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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之美

发布时间: 2022-11-05 15:35:07

前 言

乐之美,既是一个美学理论的思辨问题,也是一个艺术实践的经验问题,前者多倾向于音乐审美的抽象哲学思考,后者则更关注音乐审美的实际体验。本文以音乐的实践行为、实用范围与实际体验为依据,尤以笔者多年游艺于音乐创作与教学所积累的思考为主,从直观的感受中把握音乐之美的客观实在性,在微观的、差异性体验要素上,对音乐之美的特殊质料进行直观体验式的分类与认知阐述。

一、音乐之美,滋润心田

音乐的传统概念,即是乐音的有序组合,而乐音的和谐美好是由人的听觉感悟的。通过“能听懂音乐的耳朵”,音乐直达人们的心灵深处,使心灵之水荡漾出美好的涟漪,给精神以慰藉、温暖和激荡,使情绪得到调整和升华,从而提升人文素质和思想修为,让与生俱来的美好向往之精神需求得到满足,并由此促进身心健康和精神成长,使原本平淡的生活变得多彩且精彩。音乐的呈现大致分为器乐和声乐两种方式。器乐是通过人所操控、掌握和支配的乐器来表达情感、描绘画面、叙述故事,因此它的表达是间隔的、中介的、不直接的,但也不乏感人的力量。声乐是人以其本身的器官发音来表达情感、描绘画面和叙述故事。人声与人们是最近距离的情感打动(作为“乐器”表现的人声除外),因此,它也是最为打动人的形式之一。加上文学语言的渗入,声乐就更能具体地表述一段情感、一个情节或一个故事,也就更加容易为人们所接受。我们一般把这种形式定位为“音乐文学作品”,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歌曲作品。

二、音韵之美,悦人容颜

音乐的抒发贵在音韵。音韵之美能悦人心身,那些或抒情或热情或激情的音乐旋律(当然也包括其他构成要素)淡淡地流淌,热切地展现,奔腾地挥洒,给人们带来多种色彩的、多种情绪的、多种动态的、多重形象的精神层面的享受,而这种享受无疑会对人们的感官起到积极作用。同时,音乐也会给人的心灵带来慰藉,当这种作用由内而外产生积极作用时即可达到悦人容颜的效果,甚至可以使人心花怒放。音韵的美,足以悦人,可以悦人,应该悦人,这是音乐存在的基本功能、基本条件和基本方式;然而,由于地域的不同、文化的差异、国家的区别和民族审美习惯等等综合因素的存在,音韵的展示是有区别的,对音韵的接受也是有差异的。基于此,音乐工作者应该努力创作出适应中华民族需求的、以中华文化为根基的、符合中国人民审美习惯的、能够在中国人民心中产生共鸣的优秀的音乐作品。这些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质、中国特色的充满中国音韵的优秀音乐作品能让人们在愉悦的审美过程中喜形于色、欢范于颜,从而达到悦人容颜、增进身心健康的目的,进而提升人们的幸福感。

三、音律之美,顺其气蕴

音律在这里是指乐音排列时不同的律制所使用的音高关系,同时也指乐音汇聚时产生的相互关系(包括平均律,纯律等存在方式)。这种律制的展呈是有序的安排,或音阶或小跳或大跳形成的音乐的各种波形呈现,因音律的不同会给人以不尽相同的顺气增蕴的功效,使听者能有节律地呼吸,进而达到身心气蕴顺通的佳境。音律本身的区别亦可给人以不同的感受和体验,如纯律一般在弦乐及部分管乐表达之中,给人更细致、更贴切、更生动的音响印象;平均律主要在键盘乐器上使用,给人以更均衡、更平稳、更协调的体验,在多声部音乐的构成之中有更为规律、有序、相互均等的表达。我国一些民族民间的乐器或人声使用的律制是比较多样的,在音乐多声样式中的结合也是具有独特魅力的,如贵州的民族大鼓等。因此,音乐呈现给人一种色彩鲜明、特色明显、风格独特的美好享受,亦有顺其气蕴的功效。

