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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逻辑建构中的评价推理

发布时间: 2022-11-03 11:40:33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中,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推理和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推理是两种主要的推理形式。前者可称为实然推理,后者则可称为应然推理或评价推理。评价推理主要有四种基本类型,分别是归纳评价推理、演绎评价推理、类比评价推理和优先推理,其中优先推理是评价推理特有的形式。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着大量的价值判断和评价推理。以评价推理为基础的价值逻辑也是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逻辑的关键。评价推理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内容和方法的逻辑建构中均具有着重要的地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关键词:评价推理;话语体系;逻辑建构;思想政治教育

DOI:10.15938/j.cnki.iper.2016.03.009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6)03-0038-06

推理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逻辑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1]彻底的理论必然是符合逻辑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建构和实施离不开它的逻辑建构。在逻辑建构中人们通常只注意到关于事实判断的推理而忽略了关于价值判断的推理,即评价推理。自陈新汉在《评价论导论》中进行了有关评价推理的研究以来,二十余年的时间,学术界对于评价推理的研究寥寥无几。具体研究和分析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应该重视评价推理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一、评价推理的基本涵义

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中,人们通常忽略了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推理和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推理之间的重要差别,往往用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推理去说明价值事实。推理过程中的含混不清模糊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真理性与阶级性的统一,从而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效果。厘清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推理和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推理之间的区别是建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逻辑体系的基础。其中,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推理就是评价推理或者也可称为应然推理。

推理就是“根据一个或一些判断得出另一判断的思维过程”[2]。因此,推理是以判断为基础的。通常我们所理解的推理总是关于事实判断的推理。所谓事实判断,按照休谟的观点,是指可以用“是”或者“不是”来进行表述的判断。[3]例如,太阳是圆的。这就是一个事实判断。事实判断也叫实然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在汉语的表达中,“是”与“不是”也具有道德情感的涵义,通常也可以用“是”或者“不是”来表达价值判断。根据一个或一些事实判断得出另一事实判断的过程,就是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推理过程,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推理”。在这里,为了与评价推理进行区别,可以把这种推理称为“实然推理”。

与实然推理相对应的是应然推理,或称评价推理。评价推理是“评价思想活动自身运动的结果,是价值判断的展开”[4]。评价推理作为“价值判断的展开”,“表现为在前提中至少含有一个价值判断的判断之间的联结”。[5]因此,评价推理总是与价值判断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休谟看来,所谓价值判断是指用“应该”或者“不应该”来表达的判断。[6]比如,你应该补充营养。这就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也叫做应然判断。李德顺区分了两种应该,第一种是表示“对其结果的某种预见”[7],这种“应该”实际上是客观规律的合理预见,如水应该往下流。这不是价值判断,而属于事实判断,可以转化为用“是”或者“不是”来表达。第二种“应该”的含义则表示客体及其属性满足主体的需要或对于主体的意义,这种“应该”就属于价值判断。实然推理中不能够包含价值判断,但是评价推理中却可以包含事实判断。比如,大前提:你应该吃糖;小前提:甘蔗中具有糖分;结论:你应该吃甘蔗。这就是一个评价推理的过程。其中,小前提是一个事实判断,但整体推理的过程仍然是属于评价推理。

虽然在日常语言中有的事实判断看似可以用“应该”或“不应该”来描述,或者有的价值判断看似可以用“是”或者“不是”来描述。但是在休谟看来,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是难以相互转化的。也就是说事实判断难以从逻辑上直接过渡到价值判断的,从价值判断也难以直接过渡到事实判断。这就是著名的“休谟难题”[8]。由于休谟难题的存在,逻辑实证主义(如卡尔纳普)通常把以事实判断及其推理为基础的理论体系称为知识,而把以价值判断及其评价推理为基础的理论体系排除在了知识以外,认为它只是表达了一种态度或情感,是没有任何实证意义上的伪知识或形而上学。[9]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阶级性与真理性”的“高度统一”,[10]在它的话语体系的建构中既包含了事实判断及其推理,也包含了价值判断及其评价推理,所以应该注意到休谟难题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逻辑建构的影响。马克思主义认为,解决休谟难题的关键在于实践,实践本身就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所以反映在人的意识中,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也必然是可以统一的(虽然暂时在理论上还没有公认的解释)。因此,价值判断及其评价推理是建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逻辑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评价推理的基本类型

