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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精选5篇)

发布时间: 2021-12-06 16:07:14

痼疾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gù jí,指经久难治愈的病。出自《难经·十八难》“患者病期较长,投剂、服药多不易见效。如果痼疾患者又感染新病、急病,宜先治其新、急病症,然后再调治痼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5篇

【篇一】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曲安监管〔2012〕53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云安监管〔2012〕120号)文件要求,区安监局及时制订了《**市**区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区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接到省、市安监部门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对我区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定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阶段划分、工作要求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落实分管科室,明确监管职责。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容,认真采取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淘汰落后工艺、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的四结合工作措施,具体围绕以涉及粉尘的炼铁炼钢企业、铝镁制品企业、水泥制造企业、机械加工企业等突出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活动,对本辖区内所有涉及粉尘的工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彻底摸清企业户数、分布区域、重点行业,做到心中有数,逐户规范。通过排查摸底,全区共排查出涉及粉尘的工贸企业7家,其中:炼铁炼钢企业4家,水泥及制品企业2家,机械加工企业1家。做到治理情况清楚,任务明确。根据检查情况,所检查的7家企业均建立并认真落实粉尘等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转岗的粉尘危害等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三)加强宣传,狠抓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区安监局一直以抓好宣传为突破口,始终把宣传、防范粉尘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与日常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监管紧密结合,通过创办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讲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等途径认真宣传粉尘等有毒有害因素的职业卫生防治知识以及粉尘爆炸危害知识,切实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意识以及防范粉尘爆炸等安全生产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对粉尘危害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防范粉尘危害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二)部分企业作业现场条件差。部分企业作业场所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够完善,防范粉尘爆炸的安全措施可靠性不强,部分企业未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计厂房。

(三)部分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不规范。部分企业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部分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不规范,并且未进行演练,配备的应急装备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针对专项治理涉及面广、企业数量多的情况,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继续持续深入开展粉尘、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执法及宣传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继续促进职业卫生危害申报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关键时期, 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宣传铝镁粉尘防爆安全知识,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和现场作业人员熟悉铝镁粉尘危害的基本知识,掌握粉尘作业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了解防范粉尘爆炸的安全措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充分认识粉尘等有害因素在极限空间作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强化措施落实,切实预防粉尘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和有效防范职业危害,认真抓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篇二】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继2月14日全县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议召开后,乡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通过制定方案、成立专班、扎实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一套方案 14日,全县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深感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应有的形象和保持**生态宜居品位出发,从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出发,对316国道沿线各村深入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本着高起点、严要求的原则,形成了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方案。整套方案安排到村、细化到组(路段)、落实到人、量化到具体数据。

二、成立两个专班 这次迎接全省经济工作现场会环境整治工作,不仅涉及到316国道两旁各村及农户门前美化、亮化、绿化工作,而且涉及到**翻耕工作。为此,**镇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一是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人大主任张启洪为责任人的环境整治专班,具体负责从塔湾村到汉江桥头沿路各村的环境整治,目标要达到美化、亮化、绿化。二是成立以副书记、副镇长张天成为责任人的**翻耕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沿316国道两旁各村谷茬田的翻耕工作,保证目击处无撂荒的谷茬田。

三、做到三个到位 为了强劲有力地推进这次环境整治工作,**镇采取“三个到位”的措施,确保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一是人员到位:镇委镇政府拿出3名党委成员3名机关干部,从现在开始到全省经济工作现场会结束,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各村也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二是资金到位:**翻耕、环境整治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做保障。为了调动各村党员干部积极性、不给村集体经济增加负担,镇政府计划安排30万元资金,待工作完成后由各工作专班对各村所耗费的资金进行核算核对,然后进行结算。三是纪律要求到位:镇委镇政府要求,这次环境整治工作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讨价还价,一切以方案为准,完成任务后再讲客观理由;在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请假休息、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对这次环境整治工作必须以最高的认识来对待、最高的标准来要求、最快的速度来完成、最得力的领导来组织,确保又好又快地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

截止到16日下午,**镇共翻耕谷茬田近400亩,清理转运生活和建筑垃圾390方,“穿衣戴帽”房屋15间230平方米,清理转运柴草垛子65家80余个、高产低平动用土石方310方。

