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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剖析材料

发布时间: 2021-10-20 12:02:44

 违规违纪剖析材料三篇

 查出所谓的“穷庙”却产生了小官大贪的问题——范学魁贪污受贿 110 余万元,通过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调查,深挖出县社保局 1 系列贪腐串案、窝案。县纪委监察局对这些问题、对这类贪腐行动进行了严肃查处,让民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决心,看到了相干机构着力构建清正廉明行政的希望。

 1、基本案情 ?

 范学魁,男,1967 年 1 月 18 日诞生,汉族,浠水县蔡河镇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原股长。2012 年年初,纪检检查 1 室对大众反应的范学魁有关背纪背法问题进行慎密初查,发现其在帮他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进程中存在严重背纪背法问题,2012 年 3 月 20 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范学魁在 2006 年至 2012 年。

 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清泉、华桂等 11 个供销社 324 人办理了进入社保,收受他人贿赂 1236514 元,在办理“57 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贪污公款 24800 元;县人社局易友、县社保局朱彦、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县供销社张介中存在严重背纪背法问题。6 月 19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消除两规措施并依纪依法将其移送浠水县检察院,与此同时,对陈建白等人的背纪背法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朱彦,男,1984 年 1 月诞生,中专文化程度,浠水县社保局核定股副股长。2012 年 5 月 12 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朱彦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期间,屡次利用职务之便帮范学魁办理相干人员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从中贪污社保款计 128460 元和收受贿赂 20000 元。5 月 17 日,将朱彦移送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该案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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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建白,男,汉族,1961 年 5 月 18 日诞生,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豫备党员,县社会保险局稽核股股长。

 何军民,男,汉族,现年 36 岁,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社会保险局支付股股长兼微机中心主任。陈建平,男,汉族,现年 50 岁,浠水县团陂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浠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副局长。

 经查,2006 年 12 月底,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股长范学魁找到当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的陈建白,并将 30 人共 60 万元参保费汇入陈建白帐户。陈建白利用职务之便利,伙同何军民、陈建平 2 人,采取 1988 年至 1996 年不缴费也视同缴费年限、分年度计算少核定缴费等手段截留并贪污社保资金 29.1 万元,3 人各分得 9.7 万元。

 易友,曾用名易细友,男,1963 年 7 月 26 日诞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其利用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身份的便利,请托同事帮 16 名不符合进保规定的社会人员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收受好处费合计 30100 元。2012 年 5 月 23 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将易友的背纪背法问题线索移交给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案件后续调查。

 张介中,男,汉族,浠水县巴河镇人,1956 年 10 月诞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合销社正科级主任科员职务,分管人事、党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2012 年 10 月 11 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张某背纪问题立案调查,调查发现, 2011 年 11 月,在县供销社办理本系统“57 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其贪污公款 11000 元。

 2、背纪背法的主要缘由 ?

 任何 1 件腐败案件的产生,都有其内、外因素并二者交织而就,内因是人性的贪婪,外因是制度的缺失,此案也不外乎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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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任其自然,拜金主义恶性膨胀。

 此案的始作俑者是范学魁,直调查组到其单位访问、座谈、调查时,单位领导、同事对范某的评价是为人老实、做事勤奋,认为在其身上产生小官大贪的行动是不可思议。不可否认,范某在之前工作中的确做到了踏实、勤奋、自律,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认同,但是在后来思想产生了大的转变,“拜金”思想充斥大脑,不知不觉越滑越远,贪污受贿金额从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元、几万元。

 范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幼时的清贫经历及组织、亲人给予的关怀让我 1 度怀有回报社会的想法,但是到了 2005 年左右,我的理想信心产生了动摇,看到周围的人都发了财,眼睛红了,生起了‘人往利边走’ 的动机,起了利用职务优势弄钱之意,服务意识滑坡,被金钱冲昏了头,越滑越远,直到案发被组织双规后才猛然觉醒,感到悔恨非常,无颜面对家人,孤负了组织期望。” ?