评价推理作为一种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评价思维形式,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种推理类型,分别是:归纳评价推理、演绎评价推理、类比评价推理和优先推理等。其中优先推理是评价推理中独有的形式,这在实然推理中是不存在的。[11]

1.归纳评价推理

归纳评价推理的“前提是一些关于个别价值事实的价值判断,而结论则是关于该类价值事实的普遍性的价值判断”[12]。例如,前提1:雷锋做了好事1;前提2:雷锋做了好事2;前提3:雷锋做了好事3;……结论:雷锋是个做好事的人。

与关于事实判断的归纳推理一样,归纳评价推理也有完全归纳评价推理和不完全归纳评价推理两种主要的推理类型。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所包含的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推出关于该类事实都具有这一属性的结论的推理”[13]。完全归纳评价推理与此类似,它是指根据一类价值事实所包含的每一个对象都符合某种价值判断,推出关于该类价值事实都符合该价值判断的结论的推理。上述关于雷锋的推理就是完全归纳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指“只考察一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的情况,从而推出关于这类事物一般性结论的推理”[14]。所以可以类比得出,不完全归纳评价推理是指只考察一类价值事实中部分对象的价值判断,从而推出关于该类事物一般性的价值判断结论的推理。不完全归纳评价推理是归纳评价推理的主要形式,它又可以分为简单枚举法和科学归纳法两种形式。简单枚举法是根据少量的几个关于一类价值事实的部分对象的价值判断,从而推出关于这类事物一般性的价值判断的推理。科学归纳法则是根据关于一类事物部分对象的价值判断,在分析因果关系之后作出关于这类事实一般性的价值判断的推理。[15]穆勒的归纳五法也应该属于科学归纳法,因此归纳评价推理中也可以斟酌运用穆勒五法。

与关于事实判断的归纳推理不同,归纳评价推理必须考察价值判断的主体。因为每一次的价值判断背后都隐藏着价值判断的主体,主体不同,价值判断的指向性就不同,所以只有当价值判断的主体、价值判断的内容都一致时,归纳的结论才更具有效性。比如,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不同的阶级对于农民运动的态度是不同的,有的人认为“好得很”,有的人认为“糟得很”,[16]因为主体不同,所以得出的价值判断也就不同。毛泽东把评价的主体进行了区分,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得出了农民运动事实上是“好得很”的归纳结论。

2.演绎评价推理

演绎评价推理是结论必然蕴含在前提之中的价值判断的评价推理形式。例如, 大前提:对敌人撒谎是道德的,对朋友撒谎是不道德;小前提:他对朋友撒谎;结论:他的行动是不道德的。[17]

演绎评价推理也存在着多种类型,经典的演绎推理是直言三段论。直言三段论的三个命题都是直言命题。直言命题主要分为四种,全称肯定判断:所有S是P;全称否定判断:所有S不是P;特称肯定判断:有S是P;特称否定判断:有S不是P。对于价值判断的命题而言,直言的价值命题应该可以类比为以下四种: 全称肯定命题:所有的S应该P;全称否定命题:所有S不应该P;特称肯定命题:有S应该P;特称否定命题:有S不应该P。

比如,所有的人都应该做好事,这是全称肯定的价值判断;所有的人都不应该做坏事,这是全称否定的价值判断;有的人应该做好事,这是特称肯定的价值判断;有的人不应该做坏事,这是特称否定的价值判断。经典的直言三段论的基本形式是这样的:“大前提是一个(直言的)价值判断,起着评价标准的作用;小前提是一个(直言的)事实判断,起着事实确认或条件约束的作用;结论是一个(直言的)价值判断。”[18]例如,大前提:所有的S应该P; 小前提:A属于S;结论:A应该P。具体事例为:大前提:所有的人都应该做好事;小前提:张三是人;

