五条

 卫生室必须备有内装抢救伤员所用药品和医疗用品的急救药箱,并存放在易取用方便、快捷的位置,值班医生必须熟知急救药箱存放位置。

 第十六条

 救护车为本矿职工在生产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时抢救伤员的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它任何运输。

 第十七条

 每个干部、职工在生产作业和操作中接到事故抢救要求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无条件的服从抢救伤员工作,不得以种种借口,逃避伤亡事故抢救工作。

 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

 对抢救工伤事故有功人员按照标准进行奖励,对抢救事故表现突出的人员按照矿有关规定再给予嘉奖。

 第十九条

 对违反规定任何条款者 100 一 500 元罚款。对谎报工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伤事故、以任何借口拖延抢救伤员工作或者通知后不参加工伤事故抢救者,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第一条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各类险肇未遂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广大职工及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第二条

 事故发生后应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项目部安全科、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门、保卫部门、物资装备部门等相关人员及聘请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

 调查组的职责主要有:

 1、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等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索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三条

 事故调查的程序 1、现场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的某些物体,必须做好现场标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志。

 2、物证搜集:

 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对现场搜集的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等; 3)、物件不得冲洗要保持原样。

 3、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②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③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④事故当日,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动作; ⑤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违章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①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②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实验与分析;

 ③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④有关工作环境方面的情况,包括照明、温度、湿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取样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分析记录; ⑤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包括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⑥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⑦其他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证人材料的搜集:对证人的口述及书面材料,要认真考虑其真实程度。

 5、现场摄影:

 ①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②事故现场全貌;

 ③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

 第四条

 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分析内容应包括:

 1、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

 2、会议主持人与参加人;

 3、与事故有关人员介绍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4、分析事故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为直接原因; 2)、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组织不合理,无安全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经验或指导错误,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的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均为间接原因。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5、分析事故责任:

 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并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结案归档。

 第五条

 及时进行事故通报并召开项目部所有人员会议,让广大职工吸取事故的教训。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压力容器是企业生产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有压力(密闭)的特种设备,搞好容器的管理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二条

 为确保安全运行,必须加强压力容器的统计建档,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状态检测、定期检验、报废更新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重视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和指导各种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及检修工作. 第四条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它的使用条件,每隔一定期限对其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查,以便发现缺陷、消除隐患。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第二 章

 压力容器的分类

 第五条

 压力容器是指承受流体压力的密闭容器,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是指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 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

  2、容积 V≥25L,且 Pw.V≥19.6L.MPa

  3、介质为气体、 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指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

  第六条

 按工作压力分类,压力容器可分为:

  1、低压容器:0.1MPa≤P<1.57MPa(16Kgf/CM2)

  2、中压容器:1.57MPa≤P<9.8MPa(100Kgf/CM2) 第七条

 为便于对压力容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矿部根据我单位情况和容器承受压力的高低、介质的危害程度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将压力容器分成二类。

 1、一类容器: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

 2、二类容器

 中压容器。

  第 八 条

 项目部各单位必须根据本章第七条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压力容器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第三章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与安装

  第 九 条

 容器的设计单位必须执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图纸审核,批准和备案手续。对图纸应有三个审核人(设计、校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对、审核)的签字。

 第十条

 容器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并便于制造安装、检验和修理,筒体与封头连接发结构按有关标准(如 JB1153—1156—73)的规定设计。

  第十 一 条

 容器及封头上开孔不得超过以下数值:

  1、筒体内径 Dn≤1500mm,开孔最大直径 d≤1/2Dn 且 d≤500mm

  2、筒体内径 Dn≤1500mm,开孔最大直径 d≤1/3Dn 且 d≤100mm

  3、凸形封头或球形壳体的最大开孔直径 d≤1/3Dn

  4、锥形封头的开孔最大直径 d≤3Dn

  第十 二 条

 制造容器用的材料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国标部标和其它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并提供质量说明书。

  第十 三 条

 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附上证明文件。

 第 十 四 四 条 条

 焊 接 钢 制 受 压 元 件 使 用 的 焊 条 应 符 合GB981—984—76 的规定,焊丝应符合 GB1300—77 的规定,焊条、焊丝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

 第十 五 条

 项目部在外购压力容器时,应选择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所购容器必须有制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第十 六 条