 朱彦是范学魁拉拢腐蚀的第 1 个对象,是该案中最年轻的 1 位涉案人员,其工作时间最短,但涉案资金较大。朱彦在忏悔书中写道:“刚才加工作没多久,我就被安排到核定参保人员社保费这样的权重岗位上,我逐步发现这个岗位的好处。

 常常有人求我办事,送我财物,我知道不是我这个人重要,而是我的岗位重要,我没有多少自律意识,而且我周围的人也在利用手中的权利弄钱得好处,所以我也就任其自然。后来我与范学魁搭上了线,我接受了范学魁‘人往利边走’的思想,只要他给钱我,我就帮他办理进保,我们之间没有甚么交往,只是金钱关系。” ?

 2、制度缺失,内外勾结有隙可乘。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逐渐提高,人们对参加社保的意愿更强烈,迫切希望自己的退休生活能得到 1 份经济上的保障,但

 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养老制度时间不长,本身还不是很成熟,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因此,有时这类需求与我国现行养老体制有1 定的冲突。国发(2005)38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

 缴费年限累计到达 15 年,男满 60 岁、女干部满 55 岁、女工人满 50 岁,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 1 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履行养老制度进程中,相干管理部门制度的缺失,给了具体工作人员较大自由“裁量权”,并沦为内外勾结、手中权利“金钱化”的工具。在此案中具体表现是:

 1 是对废旧工作物品无管理制度,废纸、旧纸翻身变大钱。劳动关系证明是企业(包括已破产企业)职工参保的第 1 道关口,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之前只是证明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第 3 方人,在很多人眼中属于“鸡肋”部门,但是由于职工参保需要劳动关系证明的缘由,1 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乃至是没有在企业工作过 1 天的人员,由于想参保的缘由。

 愿意花大价钱在劳动关系股买 1 个假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股因此而水长船高,原来的废纸、旧纸、旧公章成为作假的载体,价值被 1 路推高,原来 1 纸正规的证明只需几元钱,后来要花几百乃至几千元才能买得到假证明。这些都是劳动关系股关于废旧工作纸张、公章收缴和烧毁方面没有工作制度酿成的,让工作人员有隙可乘。

 2 是保费核定工作人员权限过大,无制度束缚有制度也是 1 纸空文。核定人员手中有 3 大利器:补缴以往年份保费、核定保费应缴额度、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没有制度或行之有效的制度束缚核定人

 员如何行使手中权利,终究沦为他们个人捞钱的工具。只要范学魁给好处费,朱彦就能够不讲原则,无条件的帮范学魁办理相干人员参保。

 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 3 人共同贪污社保费 29.1 万元,3 人各分得 9.7 万元的案例中 3 人串通 1 气,不讲原则,相互勾结,这正是范学魁所看中的,是范学魁多次能把相干人员的社保办下来的关键。范学魁将相干人员的参保费打包给陈建白办理,由陈建白去摆平内部人员,范学魁省钱、省事,还能得大好处。

 3 是县供销社对本系统买断工龄的原职工没有管理制度。名义上县供销社与各乡镇供销社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基层社与原职工已消除劳动关系,实际上,各基层社的原职工的养老保险、退休、医保等工作还是依看管理将部份工作交给县供销社政工股办理,由于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建立相干管理制度,既给办事的原下岗职工带来了不便,也给了范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请托他人弄虚作假并个人从中收受好处的可能。

 3、监管失控,终造成大面积腐败。

 从本案产生在民生领域,犯法呈系统性,作案手段市场化、专业化,涉案人员熟习社保操作规程,在实行犯法进程中采取各种情势规避法律,掩盖罪行痕迹,县供销社、县人社局内部监管失控,大面积腐败,“办 1 案,牵 1 串;查 1 个,带 1 窝”。

 1 是县供销社对政工股及基层社监管失控。政工股里的 3 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保代办业务”,有自己的“业务”来源渠道、业务办理 “合作火伴”;各基层社也在介绍或自己办理社保时得好处。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监管。

