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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

发布时间: 2022-11-01 14:40:08

[摘要] 该文以理化检验标准物质为研究视角,从标准物质的分级与分类出发,探讨如何使用与管理标准物质。期待为进一步提高标准物质的使用与管理效率,强化理化检验结果精准度。

[关键词] 理化检验;标准物质;使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 R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8)12(b)-0164-02

在理化检验中,标准物质发挥关键作用,而理化检测标准物质的种类繁多,形态各不相同,这就需要使用单位在明确标准物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有效使用标准物质、科学管理标准物质。

1 理化检验标准物质概述

1.1 类型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就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以下两个标准进行分类。

(1)按照使用领域标准的分类。在社会实践中,诸多领域都会开展理化检测工作,而在理化检测实践中必然会应用到标准物质,所以可以按照使用领域去实现标准物质的分类。按照这一标准,标准物质主要可以分为食品卫生领域的标准物质、环境卫生领域的标准物质、职业卫生的标准物质等类型。在各领域具体工作中所应用到的标准物质具备各自的特点,在使用与管理的过程中也具备各自的要求,但是其中也存在一定的共性,某些技术要求与原则可以通用。

(2)按照标准物质是否处于基质当中的标准分类。按照这一标准可以将标准物质分为以下两类:①纯物质的标准物质,也就是在标准物质当中完全是由分析成分组成的,包括纯固态的标准物质、纯液态的标准物质、纯气态的标准物质。一般来讲,这一类型的标准物质,在各个领域的理化检测中是可以通用。②存在于基质中的标准物质,也就是标准物质中的分析成分均匀地存在于某种基质当中。具体来讲,可以分为血、尿等基础材料中的标准物质,食品、气体、各类吸附材料中的标准物质[1]。

1.2 分级

标准物质是具备特定性质的技术资源,对其的分级是实现规范使用与管理的前提,在对标准物质进行分级的过程中,标准物质自身所具备的特性量的值是主要依据,另外对其实施分级的时候,标准物质自身所具备的稳定性、均匀性等也是重要依据。现阶段,理化检测标准物质主要分为两个级别。

①一级标准物质。一级标准物质的制备机构是国家计量部门或者是经过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在制备的过程中,利用定义法或者其他安全可靠的方法对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实施计量。在计量的准确度方面是国内最高水平的代表。这一级别的标准物质主要就是用于标志比它低一级的标准物质,一般情况下都是用来检测与测定高准确度的计量仪器,所以其通常都在特定场合中进行应用。

②二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的制备机构是国家计量机构确认的相关单位,利用特定的方法,或者也可以与一级标准物质进行比对这一方法,对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实施计量,计量的准确度必须要满足测量实践的需要。二级标准物质在日常实验室当中应用比较广泛。

2 理化检验标准物质的使用

2.1 选择

在使用标准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的过程中,合理科学选择标准物质是确保其科学使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保证这一资源科学规范、高效合理利用的条件。

(1)选择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在理化检测标准物质选择的过程中,必须要按照具体应用的领域、预期所要达到的测量结果实施选择。从标准物质的级别这一角度来看,在普通的检验工作中,可以选择二级标准物质,而对于实验室的认证、相关研究方法的评价等特殊工作实践中应该选择以及标准物质。从不确定度要求的角度来看,检验对象的不确定度必须要低于所选择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从标准物质所存在的基质这一角度来看,所选择的标准物质的基质与检测样品的基体组成应该是一致的,在无法达到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使二者接近一致[2]。从标准物质所具备的特定量值额水平这一角度来看,在不同领域所开展的理化检验工作过程中,所选取的样品浓度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在选择的时候,应该首先针对样品的浓度进行测量,并在测量结果分析的基础上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标准物质。

(2)标准物质选择的途径。对于标准物质的使用单位来讲,在选择标准物质的过程中,可以将国家技术监督局所颁布实施的《标准物质目录》当中选择与自身实践工作需要相符合的标准物质,也可以在COMAR的数据库当中按照自己的需要去合理地选择标准物质[3]。

(3)在选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①标准物质的状态。对于标准物质的状态来讲,其状态可以是固态的、可以是液态的或气态的,总之其状态是多元化的。在具体利用的过程中可能无法直接利用,需要一定的制备过程,所以在选择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标准物质的状态与样品的状态相同。②分析对象成分的形态,所选择的标准物质的形态应该与分析对象成分的形态相一致。③选择的数量,所选择的标准物质的数量一定要满足检验的全过程需要,同时还要留出一些作为储备,从而规避在理化检验过程中出现补充不同批次标准物质的问题。④稳定性的问题,在标准物质的使用说明书中都会明确阐述标准物质所具备的相对稳定性,但是标准物质的标准值会受到贮藏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其稳定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所以在使用标准物质之前和打开标准物质的包装之后,都应该按照说明书所给出的科学方式进行贮存。⑤价格以及市场供应问题,在可以满足理化检验现实需要的情况下,应该选择价格比较低的标准物质,同时在选择标准物质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标准物质的市场供应是稳定的。

