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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公安“三个平台”打造标准规范智能化案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0-09 23:37:21

 渭滨公安“三个平台”打造标准规范智能化案管中心

 信息化主导 规范化管理

 渭滨公安“三个平台”打造标准规范智能化案管中心 今年以来,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精心搭建案管、服务、数据“三个平台”,实行警情、案件、卷宗全流程集中式、规范化运转管控,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他们依托“三个平台”,巡查自查接处警信息 1233 起,监控受案 628 起,监控立案403 起;审查在办案件 30 余起,巡查涉案财物 10 件,检查未破案卷 20 卷;整改执法问题 7处,专项巡查通报 6 期;整理归档案卷 210 余册;业务培训 4 次,提供数据服务 30 余次,建立台帐 12 个。

 案管工作平台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提档升级

 为了构建案管中心、案管室、案管员“三位一体”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警、案、人、物、卷”等执法要素全流程监督管理,渭滨分局提出了全面开展接处警和案件网上巡查、监督、管控,搭建平台推动全局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的思路,破解受立案环节容易反复反弹的执法问题。按照这种思路,他们将案管中心(室)建设列入年度重点项目,强力推进案管中心(室)建设。他们按照“因地制宜、打造样板、全面推开”的建设目标,全力打造分局案管中心和经二路、金陵派出所、金陵责任区刑警队等试点单位建设,围绕做强做优软硬件、细化职能定位、凸显实战功能等重点,先试先行,通过验收后在全局范围内复制、推广。去年以来,12 个基层所队案管室已全部建设到位,其他单位案管员也配齐到位。

 为推进受立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渭滨分局在健全工作制度上做文章。他们研究下发《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工作机构,由主管法制副局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法制科具体实施,法制科科长全面负责案管中心具体工作,实行分局案管中心和法制科合署办公。制定出台《受案立案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目标及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从制度和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他们采取倾斜政策,在办公用房和经费紧张情况下,协调解决 2 间办公室专门为打造规范智能化的案管中心使用,并投资 6 万余元,统一粉刷分局案管中心及各所队案管室用房、统一制作悬挂标识牌及制度牌、统一安装覆盖全区域的声像监控系统、统一配备电脑及档案盒等执法办案设备。他们为案管中心增添投影仪、办公电脑、录音笔、多媒体平台显示器,订购案卷扫描刻录机、案卷装订机等设备,建成集管理、监督、服务于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智能化的分局案管中心和所队案管室。法制部门在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发挥每个法制民警作用,确定 1 名民警担任专职案管员,2 名民警、1 名辅警协助工作,其他同志全力配合,发挥法制民警工作潜能,增强团队工作合力,做到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法制服务平台推动执法服务水平提质加力

 为了全力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渭滨分局紧贴基层实战需要和法制服务实际,充分利用法制服务平台,提供优质高效业务指导和法制服务,促进执法服务水平提质加力。他们从优化法制工作模式入手,由法制部门结合实际对人员和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组建执法质量、执法管理、执法保障三个工作队,建立法制科长总负责、各队负责人具体负责、全科民警分工负责的法制服务新格局。通过警力的科学配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沟通交流,实现了执法质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有机统一,极大的优化了法制部门的工作模式。

 渭滨分局创建法制“微警务”平台,以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局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整体水平。法制部门率先在全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企业号形式注册并创建了“渭滨公安法制”微信平台。为注重保密性,进入该平台,需要身份验证,非本局民警不能进入,严把进口关,有效防止案件和工作信息泄密问题发生。为服务执法办案,“渭滨公安法制”微信平台,设计六个栏目,共 20 个服务内容,包含警务快讯、微课堂、网上办案、部门协作、阳光警务、