 2是县人社局对办理社保相干业务的关键股室及2级单位监管失控。县人社局对劳动关系股、档案管理中心、社保局等多个关键节点

 监管失控,范学魁案发后,这些环节的关键人员纷纭落马。在金钱眼前,这些节点形同虚设,不但没有把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拒之门外,相反把部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拦住了,乃至这些关键节点成了他们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的工具。

 3 是县社保局对核定股、记录股、微机管理股监管失控。首先,县社保局对核定权限作了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本就没有去真正监管如何落实。其次,在 2009 年时,朱彦在核定股岗位上利用职权少核参保人保费收受好处,社保局发现了这 1 问题并没有深究,只是将朱彦调离核定股岗位,时隔两年,朱彦又重新被调回核定股岗位。

 如果不是组织在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问题时及时参与调查朱彦,朱彦在贪污受贿的问题上可能会滑得更远。最后,县社保局核定、记录、财务、退休管理、危机管理股室之间的相互监管机制没有构成,只要其中的 1 个环节发现问题就能够对问题进行纠正,但这些问题都没有被发现或已发现被主动疏忽。

 3、重要启示 ?

 当前民生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出现新动向,显现新特点,并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此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务必引发我们高度警觉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实权中层干部的监管,避免产生大面积腐败问题。

 1、必须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改造和完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范学魁案产生后,县供销社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看押范学魁的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县人社局组织全部全部干部职工,采取组织谈心、案例警示、学习党纪国法等方式,进行廉洁从业教育,警省了1批正游走于背法犯法边沿的党员干部,他们写出了深入的心得体会,

 主动向组织说明了自己的问题,共退交了背纪背规所得资金达 15 万元以上。

 该案提示我们,我们要在廉洁教育内容上精选重点,更加突出实效性;在廉洁教育方法上创建载体,更加突出新颖性;在教育对象上分层施教,更加突出针对性。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心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大力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重视实效,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增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从业。要以“6 进”活动为载体,展开形象、生动、活泼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典型倡廉、警示醒廉、读书思廉等多种方式,让廉洁的思想、廉洁的理念、廉洁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构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健全管理制度遏制权利滥用,推行办事公然增加权利运行透明度。

 1 是要健全的制度来遏制权利的滥用。民生领域中的腐败与职务犯法紧密联系在 1 起,说究竟是吏治腐败。而解决惩治吏治腐败的关键点就是遏制官员在权利运行进程中的滥用,切实做到科学配置权利、科学应用权利、科学审计权利、科学评议权利、科学监控权利,实现权利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

 2 是要全力推行办事公然制度来增加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民生领域里腐败现象与政府信息,办事不公然、不透明弄暗箱操作密切相干。要解决与惩治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办事中,特别是触及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所出台的惠民政策。如项目的申报、行政项目的审批、惠民政策主体的享受、惠民资金发放到户到人等各个环节上,程序上要向大众公然、在网上登陆、要曝露在阳光之下,要

 做到广大人民大众知情、知晓,让人民大众公认,让人民大众做主。

 3、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避免出现“监控真空”。

 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成为“重灾区”,缺少监督是 1 个重要缘由,特别是部门内的 1 些关键岗位虽然职位较低,但是权利相对较大,其潜伏的腐败危险也较大,且容易出现“监控真空”。要解决与整治民生领域里腐败,必须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提拔任用程序,把好用人关,提早发现不良偏向,预知背法背纪苗头,早教育、早提示或早交换岗位。

 必须构成 1 般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氛围,实行有效的大众监督;必须认真展开信访、审计、效能监察和巡查工作,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必须构成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于1 体的监督体系,并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优势与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与方法,切实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对民生领域里的出现的腐败现象,在监督上不留有空档、不缺空位、不出现死角。

 4、严肃查处背纪背法行动,加大惩办力度。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如果早 1 天发现并严肃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系列案中的相干人员的背纪背法行动,他们就不会滑得这么远,就不会有牢狱之灾,表面看上去严肃查处的是 1 两人,实际上无形中挽救的多是 1 大批人。民生领域中的腐败致所以成为现今腐败的“重灾区”,与惩办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着直接关联。我们要将制度的束缚力、监督的制衡力,与惩治的威慑力相结合,惩治与打击“重灾区”的腐败,必须下猛药用重典。

