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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章程,菁选五篇

发布时间: 2023-04-18 08:40:28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1  第九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工会章程,菁选五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工会章程,菁选五篇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1

  第九条 *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四)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员。

  (五)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条工会各级*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一条*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建立地方总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地方产业工会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二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委员会,在两次*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总工会决定。

  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和城市街道工会的委员会,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者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可以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成立或者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2

  第十七条*工会全国*,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团提议,经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

  第十八条 *工会全国*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在全国*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全国*的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一人、副*若干人、*团委员若干人,组成*团。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团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团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团全体会议,由*召集。

  *团闭会期间,由*、副*组成的*会议行使*团职权。*会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召集并主持。

  *团下设*处,由*团在*团成员中推选第一*一人,*若干人组成。*处在*团领导下,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产业工会全国*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者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工会全国*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一人、副*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3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会员*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七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副*,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副*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第二十九条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从脑力劳动者比较集中的特点出发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十条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分厂、车间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

  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积极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4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三十二条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

  基层工会*、副*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三十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建立与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办好工会干部院校和各种培训班。

  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5

  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第三十八条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第四十条工会经费、资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等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和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经批准,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者解散,其经费资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阅读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1)

——最新*工会章程3篇

最新*工会章程1

  第一条凡在*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 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第六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 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最新*工会章程2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会员*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七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副*,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副*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第二十九条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从脑力劳动者比较集中的特点出发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十条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分厂、车间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

  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积极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最新*工会章程3

  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第三十八条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第四十条工会经费、资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等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和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经批准,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者解散,其经费资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2)

——最新版*工会章程全文3篇

最新版*工会章程全文1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工会*,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提议,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工会的地方各级*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在*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总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省、自治区总工会可在地区设派出代表机关。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总工会可在区建立区一级工会组织或者设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城市的区可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和街道工会组织,具备条件的,建立总工会。

  第二十三条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选举*一人、副*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副*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总工会批准。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各级地方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 各级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设置,由同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最新版*工会章程全文2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会员*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七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副*,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副*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第二十九条 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从脑力劳动者比较集中的特点出发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十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分厂、车间(科室)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

  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积极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最新版*工会章程全文3

  第三十一条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三十二条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

  基层工会*、副*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三十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建立与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办好工会干部院校和各种培训班。

  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3)

——最新版中国工会章程全文 (菁选5篇)

最新版中国工会章程全文1

  *工会是**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工会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而奋斗。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的工作方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的*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协助人民*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按照促进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工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

  *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在独立、*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建立和发展同国际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推动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谐的国际工运新秩序,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一起,为世界的和*、发展、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最新版中国工会章程全文2

  第九条 *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四)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员。

  (五)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工会各级*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一条 *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建立地方总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地方产业工会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二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委员会,在两次*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总工会决定。

  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和城市街道工会的委员会,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四条 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者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第十六条 成立或者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最新版中国工会章程全文3

  第十七条 *工会全国*,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团提议,经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

  第十八条 *工会全国*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在全国*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全国*的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一人、副*若干人、*团委员若干人,组成*团。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团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团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团全体会议,由*召集。

  *团闭会期间,由*、副*组成的*会议行使*团职权。*会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召集并主持。

  *团下设*处,由*团在*团成员中推选第一*一人,*若干人组成。*处在*团领导下,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产业工会全国*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者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工会全国*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一人、副*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最新版中国工会章程全文4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会员*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七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副*,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副*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第二十九条 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从脑力劳动者比较集中的特点出发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十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分厂、车间(科室)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

  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积极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最新版中国工会章程全文5

  第三十一条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三十二条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

  基层工会*、副*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三十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建立与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办好工会干部院校和各种培训班。

  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4)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文 (菁选5篇)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文1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本会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会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本会具有*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本会的主要职能。

  本会确定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的目标,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引导会员坚决拥护**的领导、坚定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文2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二)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并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条 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

  (三)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第三条 协助*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三)承办*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四条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

  (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制定。

  第五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条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七条 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文3

  第十四条 本会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组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为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业联合会,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的区)工商业联合会为地方组织;县级(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工商业联合会和各类商会组织为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工商业联合会可按行业设立同业公会或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同级工商业联合会是其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上级工商业联合会对下级工商业联合会具有指导关系。

  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各级会员*或会员大会。它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的报告;

  (三)选举执行委员会;

  (四)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还负有修改章程的职责。

  第十八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或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各级会员*或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大会期间由选举产生的*团主持会议。

  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会员*的代表,按照协商推选方式产生,根据需要也可以特邀部分代表。会员*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执行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在会员*或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是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其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会员*或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四)选举*、副*、常务委员。

  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下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产生办法由上一届执行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一条 各级执行委员会的委员要承担委员的责任,履行委员的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

  (三)热爱工商业联合会的工作,出席执行委员会会议,参加组织的重要活动;

  (四)执行工商业联合会的各项决议;

  (五)广泛联系会员,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六)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由*、副*、常务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与执行委员会相同,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执行委员会职权:

  (一)贯彻实施执行委员会的决议;

  (二)讨论研究本会方针任务;