【篇三】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导读:本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我区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强势推进阶段。今天区政府又在这里召开全区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我们觉得开得非常及时。这对指导和推进下一步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们把前期的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向大家做一个汇报:
  我们**工业园区京泰路街道共有11个行政村和社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我们的计划分3年来完成,2012年春节前完成一个双墩村,2012年6月前完成3个分别是:周桥村、响林村和北马社区;2012年年底前完成4个分别是许郑社区、林南社区、东唐村、十里铺社区;2013年年底前完成3个分别是孙唐村、朱塘村、凌窦村。到目前为止,我们通过全面动员、全面部署、落实措施、强势推进园区、街道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已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双墩村已经全面完成整治工作,正等待着上面的正式验收。响林、北马社区、周桥村也在强势推进和奋力的冲刺之中。从势头上来看,每一个村都有一种奋发向上不畏艰难的思想,个个都能把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的细节上,确保7月的验收。
  据不完全统计,全街道整治道路25100米、新建排水管道7900米、垃圾箱224个、公共厕所12座、路灯270个、公共绿化20300平方米、清理垃圾4150吨、清理乱堆乱放193处、清理露天粪坑105个、建筑出新89320平方米,梳通河道3条、填平废沟塘8个、新建农民健身广场8个。共投入资金1516.4万元。
  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的重视是开展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前提。
  园区街道自从12月24日区动员会后,首先建立园区街道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格局各村、各社区分别成立了由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环境整治工作班子,明确了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次园区街道并与各村、各社区签订《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逐一明确整治目标和工作任务;第三对各村、各社区分别形成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园区街道组织人员逐一进行过堂和确认,针对不同村的不同特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整治的时间和要求。从而使每一个都能清楚地知道整治过程中要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
  二、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是开展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基础。
  一是通过会议宣传。专题召开村庄环境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增强他们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
  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各村、各社区分别将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主要目标、推进计划、重点内容、整治重点等印制成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公示到宣传栏,让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营造舆论氛围。各村、各社区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栏、播放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村民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
  三、学习经验以点带面,也是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途径。
  3月6日,组织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分工挂钩领导、挂钩部门负责人参观双墩、北马、响林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分别听取相关村在整治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4月28日,我们街道又组织各村(社区)两委人员参观了高港区许庄街道乔阳社区,通过典型示范、学习外地经验,全面促进面上环境整治的推进工作,而且整治的亮点各不相同。目前,双墩村更新和刷新了健身广场的器材,清除了主要道口的乱堆乱放,刷新了沿街墙面,购置、摆放活动绿化箱40多个,改造了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整治了一条河道,补栽了绿化;响林村大力度投入,整治出新了鲍马河南侧道路和村庄干道,拟填埋村庄所有臭沟塘,全部改造成农村健身广场;北马社区以进庄大道和前进河为轴线,粉刷出新村庄环境,打造河道绿化景观带。
  四、抓好阶段性的督查。也是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有力措施。
  由纪工委、监察室、村建站牵头,分类督查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对计划上半年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村,除会议督查之外,每周到整治现场督查一次,现场指导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按期整治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整治办的要求,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围绕环境整治工作目标强势推进而上的工作,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工作指导、督查检查力度以及加大资金的投入,确保按序时进度圆满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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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有关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 主要整治内容详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要整治内容

1.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内外宣传效果不理想,社会认知不高,政法警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导致填报不主动或凑数填报的;

2.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3.领导干部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4.领导干部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5.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非履行职责或者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的;

6.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7.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

8.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9.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的;

10.司法人员违反办案回制度的;

1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情况的;

1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的;

1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的;

1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的;

15.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规操作等行为;

16.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违规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

17.监督检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导致“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的;

18.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其他问题。

二、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整治内容

1.在职政法干警违规行为: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的;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利用职权推销指定与本人从事工作或分管领域相关联产品的;法官及检察官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的;其他违反有关规定营利活动。

2.离任干警违规行为:原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政法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政法干警在离任两年内,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法院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行为: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辖范围内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在管辖范围内从事与法院业务相关的评估、鉴定、拍卖等有偿中介活动的;在管辖范围内经营借贷公司、金融担保公司或者从事资产融资、企业重组等营利性活动,可能影响审判、执行活动的;在管辖范围内从事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营利性活动。

4.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行为:担任检察官所任职管辖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在检察官所任职管辖范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营利性行为。