结论:张三应该做好事。

演绎评价推理与演绎推理的最大不同在于演绎评价推理具有鲜明的主体性。我们知道,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总是来源于关于事实的归纳总结。同样的,演绎评价推理的大前提则是来源于人们对于价值事实的归纳总结。由于价值主体的多元性,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价值事实可以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因此,在演绎评价推理中,我们必须考察大前提所隐含的价值判断的主体,只有区分了价值判断的主体才能有效地进行演绎评价推理。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作为演绎评价推理的大前提的价值判断的主体理应是人民或受教育者个人,如此才能在结果中演绎出符合人民或受教育者个人价值诉求的价值判断结论。由于演绎的评价推理中结论总是必然包含在前提之中的,包含了人民或受教育者个人价值诉求的演绎评价推理才能使思想政治教育的阐释和宣传理直气壮,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和强烈的感染力,从而让人们不得不信服或主动信服。

3.类比评价推理

类比推理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之间存在某些属性的相同或相似,而推出它们的另一属性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19]。与此类似,类比评价推理则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价值事实之间存在某些价值判断相同或相似,而推出它们的另一价值判断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类比评价推理与不完全归纳评价推理一样是或然性的,其结论的“或然性很大,甚至有猜测性”[20],因而它的准确性不高。因此,虽然类比推理不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论据,但是其却具有重要的启发性的作用,可以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提供创新性的思维方式。

4.优先评价推理

优先推理是“评价活动所特有”[21]的一种推理方式,它不是指从一个或几个价值判断推出另一个价值判断的推理过程,而是指从两个或多个价值事实的价值判断中,根据一定的优先推理的原理选择“哪一个对象或行为对主体来说更好、更有利”[22]的价值判断。因此,优先推理是根源于价值主体的主动选择行为,是反映人们的主动选择行为的思维形式。

有人认为“优先推理中的推理标准或选择标准主要是个人主体的兴趣偏好或情感偏好”[23]。这是一种基于心理学意义上的原理得出的结论。除了心理原理之外,它也必然有其数学上的原理。就目前来看,在优先推理的数学原理上面的研究还很不足。然而我们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优先推理是一种思维形式,至于这种思维形式是来源于数学原理还是来源于心理原理则不是我们所要考察的内容。

布伦坦诺认为优先推理有三个公理:“首先,我们宁肯选择被认为是好的东西,而不选择被认为是坏的东西;其次,我们宁肯选择被认为是好的东西存在而不愿它不存在,或者说,我们宁愿被认为坏的东西不存在而不愿它存在;最后,我们宁愿一个好的东西存在而不愿另一个好的东西存在,因为后者在每一方面都与前者的一部分相等。”[24]拉特认为优先推理有五个基本原则:“优先关系的反对称性”;“优先关系的传递性”;“一个事态优先于另一事态的意义,当然只限于与优先逻辑有关的方面”;“析取的优先是合取分配的”;“优先原则是非条件的内在优先”。[25]

优先推理的基本形式是,大前提:基于某种优先推理的原理或原则,小前提1:价值判断1;小前提2:价值判断2;

小前提3:价值判断3;……小前提N:价值判断N;结论:第i个价值判断是最优先选择的价值判断(其中1≤i≤N)。

从这个基本形式可以看出,优先推理的大前提是一种原理或原则,这种原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但目前尚未从理论上完全提炼出公认的原理。小前提是一系列的价值判断。结论则是小前提中的一个已知的价值判断。

与实然推理一样,评价推理也应该还有其它的推理类型,比如模糊逻辑、辩证逻辑中的评价推理等。通过上述四种评价推理的类型,我们可以得出关于评价推理的一些一般性的结论:首先,评价推理的前提中至少包含一个或更多的价值判断;其次,评价推理中可以包含事实判断而不是只包含价值判断;再次,评价推理的结论必然是一个价值判断;最后,由于价值判断的主体性,评价推理必然隐含着与价值判断的主体相关的条件,因而评价推理比实然推理要复杂得多。

三、建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需评价推理

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体系中,价值判断和评价推理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数不胜数。这主要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特有的功能所决定的。

所谓功能是指“按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具有一定结构的事物在同其他事物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作用和能力”,“在同人的关系中,事物通过功能表现其价值”[26]。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总是相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来说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个体性功能”和“社会性功能”两大基本的功能。个体性功能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在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方面的作用和影响”。社会性功能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发展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27]。

