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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通用4篇)

发布时间: 2021-10-23 13: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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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4篇

第一篇: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加强村级债务化解力度 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近年来,随着村级项目扶持的加大,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但与此同时,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大幅增长,使村级债务日趋增多,负债过大的问题已十分突出,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沉重债务势必严重影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对此,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对全县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调查。

一、村级债权债务现状

据调查,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有村级债权743.50万元,涉及198个村,其中:外埠单位借欠款53.42万元(政府部门12.78万元,外埠企业40.64万元),外埠个人借欠款18.14万元,内部单位借欠款40.11万元(原生产队借欠款15.00万元,村企业借欠款25.11万元),内部个人借欠款235.82万元(个人借款230.60万元,村提留、乡统筹尾欠款5.22万元),其他应收款365.54万元。在743.50万元债权中,由于债务人死亡和企业破产等原因造成无法收回的债权10.90万元,其中:个人借欠款6.95万元,单位借欠款3.95万元。

村级债务累计7387.84万元,涉及325个村,其中:借款产生的债务1875.52万元(向银行借款318.68万元,单位借款118.05万元,个人借款1438.79万元),欠款形成的债务5512.32万元。从形成债务的主要因素分析:经营性支出15.80万元,管理费用217.67万元(村干部误工报酬196.26万元,行政管理费21.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071.77万元(康庄工程、村内道路建设3689.38万元,农田水利建设951.44万元,村庄整治430.95万元),兴建办公场所874.74万元,自来水工程等公益事业支出219.51万元,工程承包押金、代收款项等其他应付款988.35万元。

第二篇: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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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调查与思考


在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的社会背景下,如何保障村(居)集体组织基本运转,缓解村(居)组织财务困难,调动村(居)干部积极性,显得尤为迫切重要。为此,笔者近期对我县望直港镇21个村(居)组织目前财务运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村(居)
经济组织运转中存在问题。
1、村级组织收入渠道少,资产资源增值空间有限。由于该镇大部分村没有村办集体工业,村经济主要来自农田发包收入,村集体经济显得十分脆弱。少部分村虽有一些陈旧校舍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但收益极为有限。尤其是望直港镇西片几个村,几乎没有集体有收益的资源,主要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来发放村干部部分工资,依靠争取土地复垦资金来维持日常工作运转,部分村虽争取了土地复垦项目,但还存在着土地项目资金存在层层扒皮现象,最后真正到村到项目资金所剩无几。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较突出。
2、公益项目要求配套多,村级负担难解决。由于村级组织承担农村许多公益项目建设与管理职责,村部改造、道路、桥梁、泵站、河沟渠道、环境保洁、秸秆禁烧、路灯绿化、项目维护等均需要各村自筹资金予以配套。目前农户基本没有出义务工,村集体公益项目只得花钱雇杂工,因农村青壮劳力长期在外打工,村里所雇老年杂工有出工不出力、工日单价偏高现象。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一直由村承担,虽有上级专项补贴,但仍需由村级三项资金安排,受资金预算约束,农村五保人数受县镇人头指标控制,应享受而未享受五保户待遇人员只能由镇村纳入农村低保给予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部分村贪大求全,不顾财力实际举债建设,加重了村经济负担,给农村社会的稳定留下隐患。
3、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陈欠两项往来清收难。目前乡镇农经部门注重农村“三资”管理,对村级财务进行“双代管”,村级财务能定期公开,但由于现行农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与当前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核算内容不衔接,会计核算科目口径不统一,许多项目支出列在“其他支出”或“公益金”、“公积金”科目名下(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民看不懂、有意见;有的村项目资金核算不规范,招投标手续不全,预决算资料不全,长期不结账,自制白条单据较多,有白条抵库现象;部分村主办会计变动频繁、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很少,代理会计和村级主办会计的素质尚有待提升。农户陈欠两项往来资金占用过大,村干部人手少,清收难度较大,主要集中在:部分欠款农户长期外出打工,承包土地委托代种,承包上交户主村难落实;由于部分因病困难户、因宅基地旱方地历史矛盾难以解决户、刁难拖赖户等因素影响了村级往来清收进度。
4、村组干部待遇偏低,队伍不稳。据调查,该镇在职村干部平均月报酬在XX元左右,一部分是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另一部分由村集体收入发放的,他们与在打人员相比,收入报酬有很大差距,心理上有落差。此外,村干部养老金保险由于起步迟、基数低、自缴比例高(50%)、领取收益少(每月每人500元左右);与农户一样享受农村医保待遇。每年都有一些村干部因待遇低、工作量大,生活不如一般村民而主动要求辞职。另外,目前村干部职数偏少,一般配备5—7人;目前行政村区域范围大,即使少部分村配备了生产小组长(年报酬约4000元),由于待遇偏低,生产小组长队伍也极不稳定。据调查,还有部分村原自行选配的编外退职干部退职金负担也不少,如马垛村达12人。
二、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几点建议
在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级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笔者认为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拓展集体增收空间,不断化解债务。一是各村(居)组织应依靠本村(居)的土地资源、人脉资源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找项目,立足实际谋发展。村(居)组织可以土地、厂房及其他资源入股的方式,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易管理的项目,提高自身增收造血功能。二是各级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技术上、信息上、项目上予以扶持;继续加大扶贫村建厂房帮扶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有稳定的经营租金收入。三是采取多项举措,化解村级债务。建立村(居)债务预警机制,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对村(居)现有债务,通过清欠消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抵债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村(居)债务。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减少村级配套。
一是建议省财政加大对村(居)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财政对农村五保经费投入,可以改革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按乡镇总人口全员负担办法。改变过去村里五保户人数越多、村里负担越重的做法。加大对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二是加大支农力度,减少村级配套。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针对目前农村基础条件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小城镇和中心村庄。注重整合各种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自筹,发起社会仁人捐助,发挥支农项目资金的社会效应,尽力减轻村(居)经济负担。加强农村土地复垦及土地增减挂钩
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村(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杜绝层层打扣现象。
3、建立村干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建立村干部报酬保障与年增长机制,对在职、离任村干的工资,建议全部由县级财政统筹扎口管理,实行农户“一折通”发放。根据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县财政可在年度报酬中预留部分资金作为目标责任抵押金,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再予以补发或扣除。基本做到“六统一”,即:统一村干部职数、统一村干部工资补助标准、统一报酬打卡发放、统一村(居)办公费补助标准、统一村干部社保待遇、统一财政转移支付年度增长幅度。
4、规范村账镇管核算行为,提高民主理财水平。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势在必行,着重是要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乡镇农经服务中心有监管村级财务的职能,但目前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少,力不从心,财务记账核算难以到位,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执行不力,财务收支基础信息公开公示不够到位,而乡镇会计管理站业务力量相对较强,整体业务素质相对较高,信息化办公设备齐全,具备一定的代理记账核算的条件及能力。建议可将农经中心村级财务代理记账职能与镇会计管理站代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职能相合并,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减少核算人员。      