5.公安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行为。在公安干警所任职管辖范围内开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游艺厅、网吧、夜总会等娱乐业),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经营或参与经营棋牌、桑拿、洗浴足浴等服务场所的;在公安干警所任职管辖范围内从事印章业、典当业、旅馆业、旧货业等与公安职能相关特种行业的;从事小额贷款等经营活动的;制作各种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牌照,警服警械和警用器材的生产、销售的;经营或参与经营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的;从事出入境中介服务、司法中介服务的;在公安干警所任职管辖范围内从事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营利性活动。

6.司法行政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行为:在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工作或者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营利性活动。

三、政法干警违规参股借贷主要整治内容

1.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2.投资入股或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的;

3.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4.其他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主要整治内容

(一)有案不立的主要整治内容

1.公安机关:警情未依法及时进行分流;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要求,接投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违法受案立案;对受立案情况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在系统外流转案件等问题。

2.检察机关:对控告、举报不依法受理,或者受理后不及时移送负责侦查的部门;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监督不力;在办案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不及时移送负责侦查的部门;对群众举报、控告或者相关部门转交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对司法工作人员构成职务犯罪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对于刑事、民事、行政申诉不依法受理;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不及时进行审查;对案件线索受理、立案情况不按规定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出现体外循环等问题。

3.审判机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未依法接收诉状并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对提交的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未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不接收材料、不给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人为拖延立案、控制立案等问题。

(二)压案不查的整治主要内容

1.公安机关:履行法定侦查(调查)职责懈怠,受立案后不依法及时开展侦查(调查)取证工作,不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保证金不及时退还;对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不及时补充侦查;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处罚而不处罚或者降格处罚的、决定治安拘留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不属于调解范围而以调代处的,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等问题。

2.检察机关:对刑事检察部门要求补强证据、补充侦查不按规定期限补查完毕;符合逮捕、起诉条件不及时批捕、提起公诉;对于刑事、民事、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后不及时进行审查、核查等问题。

3.审判机关: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审限变更的申请和批准不符合规定;案件中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不执行;诉前、诉讼保全过程中,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保全措施;消极执行,查询、评估、处置财产及发放执行款物不及时,虚假终本报结;严重超审限等拖延审判问题。

(三)有罪不究的主要整治内容

1.公安机关:符合移送起诉条件不及时移送起诉;违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侦查取证工作懈怠,保而不侦、以保代侦;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办理等问题。

2.检察机关:符合逮捕条件不批准或者不决定逮捕;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作撤案或者不起诉处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减少事实或者变更罪名起诉,重罪轻诉;对人民法院定性错误、量刑畸轻畸重案件未依法提出抗诉;发现漏罪、漏犯不依法追究等间题。

3.审判机关:对依法应当判决有罪的案件,违法宣告无罪;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对于没有从轻或减轻情节,降格量刑等问题。

五、违规违法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整治内容

1.法院审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对病情鉴定等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2.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部门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评估意见书监督不严格,未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不力;

3.公安机关对被认定为在逃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依法履行网上通缉,公安监管部门规造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4.医院和医疗鉴定机构违规违法出具虛假检查证明文件或病情鉴定;

5.社区矫正部门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对假释、监外执行罪犯应当收监而未提出收监建议;

6.政法机关和卫健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与罪犯亲属串通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便利等问题;

7.其他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主要整治内容

1.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3.从事律师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从中牟利;