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性功能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个体生存功能”“个体发展功能”以及“个体享用功能”。[28]在这三个功能中,思想政治教育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培养受教育者更好地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道德观等,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社会的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受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的对象。他们愿不愿意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关键在于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判断是否与其个人主体的利益或价值取向相一致。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受教育者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29]。围绕着受教育者这一主体必然产生一系列的价值关系或价值事实。这些价值关系或价值事实反映在人的意识中就会形成价值判断以及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评价推理。因此,不仅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而且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互动中,教育实践中、课程的设置中等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评价推理。可以说,评价推理是思想政治教育发挥个体性功能的必要条件之一。

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性功能则主要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等。[30]具体来说,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功能是传导主导的意识形态、提高人们的政治觉悟,提高人们发展生产的精神动力,保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发展文化事业等等方面。这些功能又集中体现在意识形态的功能发挥上。我国社会主导的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人民群众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这也就意味着,人民群众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因而人民群众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人民群众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这说明思想政治教育实际上是人民进行自我教育的手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人民通过党领导、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现自我教育。从这个角度来说,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体系必须从人民主体的角度来进行逻辑建构,这就需要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判断及其评价推理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起主导作用。

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中,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逻辑和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逻辑是两大基本的逻辑形式。前者我们可以称为实然逻辑,后者则可以称为应然逻辑或价值逻辑。价值逻辑是不同于普通逻辑的一种关于价值思维的逻辑形式,它“属于一种交叉学科,它是有关价值的,又是有关逻辑的,它是关于价值思维的逻辑学”,它“力图提示人们价值思维的最一般的规则和原理”。[31]因此,价值逻辑与普通逻辑一样理应成为人们应该掌握的思维方式。

有的人认为实然逻辑追求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而价值逻辑追求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这是不妥的。因为价值判断是基于价值事实的基础上反映在人的意识中形成的判断,价值事实本身作为客观事实具有其自身的客观性,因此价值判断也必然有自身的客观性。我们不能因为价值判断不是事实判断而否定价值判断的科学性。价值判断和评价推理的科学性为价值逻辑的科学性提供了前提。这也就是说,价值逻辑也应该而且必须成为逻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中不能少了价值逻辑。由于评价推理在价值逻辑中的基础性地位,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中当然也不能少了评价推理的一席之地。

也有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经常谈感想、谈观点、谈意见,然而感想、观点、意见都没有经过科学的实然推理,它们都不具有普遍性,而是以个别的阶级立场或价值立场为出发点形成的态度或情感的表达。这种观点也是可以置疑的。因为感想、观点、意见常常是人们通过评价推理得出的结果。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逻辑的普遍性是建立在一元论基础上的,这实际上是实然逻辑的普遍性,而应然逻辑的普遍性则是建立在多元论基础上的。由于价值主体的不同,不同的主体其价值立场也就不同,从而导致了价值立场的多元化,因而对于同一价值事实可能形成不同的价值判断。但是不同的价值主体一旦采取相同的价值立场,按照相同的评价推理,那么一定可以得出相同的价值判断的结论。这就是以多元主义为基础的价值判断的普遍性。这又怎么能说价值推理的结论没有普遍性呢?人们对于普遍性的理解总是在不断发展的,不能因为一元论的普遍性就否定了普遍性的其他的可能规定性。

所以,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中,一方面由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决定了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体系中必然出现大量的价值判断和评价推理。评价推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逻辑建构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另一方面,价值逻辑的科学性和普遍性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逻辑建构中不能少了价值逻辑。评价推理是价值逻辑的基础,当然也就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逻辑建构中占有一席之地。

四、以评价推理为基础建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中的价值逻辑

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价值逻辑的建构中,规范、价值判断、评价推理是必不可少的三个环节,其中评价推理又在其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

规范在价值逻辑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概念在形式逻辑中的地位和作用类似,它是“反映价值的‘逻辑细胞’”[32]。规范的基本功能是整理价值信息,它是“整理价值信息的思维形式”[33]。价值判断“的形成在本质上是规范的自我展开”,它是“主体关于一定客体对于自身有无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的断定”[34]。评价推理“的实质是价值判断的展开”[35],它是包含了价值判断的推理形式。虽然规范、价值判断、评价推理之间表现为后者为前者的“展开”,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价值逻辑的建构中前者就比后者更加重要。在价值逻辑的建构中,规范是价值逻辑的“逻辑细胞”,是价值判断能够进行断定,评价推理能够进行推理的前提。但人们之所以构建各种各样的规范,本身也是为了表达价值判断或进行评价推理。因此,不能认为规范、价值判断、评价推理在价值逻辑的重要性中有何区别。评价推理也是价值逻辑最基础的环节之一。