 安装压力容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无论是安装在室外或室内的压力容器, 其防火设施都应符合国家建设设计及防火规范的要求。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2 安装在室外的压力容器通风条件要好, 同时还要考虑日晒和防冰冻措施。安装在室内的容器,其房间必须宽敞明亮、干燥并保持正常温度和良好的通风。

 3 室内各容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75m,容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5m。

 4 房屋的室内标高决定于室内安装容器的高度及吊装要求高度,一般不应低于 3.2m。

 5 室内放置的容器有可能形成燃烧爆炸气体时, 安全装置达到防爆要求,容器要可靠地接地。存放有毒气体的容器的屋内要有通风装置。有些特殊场所还要考虑万一发生介质渗漏的中和处理设施。

 第四章

 压力容器的管理 第 十七 条

 压力容器的职能部门为项目部安全科。

 第 十八 条

 项目部安全科的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2 参与压力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护和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

 3 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 并提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十 九条: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1、原始技术资料。如设计计算书、总图、 各主要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资料。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2、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说明书。

  3、容器的操作工艺条件。如压力、 温度及其波动情况、介质及其特性。

  4、容器使用情况及使用条件变更记录。

 5、容器的检查和检修记录, 其中包括每次检验的日期、内容及结果。

 第二十条: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合理使用, 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的容

 器技术特性,制定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1、容器最高工作压力和温度。

  2、容器的正常操作方法。

  3、运行中的主要检查项目与部位、 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应急措施。

  4、容器停用时的检查和维护要求。

  第二十 一 条: 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学习和岗位操作训练,熟悉本岗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特性、设备结构、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并经考核合格才能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还必须熟悉工艺流程和管线上阀门和盲板的位置,防止发生误操作。

  第二十 二 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容器在运行中应尽量避免压力和温度的大幅度变动,尽量减少开停次数。当容器的压力超过规定值而安全泄压装置又不动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介质源。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第二十 三 条: 项目部安全科管理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应认真进行对安全阀、压力表及防爆膜等安全附件的巡回检查,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并定期组织检验。

 第五章

 压力容器的检查、维护、检修

  第二十 四 条:搞好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 是延长容器使用寿命、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一般是进行定期检验。

  第二十 五 条: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一般可分为外部检查和全面检验,检验内容应根据容器的技术状况使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确定报安全处批准,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检查,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第 二 十 六 条:遇到下列情况时,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间隔期应缩短。

 1、装有强烈腐蚀介质和运行中发现严重缺陷时,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2、无法进行内部检验时,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3、使用期过 15 年时,每二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使用期过 20 年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并据以确定全面检验的时间或能否继续使用。

 4、介质对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 材料焊接性能差或制造时曾多次裂纹者,一般要求投产一年应立即进行内部检验。对外部有保温层的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验时,应根据缺陷情况拆除保温层。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第 二 十 七 条

 生产系统上的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要充分利用停产检修时间,一般情况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 二 十 八 条

 压力容器的外部检验工作,由盛大矿业方面统一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工作由安全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委托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

 第三十条

 各使用单位要重视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 卸压孔及防爆膜)应灵敏、可靠、准确,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第三十 一 条

 应经常检查压力容器的防腐措施,保证完好,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容器和有关连接管道的“跑、冒、滴、漏” 第三十 二 条

 应经常检查容器的紧固件和密封状况,要求完整、可靠;减少与消除压力容器的振动。

 第三十 三 条

 经常检查压力容器的静电接地情况,保证接地装置完整、良好。

 第三十 四 条

 压力容器的维修应符合国家劳动总局与有关部门的规定,维修时,特别在注意以下问题: 1、不得在压力容器上任意开孔。

 2、修理时要制定正确的焊接工艺。

 3、检修后要进行必要的检验,并彻底清理。

 4、容器内部有压力时, 不得对其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作业。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5、检修完毕,将填写的记录存入档案 第三十 五 条

 停用和封存的压力容器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二)竖井提升系统检查制度

 为保证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检查标准,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检查范围

 提升机、导向轮、罐笼、钢丝绳、钢梁、罐道、平衡锤、电控和信号系统及井筒内其它设施。

 二、竖井设备检查内容

 (一)巡回检查内容:

 巡回检查就是指在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由当班的监护司机进行的一种巡视检查。主要采取手摸、耳听、眼视的方法。

