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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梦麟农村建设思想述论

发布时间: 2022-11-01 08:45:06

摘要: 蒋梦麟农村建设思想中的两个“基本原则”强调了农村建设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三个“解决问题之方法”提出了农村建设应该深入民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方法;“三个问题”则指出了土地改革问题、人口问题、农民组织问题在台湾农村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关键词: 蒋梦麟; 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I1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87(2007)02-0162-03

蒋梦麟是我国现代史上著名的农村建设领导专家。他从1948年起担任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主任,领导我国,特别是台湾地区农村建设工作14年之多。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蒋梦麟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农村建设思想。本文试对其作一简单介绍。

一、总的指导思想:两个“基本原则”与三个“解决问题之方法”

蒋梦麟认为做任何工作,“先要有一种基本的看法,或者就应该根据一种基本哲学。”[1]对于农村建设工作,他提出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及“应该做的是什么”两个“基本原则”[2]。

“什么是不应该做的”?蒋梦麟提出农村建设的领导机构不应该“从事巨大建筑”。他以“另一国际合作机关之经验”指出,巨大建筑“不适合于中国农村,因标准太高,非中国农村所能维持也。”[3]此外,“自行设立机构以与地方原有机关相竞争”也是不应该做的。农村建设应该尽量寻找农村原有机构推行各项政策措施,而不是另起炉灶,劳民伤财。

明确了何者不可为,只是消极的一方面,还需要明确“应该做的是什么”。蒋梦麟提出了三点。第一,“自地方及农民处了解彼等需要,而非教导彼等何者乃彼等所需要”[4]。蒋梦麟认为农村建设“必须根据农民最迫切之需要”[5],这就要去主动接近农民,了解农民。第二,“进行增产工作应不忘社会公道原则,谨记公平分配一事”。蒋梦麟认为农村建设的工作方针是两方面的,好像一把两面快的剑,“一面用之于社会,以推行公平的分配;一面则运用近代的科学方法来增产”。“只讲生产而不讲公平的分配,那么增加生产以后,会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结果必会造成社会的纠纷……如果只讲公平分配而不讲生产呢?结果等于分贫或均贫,而不是均富”[6]。由于发展生产已为大多数农村建设工作者认可,因此后者尤显重要。第三,“寻求负责机关推行本会工作”[7],其基本原则“应为协助人民自助以解决其迫切需要,而非自上而下强制人民进行某项工作”[8]。蒋梦麟提出这一点是与“不应该做的”相对应的。他认为推行农村建设工作不应该广设机关,劳民伤财,但是也不能没有适当而负责任的推行机关,否则,空谈建设不如终止建设。

根据两个“基本原则”,蒋梦麟提出三个“解决问题之方法”。第一,“由视察各省实际情形所获经验以改进政策,经常与地方领袖,实地耕作之农民等交换意见,由此了解彼等之需要与痛苦。”第二,“比较各地需要,以发现各地之共同问题以及各该地区之特殊问题。”第三,“吾人必须谨记能在有限时间内获得最大效果者方是最佳之方法。”[9]

蒋梦麟的两个“基本原则”与“解决问题之方法”实际上就是他领导农村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在蒋梦麟看来,农村建设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两个“基本原则”之“不应该做的”强调了农村建设不应该只重形式、广设机构以致铺张浪费,劳民伤财。两个“基本原则”之“应该做的”强调了满足农民需要、讲求社会公平及通过发挥农民主体性、有效推行建设措施等问题。三个“解决问题之方法”则强调了农村建设的工作方法。照蒋梦麟的观点,事半功倍的工作方法才是农村建设应该选择的,而只有深入民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方法。

二、突破口:“三个问题”

蒋梦麟坚信“从事农村工作的目的,是为大多数人谋幸福”[10],那么如何才能使大多数农民富起来呢?据农复会秘书长蒋彦士回忆:“当时就顾及社会问题、土地改革、教育问题、卫生问题、人口问题,都是社会问题,这些在讨论时都已提出来了。蒋梦麟先生就说:‘土地改革问题、人口问题、农民组织问题,这三个问题我多花时间来想、来研究,其他事情你们去想。’蒋梦麟先生抓住这三大问题,他也和我讲过(他叫我Y.S.):‘我旁的事情不管,就这三个问题我来想。’”[11]蒋梦麟选择这“三个问题”作突破口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第一、“农村建设如果不从改革土地着手,只是维持现状,是不会成功的。”[12]