第三篇: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湘办发[2008]8号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能,根据中央和湖南省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规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富民强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健全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的基本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主理财能力,切实保障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到2010年,争取全省村级收入由目前的村均5.9万元增加到8万元,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由村均2.6万元增加到4万元。

  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一是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资金,市州和县市区按规定配套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资金;二是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三是村级收入不能满足村级组织运转支出的,由县乡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的资金。

村集体经济收入应主要用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也可适当安排部分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用于村干部奖励补贴,但要经过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乡镇政府审核。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全部用于议定的公益事业建设支出,不得用于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为每村每年22000元。具体包括:一是在职村干部补贴。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实际补贴高于此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在职村干部奖励补贴由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视财力状况确定。村干部职数由县市区按村规模大小每村核定3—5名,提倡村组干部交叉任职。二是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实际补助高于此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离任村主干补助对象为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三是村级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10000元。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报刊订阅费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

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村规模等情况,在不低于省定最低保障标准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的具体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

  四、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补助办法

1.补助原则和范围。按照政策衔接、分级负担、适当补助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主要责任,省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资金补助。在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的基础上,对达不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的村,通过新增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由省、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差额部分的70%和30%。有条件的市州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村级组织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省财政补助数额的确定。以县为单位,综合考虑省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等因素,计算省财政对各地村级组织转移支付补助额,分配到县市区。具体补助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五、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和监督

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分配、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能。

1.合理分配和认真落实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各县市区要按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及本意见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新增补助资金落实到村。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没有落实到位的,必须尽快全部落实到位。市州、县市区财政已安排的对村级补助资金不得减少,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增加。

2.科学制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各县市区要在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到位。财政部门要在乡镇财政所设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专账,确定专人管理,通过“乡财县管乡用”方式直接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乡镇要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和村级办公经费支出;年度有节余的,可用于本村公益性支出。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要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严格核定职数的基础上,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乡镇财税信息网)”以银行“一卡通”的方式按时足额发放到个人账户。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平调、挤占、挪用村级补助资金或用村级补助资金抵顶税费、债务等。

3.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监督管理。各级财政、农经、民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到位并规范使用。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公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凡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没有按政策规定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到位的县市区,省财政要相应扣减其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第四篇: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村级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杨勉秀 李先俊

【期刊名称】理财

【年(卷),期】2014(000)007

【总页数】2

村级经费是落实中央“多予、少取、放活”政策的具体体现,对提高村级组织凝聚力,缓解农村党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关于村级干部补贴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规范村级财务行为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审计发现,由于村级财务制度落实不力,财务管理监督缺位,村级经费在管理中还存在财务收支不规范、挤占挪用村级经费、拖欠村干部工资等诸多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收支不公开不透明,村民意见大,干群关系紧张

