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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2-01-17 13:52:21

  第一篇:《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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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总 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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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保守商业秘密协议(公司)》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甲 乙 方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

  经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内容,并已理解协议各条款含义。

  (乙方签字)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

  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双方约定或甲

  方内部规定保密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限于甲方企业本身的商业秘密,还包

  括因业务往来所知悉的甲方所属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

  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合作协议等)对

  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操作手册、技术资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投资计划、合作计划、客户资料、

  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交易网络、经

  营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第二条 乙方无条件承担下列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1、不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2、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

  协助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利益的经营、交易等

  行为。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

  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报告。

  6、其他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第三条 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

  1、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乙方因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所支付金额予以从中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举证之期待利益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本条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③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给甲方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的损失也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同时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属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不限于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乙方应谨慎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除非{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心得体会}.

  1、乙方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

  2、甲方明确公示已对该商业秘密进行了解密,该信息已不再具有商业秘密的特性。

  3、甲方的法人资格终止,且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或组织。

  第七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自愿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劳动争议的,应当先向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篇:《05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针对某些岗位)

  甲方

  乙方 职务 身份证号

  因乙方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甲方有关商业秘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为保证甲方、乙方、甲方雇员的合法权益,先就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及其它相关事宜,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磁盘、录像等等形式的各种资料信息)。

  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凡涉及甲方的业务、财务、资产、产品等状况的各种信息;各种技术、负债、客户、供应商、新店选址、公司前景等情况信息;各种技术、经营管理、培训资料(含本人笔录的)等信息;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有关贸易机密信息;从甲方获取的涉及甲方利益的其它保密信息和资料。

  上述“获得”应解释为乙方直接、间接从甲方、甲方其它员工以及甲方曾经、正在和将来发生业务关系的任何第三方了解及/或获取的行为和在前述行为所知信息基础上乙方所引发之联想和推测行为。

  二、乙方在职期间或在本协议规定的离职后,如有以下行为则视为侵权,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无论在何处以口头、书面、磁盘、录像或暗示他人等形式,泄露本协议所限资料和信息的行为;所谓“泄露”是指乙方采用直接、间接或明示、默示的方式,无论是出于故意、过失和意外,也无论是否需要通过有形、无形之媒介,使另一方感知及/或获取信息的行为。

  2、未经甲方授权,擅自在公共媒体传播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3、乙方在职期间以顾问、业务指导为名或以其他途径将甲方未公开的商业秘密泄露他人,从中牟利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属违反本协议

  1、非本人所为而信息流入公共领域的;

  2、经甲方授权根据司法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信息;

  3、本公司以外范围内获得的信息;

  4、甲方以书面形式授权透露的信息。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上述资料和信息时,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复印或转借他人。

  五、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乙方离职时,乙方应立即将本人使用的各种资料(含备忘录、笔记、记录、报告、说明书、目录、价单或其它由本人掌管的各种信息资料及其复印件)一并交回(有清单的按清单交),并保证不向外界

  透露。

  六、乙方向甲方自愿并不可撤销地郑重承诺和保证

  1、在双方雇用合同期满或因故终止后不从事引诱或试图引诱甲方的雇员成为

  甲方竞争对手的雇员之行为;

  2、乙方不从事违反及/或规避本协议的任何行为,规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方面通过乙方之言行,经合理想象而感知及/或获取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信息的行为以及乙方通过第三者引诱或试图引诱甲方的雇员成为甲方竞争对手的雇员的行为等等;

  七、本协议是独立并完整存在的法律文件,本协议各项条款不可分割,也不能单独生效。所有一切来自于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和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无法达成和解时,应无可争议地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提解决,该争议应无可置疑的被视为侵权纠纷。

  该项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提出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做出裁判,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律师费、诉讼费、违约金、赔偿金等等一切费用。

  八、甲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乙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乙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乙方在职期间或在本协议规定的离职后,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则乙方与享受该商业秘密受益者须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即乙方(责任者)须赔偿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由甲方支付其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从享受其提供的商业秘密受益者(连带责任者)处获得的全部利益;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须给付甲方其在侵权期间的全部所得,并赔偿其侵权期间给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保留依法追究乙方和连带责任者刑事责任的权利。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达成的唯一协议。本协议各条款取代双方在提交和签署本协议之前就本协议主题以口头、书面等形式作出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和声明等。

  十一、本协议字双方签自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拟终止本协议,经过双方书面签字、盖章后方可终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力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力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力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力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力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力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四篇:《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书》

  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

  1.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数据、图纸、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其他技术资料和内容;

  2.涉及甲方尚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高层人事变动等有关内容;

  3.企业管理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与甲方产品配套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配套价格、供货方式等相关内容;{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心得体会}.

  5.产品销售渠道、销售策略、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与销售有关的重要内容;

  6.公司财务方面的重要数据、资料。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要求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与甲方有商业竞争的第三方泄密。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无意泄密并给甲方造成的后果不是十分严重的,甲方将追究乙方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给以行政处罚。

  2.乙方以谋取经济利益或工作岗位为目的,有意泄密并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附带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额度视后果严重程度确定。

  四、其它

  1.本约定书为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文本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篇:《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心得体会}.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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