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价值逻辑的建构中,评价推理的作用可体现在内容与方法两个方面。评价推理首先可以用于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内容的价值逻辑。价值逻辑与形式逻辑的不同之处在于价值逻辑总是从主体的角度进行考察。思想政治教育所服务的价值主体在个人层面上表现为“一些现实的个人”[36],在社会层面则是人民。因此,与个体相关的价值规范和与人民相关的价值规范将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逻辑的“逻辑细胞”。这些与个体主体性和人民主体性相关的价值规范的“自我展开”就会形成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一样,它也存在着综合命题和分析命题的区别,由此就可以通过演绎评价推理形成以马克思主义原理为基础的价值逻辑体系和通过归纳评价推理形成以中国国情和世界基本情况为基础的价值逻辑体系。以演绎评价推理为基础的价值逻辑体系与以归纳评价推理为基础的价值逻辑体系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命题中相遇,从而为解决我国的民族独立和解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中国人民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答体现了优先推理的重要作用。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最优选项,历史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也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最优选项。没有优先推理,我们就无法说明中国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优势,就无法说明为何坚持党的领导。由此看来,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内容价值逻辑的构建中,离不开评价推理的重要作用。因此,只有评价推理才能解答一系列在思想政治教育中遇到的挑战和问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作出有效的辩护。

与实然逻辑一样,以评价推理为基础的价值逻辑作为一种价值思维的形式,也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单纯从形式上来说,价值逻辑和评价推理在其思维形式中当然也是以实然逻辑为基础的,毕竟价值事实也是一种客观事实。然而价值逻辑与实然逻辑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价值逻辑是以主体性为核心构建起来的。因此,价值逻辑的方法论意义主要体现在思维形式在主体性方面的变化上。首先从思维形式的出发点来说,评价推理的出发点总是价值事实中的价值主体,这与实然推理总是以客观事实为出发点不同。由于出发点的不同,推理的思维方式也就不同。其次,从思维形式的具体过程来说,评价推理中由于价值主体因素存在,其思维过程要比实然推理复杂得多。除此之外,优先推理作为评价推理独特的思维形式,虽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普遍使用,但是如果教育者们没有科学地学习和掌握优先推理,那么也就无法从理论上运用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掌握了这种推理方法,才能熟练地运用到日常的教育活动中去,从而有效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最后,从思维形式的结论上来说,评价推理的结论总是价值判断,因而表达的是一种情感、态度或意见、感想之类的断定形式。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应该认识到只要是通过科学的评价推理得出的结论,就是科学的评价结论。

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应该与西方国民教育话语体系具有不同的特点,应该“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37]的独特的话语体系。逻辑是话语体系的骨架。西方国民教育的话语体系的逻辑骨架总是以实然逻辑为基础形成的。实然逻辑的背后则是一元论思想。价值逻辑的元理论基础则是承认价值主体的价值立场的多元性。因此,价值逻辑具有与实然逻辑完全不同的多元主义特点。在评价推理的基础上形成的价值逻辑和在实然推理的基础上形成的实然逻辑应该成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双重骨架。在这个双重骨架中,价值逻辑以其区别于实然逻辑的多元主义特点应该成为优先发展的对象,使之成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独特之处。而在其中,评价推理在其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应该仔细地进行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

[2][13][14][15][19] 刘江.逻辑学 推理和论证[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27,162,163,163-166,189.

[3][6][8] 休谟.人性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505,505,505.

[4][5][11][12][17][18][20][21][22][23][25][32][33][34][35] 陈新汉.评价论导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191,191,191,191,198,197,211,212,213,214,224-225,154,160,168,194.

[7] 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31.

[9] 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47.

[10][27][28][29][30] 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58,58,215,65.

[16]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5.

[24] 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66.

[26] 李德顺.价值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181.

[31] 周农建,余跃进.价值理论的演变与价值逻辑的提出[J].求索,1995(5):54-58.

[3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19.

[37] 李昆明.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术话语体系[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3(2):9-14.

[责任编辑:张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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