 特别是对那些大众反应极其强烈,并造成卑劣影响的,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政法机关要加大力度构成协力严厉查究,严厉惩办,绝不心慈手软,对触犯刑律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彰显惩治

 腐败决心,使腐败份子遭到应有的惩罚,使以身试纪、知法犯法者遭到震慑,使党员领导干部遭到教育,发挥案件查究的治本功能。查处1 个案件,健全 1 套制度,教育 1 批干部,革除民生领域里腐败滋生的土壤,打消背纪背法者的侥幸心理,使图谋不轨者望而生畏,让腐败在民生领域无藏身的地方。

 背规背纪剖析材料 2 杨淑华背纪背法案件剖析 ?

 2014 年 9 月 23 日 10:45 中国纪检监察报大 中 小杨淑华,女,1954 年 10 月 12 日生,汉族,4 川省洪雅县人,大学文化,曾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2014 年 1 月起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14 年 2 月 23 日,眉山市纪委对杨淑华立案调查,并于 4月 23 日移送眉山市检察院立案侦察。

 经查,杨淑华在担负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时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和征地手续办理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前后索取或直接收受 15 人贿赂总计人民币 1194 万余元(其中 600 万元系受贿未遂);另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 8 万余元,挪用公款 398 万元,另有人民币 394 万余元、美元 2652 元的巨额财产没法说明合法来源。

 2014 年 8 月 25 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背法所得予以追缴。杨淑华不服 1 审判决,提出上诉。2014 年 11 月 15 日,4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为留“后路”,反断了“后路” ?

 ——杨淑华背纪背法案件剖析 ?

 钟季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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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迁无望转而谋求“后路” ?

 “几万可以拿,几 10 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 ?

 在刚担负洪雅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职务时,杨淑华 1 度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对本身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曾作出过1 定贡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淑华未能做到善始善终。

 杨淑华在担负局长的最后几年中,自感升迁无望且面临退休。恰逢这个时候,她看到他人腰缠万贯、挥金如土时,心理逐步失去了平衡。渐渐地,在杨淑华的眼中,官场成了 1 个市场,权利变成了交易的资本,官位当作换取金钱的商品,她开始或明或暗乃至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几万可以拿,几 10 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杨淑华开始揣摩着为自己找“后路”,将精力放在对金钱的疯狂掠夺上,终究把自己推动了背法犯法的泥沼。2014 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 3 宝镇河滩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送给杨淑华 35 万元,后者怅然接受。

 从在单位报销丈夫出国的费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补助;从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帮助亲友承建工程自己从中分钱,杨淑华利用 1 切可能的手段疯狂敛财,乃至到达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铤而走险大弄“权利寻租” ?

 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并迫使其签订合同 ?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资源,1 些利益主体总想从中分 1 杯羹,土地领域“权利寻租”的空间很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中,对土地征用的条件、征用租用的价格、补偿费用的标准等仅作了 1 些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具体的实行细则。

 如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各级政府有很大的决策权,有关

 决策人员、经办人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给公共权利寻租留下了空间。

 杨淑华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要求,并迫使其签订合同,以掩盖索取巨额贿赂的事实。

 眉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在洪雅县从事项目开发时,杨淑华在土地拆迁及征地手续的办理中为该公司提供过帮助。2014 年 5 月,杨淑华在该公司所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中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向该公司总经理易某索要 100 万元。同年 6 月至 8 月间,杨淑华收受易某给予的所谓“分红”款 50 万元并退得所谓“本金”50 万元。

 2014 年初,杨淑华为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背规办理了 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与该公司约定在某房地产项目结束后 1 次性收取“投资分红”600 万元,后因案发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储、土地拆迁、土地平整、土地丈量、土地计划等由国土部门管理的事项中,任何 1 个环节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300万的工程,好处费要拿 70 万,杨淑华正是在这类巨大的利益诱惑眼前不断地铤而走险,终究轰然倒下。

 手段隐蔽多样用心良苦 ?