村级经费应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下拨补助资金情况、农户承担费用的收支情况、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的管理及分配使用情况、村基本建设项目情况、村级事务办结情况、工程招投标及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严格按村级经费管理规定,定期公布村级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本属正常。实际上真正公开的为数不多,即使公开的也是遮遮掩掩,内容空泛。有的村级账务收入不清、支出不明,不合规单据多、不合理的开支多,群众意见大,甚至造成群体上访,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经济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二)财务收支不规范,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各地虽然都全面推行了“村财乡管”制度,完善了审核程序,规范了管理办法,由乡镇财政所按照代理记账、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村设账的原则,将村级资金纳入管理范围。村级办公经费开支范围主要是村干部工资、党报党刊和办公费用(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各项培训费、零星用工及各项普查工作和一些村公益设施建设;一些达标任务、防汛、抗旱、防灾救灾等突发事件的费用)。但实际上村级经费支出五花八门,个别村干部吃喝招待用一点,礼尚往来花一点,个别乡镇仍存在挤占挪用村级经费问题,还有的乡镇在无经费来源的情况下,强行向所辖各行政村下达文化墙、植树造林、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硬任务”,完成这些任务的开支少则上千元,多则两三千元,从而使村级经费的紧张程度进一步加剧。

(三)村干部报酬低,工作积极性难以提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3000人以下的行政村配备5名村干部,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配备7名村干部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县财政局依据组织部门核实的村干部人数进行入卡分季度拨付,村党支部书记每月报酬520元,村主任和文书每月报酬420元,其他“两委”成员每月报酬320元。这与现在农村生活水平和农民外出打工每月收入相比相对偏低,严重挫伤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少村干部普遍认为,农村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里大事不多,小事不少,杂事缠身,不能脱身,一年到头,一天到晚,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可谓是脱不了身的不脱产干部,可收入不足外出打工的1/5,有的村干部还不能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当村干部不如外出打工。有的村干部因报酬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思想波动,不安心工作,长期在职不在岗,外出务工或经营,在群众中的威信及凝聚力、感召力明显削弱。

(四)个别村组干部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

多数地方都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村组干部补助的及时足额发放。但也有一些地方平时不给村组干部发补助,到年终一次性兑现;还有的地方村组干部补助领发程序不够严密,监管不力,导致所有村组干部的补助由个别村主要干部直接领取,而领取后却没有全额发放到人,将部分补助挪作他用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二、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财务公开”不是一句空话,对村级经费公开管理应着重抓好落实。一要坚持实行定期公开制度。在每个村设立村级经费开支公开栏,及时公开有关情况,至少每半年全面公示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村民代表质询。二要建立激励机制。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作为考察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估时,对于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三要建立监督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明白会,由村报账员向村民理财小组汇报上个月的财务收支情况,由村民自己选出本村中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正义感强的人从事村务公开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对本村行使监督权,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二)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杜绝挤占挪用现象

村级各项开支须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经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审核合格”章,方可向乡镇财政报账。乡镇财政对各村报账票据进行审核后,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即予付款;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拒绝付款;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的支出凭证予以退回;对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支出,及时向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报告;财政、审计、监察、农委等职能部门也应将村级经费纳入监督视野,对虚报冒领、套取村级运转经费的,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逐步提高村级干部工资标准,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一是在严格控制村组干部设置职数规定的前提下,中央和省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现状、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及现实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及村组干部补助标准。二是对现任村组干部应因地制宜推行兼职兼薪等办法,努力提高村组干部待遇水平。三是应严禁在无相关配套经费的前提下,随意向各行政村下达“硬任务”,加重村级组织负担。四是应出台对贫困地区村级经费补助优惠政策,保证其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及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贫困地区的贯彻落实。五是应积极探索建立村组干部社会保障制度,如将村组干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为村组干部办理养老保险等等,为其解除后顾之忧,以切实维护村组干部队伍稳定,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六是要严格村组干部工资发放程序,确保村级干部劳务报酬不被侵占。比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工资统发的办法,给每位村组干部都办一个银行或邮政储蓄存折,每月由乡镇村财务服务中心从各行政村的村级经费专户直接划入个人账户,杜绝截留、拖欠或挪用现象。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的村组干部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工作任务完成较差、业绩欠佳的村组干部,在经济上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建立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对于因主观原因造成村组干部补助未能及时足额发放的具体承办人及决策者,应从经济和政治上给予惩戒,以此确保村组干部补助发放工作迅速步入正轨。

鄢陵县审计局

警示教育拒腐防变

为进一步促进审计人员公正、廉洁,依法履行职责,近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鄢陵县审计局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到县检察院干部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通过听讲解、看展览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使审计人员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刘海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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