这番话是蒋梦麟对蒋介石说的。1945年8月蒋介石邀请蒋梦麟出任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首任中方主任委员。蒋梦麟在与蒋介石的对话中明确了这一观点。他之所以从土地改革入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首先,蒋梦麟认为坚持土地改革有其历史依据——土地改革是解决历史困局的有效途径。在蒋梦麟的观念中,“土地问题是我国历史上改朝换代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列代的叛乱以及朝代的改变,大都是因土地问题引起的”,“所以农村问题,尤其是土地问题,永远是中国祸乱循环的原因”。故此解决这一千年历史困局的有效途径也就是从土地入手,改革土地分配。其次,在蒋梦麟看来,坚持土地改革有其哲学依据——在二十世纪中国的状况下,只有透过土地改革,才能达到“生产与分配并重”的目标。蒋梦麟说:“‘生产与分配’这个基本哲学,渊源于孙总理的思想。孙总理在民生主义中,对此有剀切说明。他说:‘我们讲民生主义,就是要四万万人都有饭吃,并且要有很便宜的饭吃,要全国的个个人都有便宜的饭吃,那才算是解决了民生问题。’又说:‘我们要解决这个吃饭问题,是先要粮食的生产很充足,次要粮食的分配很平均。’又说:‘中国的农民又是很辛苦勤劳,所以中国要增加粮食的生产,便要在政治上法律上制出种种规定,来保护农民。中国的人口农民占大多数,至少有八九成,但是他们由很辛苦勤劳得来的粮食,被地主夺去大半,自己得到手的几乎不能够自养,这是很不平的。我们要增加粮食生产,便要规定法律,对于农民的权利,有一种鼓励,有一种保障,让农民自己可以多得收成。我们要怎样能够保障农民的权利?要怎么令农民自己可以多得收成?那便是关于平均地权的问题。’……——上边我引了总理的几句话,证实‘生产与分配’立论的正确,同时又可认识:‘耕者有其田’这个主张,不仅是解决了分配问题同时又解决了生产问题的。”[13]由此可见,蒋梦麟坚持从土地改革入手进行农村建设是本于对孙中山哲学思想的信服,是从孙中山的民生观里演化而来的。最后,从土地改革入手的路径选择也是蒋梦麟善于将一个个别问题置于有机整体的脉络中加以考察的必然结果。蒋梦麟认为“农业与工业需血脉相通,合则俱荣,分则俱衰”,“土地改革工作,在工业专家眼中,纯是农业问题,故多数工业专家对于这一工作漠不关心,或者认为多事。但因说明了这是安定农村的基础,增加生产的要道,农村安定与农产增加,是发展农业和工业的共同基础,工业专家也已逐渐了解这个问题的重要。”[14]这表明蒋梦麟的农村建设计划更多是从农工协调、城乡协调的高度加以考量的。

第二,“我现在要积极提倡节育运动,我已要求政府不要干涉我,如果一旦因我提倡这个运动而闯下乱子,我宁愿政府来杀我的头,那样,在台湾太多的人口中,至少可以减少我这一个人。”[15]

这段头颅作抵推行节育的誓言宣讲于他本人在1959年4月13日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在这次会议上他呼吁全台湾人民实行节育,以解决日益迫切的人口问题。节育实际上就是解决台湾的人口过剩问题。从土地改革入手进行农村建设的改革思路决定了蒋梦麟必然要在土地改革的同时关注台湾的人口问题。蒋梦麟早在其1951年发表的《土地问题与人口》一文中已经就两者的相互关联做了深刻论述。他指出:“生产与人口之滋长,常互相竞争,生产增加人口必随之增长。人口增长,人民必设法增加生产以解饥饿之压迫。人口增加,则每人平均之耕地面积愈缩小。耕地愈缩小,则人口之压迫愈甚,使多数人民常在饥饿线上过生活。”蒋梦麟还在文章中对台湾人口问题作了科学预测:“台湾人口年增百分之三……二十四年后当增至一千三百万……如此则现在平均每户一甲半之耕地于廿四年后将减至七分半(合十一亩二分五)。比较福建龙岩县之每户十五亩还要减少三亩七分五,彼时台湾农民生活程度必将降低一倍,无论如何增加生产,如耕地面积不够,生活程度必然降落。”他警告说:“若现在我们多所避讳,不敢谈生育节制问题,将来必蹈大陆上耕地不足之覆辙。”蒋梦麟还指出:“我国历史家与政治家但见二千年来历史之教训,以为限田与均田足以打消兼并之害。不知现在我们的限田政策,不过救目前之急,非长久治安之道。因为耕地太少,人口太多。不限诚有大害,限亦只能达到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境,无论如何增加生产,有其一定限度,且只能救一时之急。无论政治如何改良,租税如何减轻,兼并如何限制,土地如何分配,此问题如不解决,人民生活程度无法大量改进,全民文化无法提高。”[16]这段话明确点出了控制人口对土地改革、农村建设乃至整个国家建设的重要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蒋梦麟不是把节育当作控制台湾人口数量的唯一途径。他指出:“我们赞成节育,并非片面的要把中国人口减少,我们赞成人口与土地有适当的调剂与配合。否则生活不能提高,内部易起变乱,而国亦终不能强。”“人口过剩问题,节育不过是一个方法……其他则为工业化,工业化本身,就是减少农业人口的好办法。”[17]

