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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报名3月16日开通

发布时间: 2021-10-07 09:48:30

小编从南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0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中得知,2020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3月22日,为方便考生报名,现将报名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8:00(系统开启)至2020年3月22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 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015年1月1日以后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南安市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2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20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人员;(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人员。

  此外,2020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地区范围内的《福建省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在学期间获奖情况及其他材料”栏中标注“*年*月*日取得泉州地区范围内的《福建省居住证》”。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①小学语文学科岗位分设成三个招聘岗位,分别面向男性报考人员(招聘人数30名)、女性报考人员(招聘人数30名)、不限性别报考人员(招聘人数65名)进行分开招聘,报考语文学科的拟聘用人选合并选岗。

  ②报考“日语”、“专门职位”招聘岗位的,采取“委托考试”形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正确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报名。

  “专门职位”岗位是面向2020年8月31日前在南安(南安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南安以外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22日上午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认定。因未审核认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认真查看审核“不通过”理由,并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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