四、音色之美,五彩斑斓

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之色彩描述,其实是一个借用词汇,它源于美术领域的专业用语。音乐的色彩是通过听觉对声音或明或暗、或强或弱、或浓或淡的音色感受所形成的或综合或单一的种种听觉感受,来达到类似欣赏美术作品时因真实色彩的区别进而体悟审美的感受。通过正确的音乐专业技术手段,音乐可以为人们呈现出丰富的、多样的、斑斓的听觉审美色彩。而这些音乐色彩的构成可能有多种因素:乐器的不同,乐器本身音域的不同,乐器相互组合的不同和乐器数量的不同而产生的音量的不同;乐器本身的音量不同,乐器演奏对音量、音色等因素的人为控制不同,从而产生出不同的、多元的、综合的、异样的、鲜活的音乐色彩呈现,它们一定是五彩斑斓的。音色的区分按交响乐队声部的组别和人声男女声部、高中低的声部设置区别,可以有各色区别的板块划分,如:铜管组基本上是坚强、明亮、有力度的音色,而木管组则可能是柔和、欢畅、圆通的印象,弦乐组总体上是抒情、温婉、柔美的音色基调。它们之间无穷尽的组合又会产生出无穷的色彩变化。

五、音场之美,视野扩宽

在音乐的表达呈现过程中,无论是大型歌剧、交响乐,还是室内乐、小型乐队编制亦或是声乐的合唱、独唱,它都会形成一个“音场”,而处在这个“音场”当中的听众身临其境,置身其中(主要是指在专门的音乐厅当中),就会被这个“音场”的展现而打动,产生相应的共鸣。这时的听众本身也可能是这个音场的物理组成部分,不自觉地参与了这个“音场”的物理振动过程,同时也作为局外人对这个“音场”产生共鸣的美好音响进行审美体验。听众的情绪随音乐的变化而变化,心灵随着音乐变化产生情感的涟漪,甚至在视觉上对音乐厅建筑和乐队演奏家们表演过程之中的动态产生视觉审美,这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审美满足。音乐的鸣响产生这个散发性“音场”,而这种散发性包括了音响的散发、氛围的散发、视觉感受的散发,以及听众之间相互情绪影响的散发等等现象。这个“音场”的感染力以及“视野”的扩宽即在此意当中。这个“音场”可以使人们产生音乐本体以外的联想,亦或叫做音响的冲击波,它会波及到无限广阔的心灵天地之间,把人们带到超越音乐本身的原始意境之外,使听者的听觉“视野”无限扩张,这就是笔者形容为主动联想式的音响欣赏方式带来的惊喜。

六、音响之美,耳鸣和园

音乐最终是以一个个不同結构的音响状态呈现给听众的,而一个个不同的音响状态给人以不同的音响审美渗透和感染,体现不同的质感、量感和美感,然后让人们从中体悟心灵审美的过程。非专业听众不可能深入研究一首乐曲的构成,亦或一些技术手段的运用,他们评价一段音乐一般是从听觉的直观感受出发,进行相对主观的听觉区别。音乐的听觉感受说简亦简,说繁亦繁,有时,甚至就是“好听”二字亦可说是听觉的美感体悟,即耳鸣和园。音乐的传统理念是以乐音为主要表达方式和呈现手段的,它们应该是悦耳的、顺耳的、受听的、和谐的。但是,现在的一些前沿音乐创作中出现了不少的非乐音构成,初步地、表象地、一般地讲是为了陪衬、烘托乐音的美好。如果通篇均为非乐音构成,那就是由另外的音乐创作理念来支撑的行动了,可能是“一切物理的发音均为音乐”理念的表现。这是对传统音乐创作理念的一种颠覆和反叛,但是这种反叛是一种学术的探索,这样的颠覆也许是音乐文化的一种进步,音乐创作者应该学习和掌握这样的理念,促使自己的创作手段多样化、多元化、多层化,以适应各种风格样式的创作需求。而听众也应该包容这种现象的存在,并且通过对近现代音乐的欣赏来提升自己理解、体悟、领略多种音乐样式的能力。因此,听众应锻炼自己的听辨能力,使耳朵不但能够听懂音乐,而且能够听懂和适应多种音乐风格,如此方能更多地领略音乐的美好,以及它发出的具有神奇色彩的斑斓绚丽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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