 1.检查电动机的机体温升,电动机滑环,发电机整流子接触状况,有无火花,转动时有无异声和震动。每半小时检查一次。

 2.检查电动机滑动轴承温度是否正常。每半小时检查一次。

 3.检查联轴器转动时有无异声,各螺栓是否松动。

 每班检查一次。

 4.检查闸瓦与闸盘接触是否平稳,闸瓦有无断裂,磨损程度,间隙是否正常。每二小时检查一次。

 5.检查减速器转动过程中有无异声,各轴承工作情况与润滑状况。每二小时检查一次。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6.检查主轴装置转动时有无异声和震动,衬垫有无松动,筒壳辐板有无开焊变形。平时注意观察。

 7.检查深度指示器的指示是否准确,传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交接班时检查。

 8.检查液压站各电磁阀动作是否灵活,泄漏情况,压力是否正常。每小时检查一次。

 9.各基础螺栓,销轴是否松动,交接班时检查。

 10.检查电气控制柜接触器的触点接触是否良好,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交接班时检查。

 11.随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速度表、温度计等指示数值是否准确。

 (二)日检查内容:

 日检主要由运转人员和维修人员负责进行,以维修人员为主。主要检查运转状况、经常磨损和易于松动的外部零件、控制盘上各接触器触点接触磨损情况,以及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零件,并在点检记录上签字。

 1.主电机、齿轮箱、主导轮等各基础螺栓有无松动,各销轴磨损情况,各连接螺栓、铆钉是否松动。

 2.磨擦衬块外观检查,衬块最大磨损量不大于6.5mm,检查主导轮的螺栓压块的紧固情况,不得有松动。

 3.筒壳、辐板有无变形、裂纹,滚动轴承有无异声,联轴器工作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是否正常。

 4.主电机轴承的润滑情况,电机的温升,运转时有无异常声响震动 5.闸瓦与闸盘的间隙及闸瓦片的磨损情况,保持使闸盘与闸瓦的间隙最大在 1mm— 2mm 范围内。

 6.检查制动油缸动作情况,液压站油泵、电磁阀工作情况,系统有无泄漏现象。

 7.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压力的稳定性,跑、冒 、滴、漏的外观检查,及是否有异常声音。

 8.减速器齿轮、轴承有无异声及弹簧工作情况。

 9.电气控制柜接线有无松动,信号指示是否清楚,各继电器工作是否正常,各触点接触是否良好。

 10.检查导向轮的运行情况,润滑部位的润滑油是否充足。胶垫不得有破裂现象,天轮衬胶径向磨损不得超过 11mm,轮幅不得有变形现象。

 (三)周检查内容:

 周检主要由维修人员负责进行。主要检查制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及钢丝绳磨损、位移情况。并包括日检的全部内容,并在点检记录上签字。

 1.检查钢丝绳位移情况,及时切削主导轮绳槽的直径。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3.对罐笼、箕斗、平衡锤、悬挂装置的旋转器、销轴、导向轮、罐耳间隙进行检查。

 4.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过卷,超速,限速等装置的动作情况 (四)月检查内容:

 月检由安全检查小组负责进行,全面检查竖井设施的运转情况。并包括周检的全部内容。

 1.打开减速机观察口进行检查,沿齿高接触≥40%,沿齿宽接触≥50%。

 2.详细检查和调整制动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

 3.主联轴器蛇形簧是否有断裂现象。

 4.检查钢梁、罐道紧固情况、锈蚀变形磨损情况。

 5.检查制动盘的轴向偏摆,不大于 0.5mm。

 6.检查减速器缓冲弹簧是否有疲劳变形现象。

 7.全面检查导向轮辐条有无裂纹。

 8.检查制动器碟形弹簧有无裂纹、断裂现象。

 9.对深度指示器各传动齿轮、轴承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10.检查减速器各滚动轴承的轴向、径向游隙及内外圈与轴和轴承座的配合情况。

 11.检查提升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12.检查天轮结构,轴承润滑及磨损,绳槽磨损情况。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13.悬挂装置(主轴,桃形环,销轴,绳卡,调绳装置)的磨损锈蚀,润滑,紧固情况。