 从以“借用”为名索贿,到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

 在大肆收受、索取贿赂的进程中,杨淑华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可谓用心良苦。

 2014 年,杨淑华为洪雅某电力公司水电站工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提供帮助,后将该公司 1 辆小轿车长时间“借用”,直至案发。

 除以“借用”为名外,杨淑华还屡次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2014 年 12 月,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江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其所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给予的帮助,按杨淑华授意将其开发的某小区 1套价值 26 万余元的公寓送给其 mm 杨淑珍。2014 年至 2014 年期间,杨淑华为侄儿杨勇等人承建洪雅县中保、中山、止戈镇河滩地整理,和东岳镇多个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2014 年 11 月,为感谢杨淑华的“关照”,杨勇依照与杨淑华的事前约定,将付给杨淑华的 200 万元“好处费”折算成杨勇名下某企业的 60%股分送给杨淑华。

 大权独揽缺少有效监督 ?

 管理全凭“1 支笔”和“1 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

 杨淑华担负县国土资源局“1 把手”近 10 年时间,有很多反应其在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征地办理等方面背纪背法问题的举报材料,但都因种种缘由没有进入相干监管部门的视野,使得其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作案。

 本案中,权利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是杨淑华走上背法犯法道路的重要缘由。监督体制不公道。众多监督主体发挥作用不到位,在本案中,杨淑华的问题主要产生在其担负部门“1 把手”期间,很多问题的出现就是由于她常常 1 个人决定许多重大工作事项,即便研究也是走走过场,或是先肯定后补办手续,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看“1把手”的眼色行事。

 家长意识强,民主风格差,独断专行,利欲熏心,杨淑华将公众赋予的权利完全私有化。在土地整理、办理征地、工程招标、款项拨付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全凭“1 支笔”和“1 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构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利制衡机制,造成了监督真空,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国土资源局是垂直管理部

 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监管上衔接不够有效,存在空当。

 链接@办案者说: ?

 在查处杨淑华这样的典型案件的同时,我们还应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更要举 1 反 3,完善机制制度,从源头上堵住官商勾结的制度和监督漏洞。

 1 要进 1 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动,对权利集中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交换力度。严厉打击官商勾结、背规投资入股、权利“期权化”等问题。严格落实重要岗位上的“1 把手”定期轮岗交换制度。

 2 要继续展开专项治理,深入推动资源市场化配置。进 1 步深化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及其他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之外,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都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健全信息表露机制,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结果公示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行动。

 3 要在“治官”的同时加大“治商”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各领域建立“行贿人资料库”,将行贿人划入“黑名单”,在法定期限内或永久性制止其进入市场,加大对行贿行动的惩办力度。建立严格的行业管理制度,应用行规、行约、行业标准束缚行业行动。

 评论:

 有效防治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现象 ?

 韩冰 ?

 杨淑华案涉案金额较大、发案环节典型、作案手段隐蔽,是产生在基层国土资源领域中的 1 个典型案件。

 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和矿产作为稀缺资源,社会供需矛盾日趋凸显。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着土地和矿产两类稀缺资源,集行政审核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大额资金预算分配权

 于 1 身,权利运行的环境复杂、触及面广、关联度高,牵涉地方各级政府、相干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多个方面,1 些个人和单位借助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这个平台进行权利寻租,致使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目前深入推动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正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笔者认为,在目前已获得成效的基础上,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

 1 要进 1 步加大查究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背纪背法案件,既是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 1 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展开的重要手段。在杨淑华担负国土资源局“1 把手”近 10 年时间里,虽然有很多反应其背纪背法行动的举报,但都没有遭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使其在背纪背法道路上越走越远。这说明有些单位对举报案件不予重视的现实情况,要末不查,要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此,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对大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对新闻媒体揭穿的问题认真了解,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重大背纪背法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决不迁就迁就。与此同时,应认真剖析研究案件产生的深层次缘由,展开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强化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强职务犯法预防。