4.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5.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6.法官、检察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7.法官、检察官离任后,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篇五】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自2021年12月份以来,我镇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一年的努力,进一步健全了交通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了管理能力,逐步完善了道路硬件,明显增了群众强守法意识,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35.8%,亡人事故数下降33.3%,基本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是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有效手段,关系到辖区和谐稳定,对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确保工作实效,镇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高洁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黄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何琨任主任,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统一调度,科学施策,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准确研判形势,制定行动方案。针对上级明确的七类十四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判,分析了我镇当前存在的突出交通问题,制定了《开慧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了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限超载、变形拖拉机、马路市场等重点领域整治。三是统筹工作调度,确保整治成效。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促进工作有效落实,整治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站、村召开工作会议,讲评工作情况,分析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突出交通安全宣传,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根治顽瘴痼疾的关键环节,安全意识提升了,那么相应的问题也会逐步减少,为切实提升安全宣传的效果,开慧镇从党员、村组干部、交通安全劝导员、农用车驾驶员、学生等几类群体着手,以点带面,共计投入经费5万余元,设置宣传展板30余块、悬挂横幅40条、发放头盔500顶、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一是抓好党员队伍,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在全面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大背景下,以党建+五零为推手,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先行。今年以来,开慧镇在各级党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旨在提升党员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让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成为每名党员习惯,在广大群众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起到风向标的作用。二是抓好村干部、组长,充当好宣传主力军。农村地区由于居住相对分散,极大制约交通安全宣传效果,而村干部、组长经常与群众打交道,了解村民的基本情况,能做到精准宣传、全覆盖宣传。今年来,开慧镇针对村干部、组长组织了交通安全培训,重点分析了近年来全县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我镇实际,深入阐述了开展戴帽工程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目前已在8个村开展了宣传教育,下步力争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让更多的人自觉的、主动的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三是抓好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交通安全劝导员在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为提升我镇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开慧镇每季度邀请县道安办老师、福临交警中队警官为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一次培训,从交通劝导的重要意义、主要工作、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进行讲解,有效提升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工作水平。同时,每年为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充反光背心、警示桩、警戒带等物质,保障工作的安全。四是抓好学生群体,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学生群体其接受能力相对较强,组织教育培训更方便,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学生们自身安全防护水平,同时也可以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让他们充当监督员,督促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三是紧盯货运源头企业,抓好交通问题根源治理。为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我镇定期对辖区内混凝土搅拌场、大型仓储物流场所等进行执法监管,确保隐患苗头不上路,消除于萌芽之中。一是定期对源头企业进行检查。为切实落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斩断超限超载源头,每月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源头企业进行检查,着重查处证照不全、非法改拼装、超标准装载配装等行为,确保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得到有效治理。二是严格按照一超四罚狠治超限超载。针对辖区内部分沙土车通过非法改装车辆参与营运,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联合交警中队、行政执法队、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沙土车零容忍,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四是加强路面交通管理,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每周联合福临交警队、开慧行政执法队至少开展一次路面执法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60余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70余起。一是针对农村地区常见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历年来的事故安全分析,我们将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限超载等作为执法的重点,逢车必检,应检尽检,有效的震慑了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群众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做好重点时间段的路面管控。针对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开慧纪念馆及周边人流车流大的问题,一方面组织交警、派出所、村社区劝导员、志愿者等力量进行路面指挥与引导,另一方面协调附近学校在节假日开放校园,为游客提供免费停车的场所,确保了路面的安全、畅通。三是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执法检查不仅仅在于对违法者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为了能将影响进一步扩大,每次执法检查后,都将执法检查情况发到各村、组的微信群,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覆盖到全镇,逐步使用群众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是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群众的出行安全息息相关,是提高交通事故预防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环境有序、安全、畅通的重要环节。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联合交警中队每月对辖区主要道路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着重排查了S319、金开线、东八线、骄杨路等主干道路,同时,对村及群众反映的隐患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确定处置方案。一年以来,我镇共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20余处,其中县整治办交办的隐患5处,有效地确保了群众出行安全。

六是加强马路市场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整治迁移。一是深入摸排,掌握底数。马路市场整治工作伊始,开慧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逐点位摸排了解各村赶集场情况,查看有无占道经营、临水临涯等情况,将摸排的8个马路市场一一登记在册。在未取缔之前,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生态环境办、执法中队、交警中队等职能部门派人值守,每次赶集时保证8-10位工作人员,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广泛宣传,正面引导。为了做好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逐步取缔马路市场。一是约谈马路市场负责人,讲清相关政策、取缔时限;二是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车、微信等向居民宣传马路市场存在的交通隐患风险;三是在马路市场处张贴《开慧镇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正面告知群众取缔马路市场的工作要求。三是反复巡查,巩固效果。为确保取缔工作落实到位,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牵头,与经济发展办、生态环境办、执法中队等职能部门一道,轮流对8个马路市场进行巡查,确保不反弹。四是统筹规划,保障民生。马路市场取缔后,必然会对商贩们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了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开慧镇政府通过就近转移赶集市场、择地新建农村集贸市场的方式解决商贩们的民生需求。目前,新建成农村集贸市场1个、转移赶集市场5个。

二、下步打算

一年以来,在县整治办、道安办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我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成果,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加强的管控,提升戴帽率;

三是保持常态化的执法检查机制,在辖区持续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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