 14.齿轮、联轴器的磨损情况,对齿轮的径向间隙和侧向间隙,详细测量检查一次。

 15.彻底检查液压制动系统,并进行零部件更换和调试工作。

 16.检查主卷筒,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更换:

  a.主卷筒外壳的任意部位的圆度大于 10mm。

  b.两侧辐板发生凹凸变形量大于 20mm。

 17.检查主轴装置轴承的滚动体及内外圈有无剥落、点蚀现象,轴承的轴向、径向游隙是否超过规定值。

 18.检查井筒装置(平台,隔离栏栅,风水管路等)有无不安全因素 19.检查试验下列保护装置:

 (1)限速保护装置。

 (2)过卷保护装置。

 (3)主电机的短路及断电保护装置。

 (4)过速保护装置。

 20.检查井架的结构、震动情况。

 21.检查每根首绳的断丝、减径、和受力平衡情况,每根尾绳的断丝、减径等情况。

 (六)应完整保存下列技术资料: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1.设备运转记录。

 2.每班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3.检查和更换钢丝绳记录。

 4.设备检修记录。

 三、检查标准

 提升机、导向轮、罐笼、平衡锤、隔离梁、电控和信号系统及井筒内其它设施的检查标准执行《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事故的发生反映了设备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设备发生事故,将破坏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效地防范措施,杜绝特大重大和重复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才能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地运行。

 第二条

 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

 “预防为主”的方针,全矿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1

 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都应履行自己的职责,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规程、检修规程、设备点检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对设备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2 加强对职工预防事故的思想教育, 定期开展设备无事故安全运转活动,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3

 加强职工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教育, 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活动,增强职工应变能力。

 4

 召开设备事故管理总结会,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提高全项目部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

 对设备事故实行全面管理。

 1

 对设备事故实行管理, 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特大、重大、一般设备事故及故障,都须纳入设备事故管理范围。

 2

 对设备事故实行全员管理,每个职工都必须参加设备事故管理,坚决克服和制止拼设备、无润滑、带病运转、冒险作业和检修马虎、凑和等不正常现象。

 3

 对设备事故实行全过程管理,动力设备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工作,对事故从组织抢修、调查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

 第四条

 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由盛大矿业的动力设备部门负责。

 第二章

 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第五条

 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或由于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六条

 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1 特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损失在三十万元以上者。

 (2)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 15 万元以上者。

 (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系统停产 72 小时及以上者。

 (4)因设备事故直接引起的其它重大损失。如火灾、 水灾、淹井、爆炸、建筑物倒塌或使人身中毒,重伤致残、死亡等。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损失费在 5 元以上,30 万元( 不含 30 万元)以下者。

 (2)设备事故设备修复费在 2 万元以上者,15 万元( 不含 15 万元)以下者。

 (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产 24 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者。

 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损失费在 1 万元以上,5 万元(不含 5 万元)以下者。

 (2)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 2 千元以上,2 万元( 不含 2 万元)以下者。

 (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 4 小时以上,24 小时以下者。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足一般事故条件者,或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机检查,调整者称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会使生产中断并发生设备修复费用,也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1

 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检修。

 2

 生产线上的建筑物、 构筑物因使用长久自然损坏危及生产或迫使停产者。

 3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4

 因生产工艺事故以及生产工具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5

 生产消耗件的正常磨损使生产中断者。

 6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7

 检修后的设备按规程进行试车、测试、 检验引起的设备损坏。

 第三章

 设备事故处理 第八条

 事故抢修 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逐级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2

 现场检查后,事故所在单位必须迅速组织抢修, 尽快恢复生产。

 3

 一般设备事故和故障,由车间负责组织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门协同项目部生产车间组织抢修和处理,特大设备事故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抢修和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处理。

 4

 参加抢修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统一指挥, 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第九条

 事故分析 1

 凡设备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 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2

 一般设备事故和故障,由项目部内部组织调查分析会, 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特大、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会,由主管设备的领导主持召开,事故部门及设备、生产、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条

 事故原因分类 1

 使用操作不当 2

 维护不周

  3

 设备失修

 4

 安装或检修质量不佳

  5

 材料、备件质量不良 6

 设计、制造不合理 7

 自然灾害 8

 破坏性事故 9

 其它原因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定

 第十一条

 设备事故防范措施 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掌握本设备的性能和结构,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能操作。

 2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3

 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计划,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

 对主要设备要严格管理, 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工作,做到正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

 5

 定期检测、...

版权所有:策划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策划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策划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20021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