 2 要进 1 步建立健全相干法规制度。改革开放 310 多年来,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 17 部国土资源相干法律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矿产资源法实行细则》等 210 多部法律法规与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政策法规为补充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框架基本构成。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触及国土资源领域的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和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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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需要健全完善相干法律法规,特别是应加快制定和推出触及国土资源领域关键环节的相干法规,对自由裁量度过大的权利明确行使标准,规范运行程序。如在国土资源领域背纪背法案件较为集中的招标投标环节,现有的《招标投标法》的有些规定较为原则化,对招投标的 1 些具体环节缺少强迫性规定,缺少责任束缚和追究制度,致使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时有产生,需尽快出台相干实行条例,对上述问题予以有效治理。

 3 要进 1 步强化外部监督。权利与监督是对峙统 1 的共同体。杨淑华的背纪背法事实再次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利容易产生腐败。防治国土资源领域腐败行动,不但需要国土资源部门本身加强监督,如在管理方面更多地采取集体会审制、专家论证制等,更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新闻媒体和大众的监督作用,将监督渗透到权利运行的全进程中,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4 要进 1 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杨淑华案中,其手中握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为公共权利寻租留下了空间,从而使其在巨大的利益诱惑眼前铤而走险,终究走上背法犯法之路。国土资源领域之所以腐败行动易发多发,有其体制机制上的缘由。只有推动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公道分解国土资源领域过于集中的权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才能从源头上革除这 1 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具体而言,1 方面应大力推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全国规则统 1、程序科学、公然透明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另外一方面,应深化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能够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进 1 步紧缩自由裁量权,尽量地减少“权利寻租”的空间。(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

 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

 背规背纪剖析材料 3 内蒙古 3 起领导干部背纪背法典型案件剖析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被贪婪和奢糜腐蚀的人生 ?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背纪背法案件剖析 ?

 薄连根: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曾任乌海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现已查明,薄连根存在玩忽职守、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背纪背法问题。

 武志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曾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调查发现,武志忠存在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严重背纪背法问题。

 金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曾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扎兰屯市委书记。经查,金昭存在收受贿赂、礼金和违背外事纪律,参与境外奢糜活动等背纪背法问题。

 5 月 29 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了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和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等 3 起腐败案件,以案明纪,以儆效尤。

 此前,根据相干规定,任免机关分别给予或批准给予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罚,并将他们涉嫌犯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 3 起案件是典型的领导干部奢糜变质、腐化腐化、以权谋私的背纪背法案件,性质卑劣、情节严重、影响重大、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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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薄连根、武志忠、金昭从地厅级领导干部腐化成腐败份子,势必遭到法律的重办。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位领导干部去认真反思,给我们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和深入的警示。

 信心动摇、信仰缺失、精神缺“钙”,使他们在权利、金钱和美色眼前败下阵来 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强调:“理想信心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心,或理想信心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便可能致使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腐化、生活上腐化。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抗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我们 1 定会做的更好:翻开薄连根、武志忠、金昭的成长履历,可以说,他们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也曾有过勤奋上进、努力工作的昨天,他们本应当不辱使命,认真尽责,善始善终走完善好人生,但是他们却在权利、金钱和美色眼前败下阵来。

 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自从提任副市长以后,我就没有认真参加过政治理论学习,把中央的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当做耳旁风,1 吹而过,发展到后来,我每天连报纸都不翻不看,反而对社会上的 1 些不正之风感到新奇,乃至追捧奉行,以致于丢掉了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本质,自己没能顶住诱惑、守住底线,演变为人民的罪人??现在冷静分析,缘由是自己的理想信心产生了动摇,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扭曲。” ?

