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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通用5篇)

发布时间: 2021-10-26 00:54:43

校园,指大学、学院或学校校园中的各种景物及其建筑;凡是学校教学用地或生活用地的范围,均可称作校园。校园又分为幼儿园,小学校园,中等学校校园,高等院校校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5篇

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篇1

宿州技师学院校园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目前,学院新建教学实训楼工程项目已经放线开工,大量施工人员将进入校园施工,特别是施工车辆从校园内穿行,施工现场紧邻学生宿舍、食堂,给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隐患。必须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为了做好校园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施工方要明确安全责任,履行应尽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安全防护隔离网”、设立“警示标志”等。要严格遵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防范安全事故。

二、施工场地必须封闭管理。施工方将施工场地与学生公寓、教学区域隔离,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非公不得进入校园内的其他场所。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办公区域,严禁施工单位人员在校食宿(学校同意除外)。学校师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现场。

三、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院管理,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定,进出校园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经常出入车辆、人员在门卫登记,以便识别;对违规的施工人员要及时查处。

四、加强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运输车辆在校园内按照规定道路减速慢行,不得超载超速,特大载重车要有随车人员指挥通过。及时清扫路面抛洒物,保障校园环境整洁,如造成校园道路损坏要及时维修,在校园路口及施工路段安放安全提示牌。遵守交通法规保证校内车辆和师生安全通行。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上岗。

六、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学校按照图纸、合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道道把关、层层验收,有权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等不良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2016年1月6日

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篇2

关于校园文明动态管理情况的报告

我校为了更好地发挥安全文明校园在促进教育更好更快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积极性,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制度创新,通过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安全文明校园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校园动态管理主要六个方面:

(一)目标管理。结合实际按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责任人,确保把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落到实处;

(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同级的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对我校的文明校园建设的动态管理。

(三)报告管理。我校定期向同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工作动态和总结报告。

(四)量化管理。我校严格遵循同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量化标准(《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细则》),加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使建设有标准、考核有依据,使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五)监督管理。我校在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坚持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把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各项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广大师生、家长的监督之中,使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健康地向前发展;

(六)评估管理。接受上级部门的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样考查相结合,问卷调查与个别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办法。

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篇3

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合肥市文明单位创建

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央文明委 《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 》 及 《 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 》 ,结合我市实际,市文明委对 1997 年 12 月印发的 《 合肥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 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 《 合肥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 》 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约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需要,是整体推进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在中部地区奋力率先崛起的需要。根据《 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为加强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健康发展,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

第三条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行业活动约重要组成部分,是把三个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发展环境,展示部门河渠域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

第四条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文明城区、文明县城、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评选不在此列。

第二章 文明单位标准

第六条 市级文明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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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创建组织、有目标、有举措、有实际效果。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勇于开拓,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军民共建、结对共建、拥军优属等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2 、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文明职工,争创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班级、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等活动,着力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守信用行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

3 、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文明生产,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市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4 、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积极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企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 ,。坚持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5 、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变,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6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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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到文明创建“向单位内部延伸”,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自有产权的各类出租房屋的管理,确保出租房的使用符合文明创建的有关要求。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第七条 各县(区)文明委可参照上述条件,制定本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

第三章 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

第八条 凡是符合文明单位标准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草位,均有资格申报文明单位。

第九条 文明单位级别分为: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县(区)级文明单位。

第十条 文明单位的评选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坚持日常考查与统一验收相结合,上级部门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部门考核与业务主管邵门考核相结合。

第十一条 文明单位的命名原则上要逐级升格。连续两届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有资格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在本地区产生较大影响的单位,经县(区)文明委同意,可以破格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第十二条 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两年为一届,超出有效期,所有单位均需重新申报。

市级文明单位的名额分配,由市文明委根据各县(区)行政辖区范围和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确定。如在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单位,除取消该单位荣誉外,将在下届评选时扣减所在县(区)市级文明单位的名额。

第十三条 市级文明单位实行申报制。申报程序是:

1 、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向所在县(区)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

2 、市文明委委托各县(区)文明委,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按照市文明委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

3 、被确定推荐单位填写文明单位推荐审批表,并附详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县(区)文明委汇总报市文明委。

4 、各单位在申报期间,要在单位内部公告,将创建目标、内容张榜公布,让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了解;同时公布市、区文明力、的电话及地址,便于群众反映意见。公告时间为半个月。

5 、市文明办根据评选标准,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单位严格审查,并组织考核验收,提出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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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将候选名单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7 、公示期满后,市文明办向市文明委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议。

第十四条 市文明委审议批准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后,以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名义命名表彰,颁发奖牌。

第十五条 县(区)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办法,由各县(区)自行制定。

第四章 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六条 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文明委负责。市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市文明委委托各县(区)文明委负责,各县(区)文明委定期向市文明委(办)汇报。省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受省文明委委托由市文明委负责。

第十七条 各县(区)文明委(办)应在届期中间对文明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市文明委汇报检查情况。市文明委(办)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 对文明单位的检查考核,在执行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基础上,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意见。

第十九条 各级文明委(办)要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创建规划,申报、审批表,有关创建活动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各类奖惩记录,各类检查考核情况记录,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单位的情况反映等。

第二十条 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的规定内容,建立本单位创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一条 各级文明委(办)要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创新工作载体,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沟通文明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协调文明单位与其他部门、地区间的共建活动,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

第二十二条 文明单位改变单位名称,变动隶属关系,要及时向命名机关和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否则不再保留文明单位称号;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文明单位称号自行终止。

第五章 文明单位的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市级文明单位可在命名或确认的当年(以文件印发的时间为准),按单位职工的人均1 个月工资的数额,一次性增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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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在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工作停滞不前或出现突出问题的,应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报市文明委。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以后的评选。

第二十六条 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按照《 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 和《 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市文明办可根据当届评选的实际情况,适时制定文明单位评选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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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篇4

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培训通知

附:培训报名表

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培训报名表

注:

1.第一期共80人,按报名先后为准,2014年9月19日5点10分在群里公布第一期参加培训人员。第一期培训结速,根据报名情况会随着举办第二期。

2.报名表请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029-********

3.本期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5点整。

文明校园动态管理的措施篇5

浅谈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的普及,更多的学生走入了校园的生活,校园成了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也是火灾容易发生的地方,如果管理不当,则会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如何进行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成了消防工作中的主要解决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校园消防工作的特点及工作的重要性,分析校园发生火灾的隐患,并提出有效管理校园消防安全的措施。

关键词:校园消防 安全管理 管理措施

近年来世界上有很多学校发生了火灾事件,群死群伤的事故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学校是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如果校园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便会埋下火灾的隐患,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何提高学校及其周边的消防安全成了消防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做好校园的防火措施和防护方法,如何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社会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是校园消防工作的重点。

1、我国学校的特点及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1.1 我国各类学校消防工作的主要特点

学校是为培养和造就各类科学技术人才的根据地,更是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行政部门。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教育的普及,对各类院校的扩招幅度和力度也在进一步的加大,学校的人口也越来越密集,学校的易燃物较多,再加上安全设置不到位,水源较少等特点,容易造成或者的隐患。还有些院校的消防相关设施没能及时跟上,消防安全性的现状不容乐观。万一有火灾现象发生,那么就会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1.2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

学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发展大计,了解和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是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的有效途径。必须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是校园消防管理的工作重点。

1.3 校园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011年七月,教育系统切实提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在北京召开,八个部门联合颁布《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会议强调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使消防安全制度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也逐步得到提升。但目前很多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大量艰苦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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