 查询助手等,有效推进基础信息化和规范执法。为强化管理应用,分局出台《微信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规定》,制作了《使用手册》,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有效提升了平台影响力。微警务的创建,使广大民警能随时通过手机进行执法培训学习、查阅相关信息资料,不仅将微信变成执法办案的“利器”,还将其建成“工作生活服务台”。今年以来,已发布法制动态信息 20 余条、治安预警信息 8 起、刑侦协查通报 2 起;转发法律宣传、调研文章 10 余篇、警务资讯 30 余条;采用 PPT 图文、语音、视频形式对民警进行培训 4 次;发布通报 16 次,案件提醒 20 次,答复民警法律咨询 50 余次,全局共有 213 人加入法制微信,点击数已超过3000 人次。

 渭滨分局创办法制培训微课堂,有的放矢克服民警培训受时间场地限制的缺陷。为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他们不断开拓新型培训方式,借助“渭滨公安法制”微信服务平台这一互联网新媒体手段,采用图文、音频、视频方式进行授课,达到民警随时随地都可以参加培训的实效。目前已成功举办“提请批准逮捕通用证据参考标准”“防暴恐相关知识”PPT 授课培训 2 期。通过微信图文语音直播方式,分别以“阳光警务执法公开与文书制作”“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为主题,成功举办了 “微课堂”语音直播送教活动 2 期,分局领导和民警共 300 余人在线聆听了培训授课,达到了实时、随时、重放收听的学习效果,受到了领导和民警的欢迎。

 为了便于案管中心监督管理各所队的案管室及办案区,渭滨分局还建成声像监控指挥系统。分局将防控体系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对案管中心及案管室统一安装覆盖全区域的声像监控系统,并将各案管室及办案区的监控接入到案管中心,建成集监控、指挥、监督、巡查于一体的声像监控指挥系统。目前,清姜、神农、姜谭路派出所案管室和分局办案中心已实现监控联网,建成声像监控指挥系统。

 整合数据平台实现监督效能与执法质量“双赢”

 渭滨分局以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为契机,打造标准智能规范化案管中心。他们依托科技手段,整合资源,在案管中心组建法制大数据多媒体平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信息全警共享,促进工作效率提升。他们整合“渭滨公安法制工作管理综合云系统”,利用自主研发的《法制工作管理综合云系统》,为公安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给领导决策、各警种和各部门研判、执法考评等提供大量的数据支持和执法服务,形成了案件管理、数据统计、案件审核、执法考评等法制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极大的提高了法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他们整合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完成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及时回复网上咨询和投诉,并通过整合渭滨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利用“渭滨公安法制”微信服务系统和互联网外部连接手段,将民生警务平台对接整合,实现部门共同协作、科学联动新机制,第一时间答复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的投诉。今年以来,渭滨分局利用法制大数据多媒体平台开展阳光警务系统培训 3次,发布警示通报 7 期,全局共公开案件 407 起,全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率 100%。

 渭滨分局还采取对接整合优化其他信息平台的途径,强化案管中心规范运行,通过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媒体模式,建立法制工作新的长效机制。他们通过将“渭滨公安法制”微信服务系统、声像监控指挥系统、省公安厅执法办案与监督系统对接整合优化,实现在案管中心建立高清多媒体显示器同步显示,形成精确高效的“渭滨法制大数据多媒体平台”。整合后多媒体平台除具有以上整合的各个平台功能,还具有接处警、受立案动态数据管控、阳光警务查询、回复投诉、民生警务回复投诉,多媒体 PPT 教学培训、语音图文直播教学培训、语音实时会议、实时动态演示等先进功能,有效提升了法制工作效能,实现了监督效能与执法质量“双赢”。今年以来,渭滨分局全局提交处警率、所队领导处警审批率、受案率、刑事和行政案件证据上传率、刑事和行政案件涉案人员信息录入率均逐月呈上升趋势,并达到五个 100%,共评查局裁行政案件 350 案,优秀率 85%,无不达标案件;共评查刑事起诉案件 180 案,优秀率 90%。

  周原

 通讯员

 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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