 在武志忠心中,早已没有了共产党员的理想和信仰,没有了人民大众,没有了党纪国法。他把住所内的 1 间屋子专门装修为佛堂,4壁用黄色绸缎装裱过的架柜上供奉了近百尊大大小小的佛龛、佛像、佛塔、佛画,每天把念经拜佛当作必修作业。武志忠还热中于研究阴阳 8 卦,俨然把自己当作易学大师和风水先生,常常去帮 1 些企业老

 板参禅悟道,测算风水,指导迷津。办案人员在清查武志忠的蕴藏室时发现,蕴藏室 3 面墙的柜子里也全是他收藏的佛教用品。但是,在供奉佛像的柜子下面,武志忠却寄存着近百张不堪入目的黄色淫秽光盘。

 金昭也曾是个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干部,他撰写的近百篇学术论文,曾在国家 1、2 类刊物和大学期刊上发表,他还是北京某高校的客座教授。但是,随着成绩的获得,职务的升迁,金昭滋生了自豪自满的情绪,逐步放松了思想改造,抛弃了对理想和信心的寻求。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这些天,我不断地检讨自己,1 次又 1 次心如刀绞。犯法的缘由是我主观上放弃了思想改造,对党的誓辞、对党的主旨意识、对党纪党规意识淡化,平时学习不够。” ?

 官僚风格严重、法纪观念淡薄,胆大妄为、心存侥幸,使他们 1步步走向深渊 ?

 古人说:“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毛泽东曾告诫全党:“脱离大众,官僚主义,必将要挨打。”他还强调:“没有纪律是不行的。”薄连根、武志忠、金昭正是在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的作怪下,风格霸道、目没法纪、心存侥幸,1 步步走向深渊的。

 官僚特权思想在薄连根的头脑里根深蒂固,在他看来,自己作为“位高权重”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就应当说了算、定了办。他跋扈跋扈、刚愎自用,把背背程序个人决断当作敢作敢当、有魄力的表现;把大包大揽、草率表态看成是有能力的意味。在他分管范围内,每次研究讨论问题,不管大事小情,薄连根根本不允许有反对意见,对不同声音,薄连根认为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轻则训斥,重则痛骂,有时乃至会把持异议者直接赶出会场。市政工程招标、肯定承建方等都要由他来拍板,甚么制度、程序,甚么监督、制约,在薄连根那里都

 是摆设。长此以往,“有事直接找薄市长,他说了算”便成了他分管工作领域内 1 条不成文的规定。

 正是凭仗着这样的地位和权势,薄连根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工程开发等事项上,很少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也很少与相干职能部门沟通,肆意插足和干预工程项目,权利运行完全以他的“个人意志”展开。

 1 个人胆子大了,私心重了,走向腐败也就成为必定。薄连根作为分管土地、城建工作的常委、副市长,明知秀水佳园项目和保全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未签订 3 方协议,还侥幸地认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事情也能够‘特事特办’,不会出甚么事。”因而他滥用职权,背规签批,帮助开发商免缴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大众的切身利益。

 武志忠盛气凌人、跋扈霸道,在包头市中级法院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是出了名的,到自治区法制办担负主要领导后更是 1 手遮天。他常常以个人好恶来行事决断,恣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只要是他决定的事情就必须照办。

 武志忠常说:“我是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我就能够代表组织,我的决定就同等于组织决策。”在武志忠决定将办案经费抵押到银行,帮助妻子贷款弄房地产开发时就曾有人提示他:“拿公款抵押办贷款不适合,那得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而且自治区政府也不会同意这 ?

 个事。”但武志忠却口出狂言:“我是谁?我是自治区政府的副秘书长,我就可以代表政府,我说了就算!”正是这类霸气 10 足、独断专行、“老子天下第 1”的官僚风格,让武志忠更加有恃无恐,视法纪为儿戏,在犯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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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律工作者的形象更与司法公信力乃至公众的法治信仰息息相干,法律工作者背法背纪,比其他人影响更坏。武志忠曾前后在临河公安局、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中级法院、内蒙古高级法院、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应当说是 1 名长时间从事司法工作的领导干部,但却没有把本身多年积淀构成的法律素养用在执法、遵法上,而是用在了背法犯法上。武志忠的反侦察意识非常强,在作案之初就谋划着怎样规避法律,钻制度空子,表面上看似经过了相干程序,乃至“手续完备”,但实际上完全是按其个人意愿来行事,制度和程序反倒成了他作奸犯科的挡箭牌。不管是接受审查,还是法庭审判阶段,武志忠都心存侥幸,自我粉饰,试图用 1 些手段来要挟办案人员,对抗调查。

