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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若干重点问题

发布时间: 2022-11-07 19:05:03

摘要:我国的森林资源是极为有限的,森林资源作为我国的重要财富,不仅仅发挥着经济功能,而且还发挥着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森林的生态效益,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为我国森林资源提供补偿也就显得至关重要。本文旨在研究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现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策略,为我国在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若干问题;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S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1

森林的功能可分为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两种,分别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由于具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森林的生态效益长期以来被视为是无价的。目前我国政府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把全国30%的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并规定把补助基金纳入国家每年的公共财政预算内。本文主要研究森林生态补偿内涵和范畴,探讨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策略,为我国在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借鉴。

一、森林生态补偿内涵和范畴

森林资源是我国主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森林资源不仅仅可以为人们提供林业产品,而且还可以为人们提供生态环境的特殊服务,如果说没有森林的这些功能,人们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效益是无法提升的。但是,对于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人们往往是过于注重森林的产品经济价值,过于注重森林的市场价值,忽略了对于森林生态环境价值的重视,使得森林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无法得到有效的进行。

目前来看,关于森林生态补偿的内涵,组要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大方面进行考虑。其一,广义概念:广义的森林生态补偿主要指的是有关部门对于保护森林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对于森林资源进行保护性的投入,对于森林生态环境本身进行补偿。举例来讲,森林生态补偿不仅仅包括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而且还包括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生态破坏性的资金性投入等。有关数据曾经表明,我国在森林生态补偿方面的直接投资有时需要达到400到600亿。其二,狭义概念:狭义的森林生态补偿主要指的是我国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范围之内所规定的补偿内容。与原先我国无偿使用森林资源的现状不同,随着国家加大了对于森林资源的政策性倾向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于有偿使用森林资源的力度,加强了对于森林营造、抚育、管理以及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使得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更加的完善。

二、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策略

1.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核算

做好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核算工作,应该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认清补偿森林类型分类,二是确定森林补偿标准。首先,关于补偿森林类型分类,我国有着严格的规定,补偿森林主要是分为特种通途林、防护林等。近几年来,党和国家对于林业的管理以及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对于一些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防护工程,在后续补助问题上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进一步扩大了森林生态的补助金以及补助范围,使得森林区域都可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以及生态效益。其次,严格明确森林补偿标准。对于森林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到森林生态效益,在森林生态效益的基础上,对于森林生态补偿标准进行科学的确定。总体来看,森林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到以下几个问题:补偿森林的直接资金投入,补偿森林的经济以及生态成本,补偿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

2.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

实现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最大的推手便是政府,毕竟森林生态补偿的开展主要是由政府来进行推动的。对于森林生态补偿的开展,不仅仅需要政府的补贴,最关键的是要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与制度,通过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使得森林生态补偿工作可以得以顺利开展。通过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规范,不仅仅可以提高林农的积极性以及主动性,而且还可以确保林业经济效益与林业生态效益的双丰收。另外,加强林业技术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在进行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的过程中,通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提高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的效率与质量。为此,我国有关部门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在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过程中的手段,通过扩大森林生态补偿融资渠道,实现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的最大效益。

3.完善“生态税”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是一种公益的效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森林生态效益也是一种公益的产品,对于森林生态效益问题的解决,必须要通过政府途径进行。森林生态效益的彻骨班呢一般比较高,如果仅仅是采用补偿费的形式进行,很难满足森林生态效益的提高,无法满足森林生态效益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国相关法规和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对中国开征森林生态税做如下设想:征收对象:凡在我国境内受益于森林生态效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按规定交纳森林生态效益税。笔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对于“生态税”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生态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森林景观为依托的风景旅游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内河航运企业、淡水养殖、采集林区野生植物资源、林区附近的煤矿等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森林生态效益税。

总结

综上所述,森林的环境功能在受益者及受益范围上存在差异,但在理论上给外部带来环境效益的林业以付补偿是应该的,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是理所当然的。把森林资源作为资产管理,把森林环境价值真正看作公共财产加以有效管理是一种理智的方式。新时期新背景下,加强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研究意义重大。作为森林管理经营部门,需要研究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存在问题,创新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策略,为我国在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的开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李文华,李芬,李世东,刘某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J].生态经济,2010(11).

[2]李芬,陈红枫.海南省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社会经济影响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06).

[3]韦贵红.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4]李丽娟.构建我国森林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初探[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2(02).

作者简介:田立文(1970-),女,辽宁海城人,本科,师资教育专业。

刘凤贤(1973-),女,山东黄县人,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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