第三,“农民组织倘能有效发展,将为推行一切农村改进及保护农民自身权益之有力机构,同时亦为民主政治坚强之基础。”[18]

蒋梦麟提出组织农民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推动农村建设的进行。蒋梦麟认为“自助一政策在中国农村应用最为适宜”,因此农村建设有必要把农民组织起来从而发扬他们的自助精神,推动建设的前进步伐。他说:“历来中国政府均建筑于牧民政治之上,但中国土地广大,人口众多,为牧民者无法全力照料,因之道家之自然主义乃行之而无阻……农村社会因一向为政府所遗忘,故农民不能不自行努力解决自身之问题。此种自助精神系自长期艰苦及有限之农业设备培育而来,故协助人民自助,即教导彼等利用较有效之方法以协助自身。”而这种“较有效之方法”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另一方面,蒋梦麟又坚信中国农民有组织起来的有利条件。他指出:“道家学说造成中国人民为一极端之个人主义者,但儒家之伦理哲学——亲仁睦邻之道,则使之和睦相处……中国农民经长期之文化陶冶,彼等虽为文盲,但不能谓为未教化。”并且,“中国农村,若干世纪以来,即生活于不干涉主义之自由空气中,但同时最受忽视者亦为农村。故少许外来帮助,即能产生甚大效果”。这就为组织农民提供了可能。其次,蒋梦麟还有更深层面的考虑。他说,组织农民的“基本态度是协助农村人民解决他们自己的问题,而不是强制人民推行某一种工作,这是民主方式的一种运用”。通过改组农会、组织农民,“增强了各类农民团体的组织,经营效率,而且因为各类农民团体的集会和推选职员都依循民主方式进行,供给了农民运用四权的机会。凡此种种,对于促进产销合作,发展农村经济以及建立一个民主社会的努力,都将具有深远的影响。”[19]可见蒋梦麟重视组织农民除了要推动农村建设外,基本上还把其当作了一种社会改革运动,当作了实现整个台湾社会民主化的基础。这种深谋远虑再次体现了蒋梦麟思考问题的恢宏大气。

蒋梦麟的“三个问题”是他在两个“基本原则”指导下,运用三个“解决问题之方法”, 从历史经验与台湾实际出发,找到的台湾农村建设的突破口。这三个问题归根结底是围绕维护农民利益,实现社会公平,调动农民积极性展开的。台湾后来的实践证明,这三个问题大处着眼,抓住了农村建设的关键,从而保证了台湾农村建设的成功。土地改革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台湾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既满足了农民需要,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又兼顾了公平,妥善解决了台湾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人口问题的提出高屋建瓴,预见并提前避免了人地紧张对农村建设成效的削减,从而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建设积极性;农会的改组使农民在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实现有了保障,从而推动了农村建设中政府与农民的互动与博弈,增强了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能力,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成为农村建设顺利进行不可或缺的推手。

如果说“台湾光复后,政府致力于农村建设……创造了举世赞誉的经济奇迹……农复会在这方面居功厥伟”[20],那么作为农复会主任委员的蒋梦麟的农村建设思想无疑“决定了早期农复的基本原则与工作方针,对农复会产生深刻的影响”[21]。蒋梦麟成功的农村建设思想值得我们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以借鉴和发扬。

参考文献:

[1][6][10][12]蒋梦麟:《西潮?新潮》,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282、278、285、284页。

[2][3][4][5][7][8][9][18][20]蒋梦麟:《农复会工作演进原则之检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编印1990年版,第1~3、3、74、4、34、5~6、2、3~5页。

[11]黄俊杰:《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史料汇编》,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115页。

[13]蒋梦麟:《台湾三七五减租成功的因素及限田政策实施后的几个问题》,转引自黄俊杰:《农复会与台湾经验》,三民书局1991年版,第232、233页。

[14][16][17]蒋梦麟:《孟邻文存》,正中书局2003年第2版,第110、105~107、111~112页。

[15]《蒋梦麟头颅作抵》,《自立晚报》1959年4月14日。

[19]蒋梦麟:《政府在台十年的农村建设及其影响》,《中国地方自治》,第12卷第1期。

[21]黄俊杰:《农复会与台湾经验》,三民书局1991年版,第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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