 金昭在其担负满洲里市副市长以后,随着手中权利逐步增大,他的官僚思想也开始渐渐膨胀,把党纪国法丢在脑后,高高在上、肆意妄为,或随便插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行动,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税务稽查,或干预组织部门的人事任免。在金昭眼里,1 切组织纪律、政策法规都抵不过其手中的权利。

 “船到江心补漏迟。”在移交检察院的前 1 天,金昭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对找他谈话的纪委工作人员忏悔道:“我是 1 个从不掉眼泪,从不向困难低头的人,我今天怎样都控制不住我的眼泪,我悔恨我没有听党的话,没有遵照党的纪律!再过几年我就退休了,如果没有走上背纪背法的道路,我会有 1 个非常幸福的晚年,但现在 1 切都晚了。抚今追昔,想到行将到来的铁窗生涯,我才翻然觉悟甚么是真实的幸福,才感觉到自由的重要、亲情的宝贵。” ?

 贪图奢糜享乐、生活腐化腐化、情趣低下,使他们逐渐堕落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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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览先哲国与家,成由节约败由奢。”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告知我们:奢糜浪费、浪费无度必定致使国家灭亡,政权颠覆;1 个领导者骄奢淫佚、生活腐化必定断送前程,→声名狼藉。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就是从热中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逐渐堕落变质的。

 薄连根奉行的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他平日里喜欢和商人老板交朋友,那些围绕在薄连根身旁的开发商们,为了各自的利益,或以金钱为钓饵、或以文娱为纽带,主动与薄连根拉关系、套近乎,逢迎他的需求。薄连根在大小老板们的簇拥下,常常出入星级酒店、公馆会所,在吃喝玩乐中腐蚀着自己的灵魂。据许多知情人讲,薄连根平时很少回家吃饭,而且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1 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1 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薄连根曾让人1 次就给他送上 10 箱茅台酒。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随着职务的升迁,特别是当了盟市级领导后,常常洽谈几千万乃至几个亿的项目,出入的是装璜考究的高级场所,接触的是出手阔气的商人富豪,宴席上摆的是珍羞佳肴和名贵烟酒,渐渐地,自己不但身体醉倒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思想也渐渐迷失在酒绿灯红的十丈软红里。” ?

 人不能把奢侈带入坟墓,但奢侈却可以把人送入坟墓。武志忠的住所装修得如何奢华气派、富丽堂皇自没必要说,单是打开武志忠在北京、呼市的几处蕴藏室,就会使人瞠目结舌: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和各种翡翠、玛瑙、鸡血石、象牙、磁器古董满目琳琅,应有尽有,专案组组织 10 余名干警,仅对涉案物品进行盘点就耗时将近 1个月。武志忠的奢侈无度还体现在其妻子身上,据当事人自己交代,有 1 次他们夫妇入住北京某高级酒店,在酒店 1 楼工 ?

 艺品店,武志忠妻子看好 1 些首饰,立即就包下 1 个柜台里的

 全部饰品。案发后,检察机关共扣押冻结武志忠个人家产价值 4000余万元。公诉机关算过 1 笔账,以武志忠案发前的工资收入计算,挣这笔钱需要 300 多年。

 金昭生活上寻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做了个人游玩、浪费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变成温水中田鸡,身临绝境却浑然不觉,完全丢掉了 1 名共产党人的品格。

 “奢糜之始,危亡之渐。”奢糜享乐之风盛行,不但腐蚀干部群体,败坏政府的形象,而且消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役力,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薄连根、武志忠、金昭案件警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沉沦于奢糜享乐,必将走向反面,自毁前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自己的政治面貌和党内职务所赋予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孤单、经得住诱惑,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腐蚀,保持高雅的生活情趣,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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