2.2 使用

在理化检验实践中,针对标准物质的使用必须要遵循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原则:①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标准物质的使用主体一定要对标准物质的说明书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并且按照说明书中所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可以随意将其应用到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在理化检验工作中标准物质是不能被自行配置的标准来代替的。②使用主体在具体应用之前,應该细致的阅读并熟记标准物质证书当中的全部信息,了解并熟知该类型标准物质制备、最小取样量、相对稳定性、使用有效期、贮藏以及运输条件等相关信息,同时还要关注制备标准物质过程中应用的原材料的来源、定值确定过程中所利用的检测方法等信息。③在理化检验过程中应用标准物质,标准物质的应用环境、应用仪器、检验方法应该与被检验样品一致,从而使得检验的结果具有一致性,规避系统性误差的出现。④理化检验是比较复杂的工作,很多项目无法一次性完成,所以针对一次检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对于剩下来的标准物质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物质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与保存,坚决不可以将剩余的标准物质倒入原有的容器,从而确保标准物质的基本性能,进而使得理化检验的结果更加精准。

3 理化检验标准物质的管理

结合《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当中相关于标准物质做出的规定,针对理化检验标准物质的管理过程中,实验室必须要具备完善的参考标准,以及校准计划与程序;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应该结合规定中所指出的相关内容,建立符合实验室实际的标准物质参考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安全使用与管理的细则,在其中应该对标准物质的储存、运输、使用程序作出详细的描述,从而有效预防标准物质受到污染或者损坏,切实保证标准物质的完整性以及相对稳定性,进而理化检验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实验室需要按照相关程序与标准对标准物质实施精细的查验,从而确保标准物质校准状态的可信程度。在理化检验领域所应用的标准物质种类繁多,形态各异,针对标准物质实施科学合理、分类分级、高效时效的管理,是有效利用标准物质的基础,也是确保理化检测结果精准度的前提。结合标准物质的特性以及相关部门所做出的规定,针对理化检验标准物质的管理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现。

3.1 审核验收

标准物质的使用单位在接收标准物质的时候,必须要按照相关程序与制度要求对标准物质实施全面的审核与严格的验收,在审核与验收工作中,应该对标准物质供应商的资质、标准物质的使用说明书、证书、完整性、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进行检查,同时还要查看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是否符合要求,仔细检查其包装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必要的时候,应该利用实验室自身所可以达到的手段与技术对接收标准物质的准确性进行检验,也可以对接收的标准物质与之前所应用的标准物质实施比对,进而分析标准物质是否可以满足本单位使用的需要[4-5]。

3.2 储存核查

①储存。实验室在储存标准物质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标准物质储存的基本原则进行,对于容易受到环境因素影响的标准物质,或者在证书中已经明确指出储存方法的标准物质,应该根据证书所阐述的要求实施储存,从而避免标准物质在储存过程中性能发生改变,规避由于标准物质影响而使得理化检验结果不准确这一问题的出现。

②核查。核查是指针对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也就是在相邻两次校准期间之内所开展的核查工作,在实施期间核查的时候,应该有效利用验证设备,或者标准物质是否处于校准状态,全面保证分析结果的质量。需要定期对储存在使用单位内部的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从而及时发现标准物质的变化情况,进而采取预防与应急措施,规避相关风险的出现。

4 结语

希望文章的阐述可以让相关使用单位认识到科学使用标准物质与合理管理标准物质的重要性,进而在实践工作中,有效选择标准物质,结合实际合理使用标准物质,按照规定要求管理标准物质。

[参考文献]

[1] 郑俊超.食品理化检验中的质量控制研究[J].食品工程,2015(4):4-5,53.

[2] 关晓霞.浅析理化实验室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5,2(31):6521,6524.

[3] 潘亚娟,赵玮,闫慧芳.疾控领域理化检验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9,19(5):1010-1012,1052.

[4] 郭愛华,王玮,姜志.理化实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J].理化检验-化学分册,2015,51(2):239-241.

[5] 杨国平.浅议药品与食品理化检验中的几点区别[J].中国药事,2014,28(4):403-405.

(收稿日期: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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