  (三)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二次。

  下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产生办法由上一届执行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县级市(县、旗、省辖市的区)工商业联合会视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主持会务,副*协助*工作。*、副*组成*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副*分为专职副*和兼职副*。专职副*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兼职副*原则上不连续任职,地方工商业联合会兼职副*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可设第一副*和常务副*。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由*提名,常务委员会通过。常务副*协助*主持会务。 每届执行委员会产生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在下届会员*或会员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下届执行委员会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由本级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是本级常务委员会、*会议的组*员。

  第二十五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调整的人员由常务委员会通过,提交执行委员会确认。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换届时应向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报告筹备情况,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部门和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地方新设工商业联合会时,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工商业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又称*民间商会,地方工商业联合会也是当地民间商会组织。会长由工商业联合会*兼任,副会长原则上由工商业联合会专职副*、上一届工商业联合会部分兼职副*和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兼(担)任,会长、副会长由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民间商会副会长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原则上不连续任职,地方民间商会组织的副会长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文4

  第二十九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条 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业务水*;

  (二)树立*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商业联合会事业,*思想,勇于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增强工作能力;

  (三)坚持求真务实、调查研究,树立良好作风,密切联系会员,善于团结共事;

  (四)严于律己、勤政廉洁、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会员的监督。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文5

  第三十一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徽为桥梁纽带造型组成的图案。

  第三十二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徽,可作为会章佩带;可在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的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可作为纪念品、办公用品上的标志;未经授权,不得作商业用途。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5)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全文 (菁选3篇)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全文1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保安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secu-rity Association,缩写为CSA。

  第二条 *保安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指导下,由各地保安服务公司组成的社会团体,为独立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 *保安协会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法令和治安管理有关法规,协助*机关组织、协调保安服务业务,团结全国保安服务行业,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开拓服务范围,促进保安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贡献。

  第四条 *保安协会的任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探讨保安服务业如何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开拓保安服务市场,提高自立能力的对策;

  (二)组织培训各地保安服务公司的骨干力量,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开展保安服务业的理论、法律研究,提供法律和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宣传,增进社会对保安服务业的了解;

  (五)组织和协调行业内部和外部的友好交往,传递保安信息,举办学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展览会,开展经验和学术交流;

  (六)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开发、引进法律允许的保安装备、器材及与安全防范有关的科技产品、器材设备,组织跨地区和国际性的各种保安服务活动;

  (七)发展同国外保安组织、企业的友好往来,进行对外业务技术交流,组织保安劳务输入,加入和参与国际保安专业联盟的`活动;

  (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保安服务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九)编印会刊;

  (十)协调全国保安服务业需要统一办理的事项。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全文2

  第十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会员*每4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二条 全国会员*的职责是: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三)决定协会的工作任务;

  (四)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的决议;

  (二)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重大事务;

  (三)批准和决定改变协会的工作机构和分支机构;

  (四)筹备召开下届会员*,决定会员代表数额和分配方案,向大会提出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选举名誉会长1至2人,会长1人,副会长2至4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人和秘书长1人。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

  (二)审查批准接收会员;

  (三)根据会长提名,任免副秘书长;

  (四)确定会刊编辑委员会和主编、副主编人选;

  (五)决定协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人选;

  (六)根据需要增补协会理事,提请下一届会员*确认;

  (七)审查决定奖励表彰全国优秀保安队员和工作积极分子;

  (八)决定协会经费开支原则,审核年度开支预、决算情况;

  (九)组织下届会员*的具体筹备工作;

  (十)根据理事会的授权,决定和处理协会的重大会务事项。

  第十五条 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全文3

  第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三)*部的补贴;

  (四)开展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各种活动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经费开支:

  (一)协会办公费(含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会议费等;

  (二)举办讲座、展览、组织培训的开支;

  (三)宣传费和出版刊物的费用;

  (四)外事往来活动经费;

  (五)其他常务理事会决定的开支。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接受审计监督。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6)

——最新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 (菁选3篇)

最新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1

  第一条 *xx大学(xx)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最新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2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全校学生*(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全校学生*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 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如提前或推迟 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 召开。

  第十四条 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 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副*;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会常委会由*、副*、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 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本会实行*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最新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度3

  第二十六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7)

——《走进新中国》观后感 (菁选3篇)

《走进新中国》观后感1

  看了《走进新*》这部电影后,心中感想颇多。

  其实,若不是外国侵略者来侵略我们*,我们的国家现在恐怕还处于闭关锁国的状态:还留着辫子。穿着布衣。缠足·······等清朝风俗呢!外国人的侵略促使我们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吸收文化,改变政策。否则,怎么会有今天这一系列高科技产品呢?

  几百年来,*人民为了不再受到剥削与压迫,勇敢的站了起来,用自己的鲜血唤醒了一颗颗爱国之心,用自己嘹亮的喉咙警告外国侵略者:“我们宁愿死,也不允许你们来糟蹋我们的家园。”而慈禧太后贪生怕死,贪图享受,毫不顾百姓的生存,居然卖国求荣,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等条约。此乃*之大辱!虽然一次次起义,一次次抗争,换来的是一次次失败的结果,当*人是有骨气的,他们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反而坚定了救国之心,这时,*的两个大“救星”出现了,他们就是:“孙中山”和“*”。仿佛是宿命安排,这两位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人物,居然救了*,成为一代伟人。他们推翻了封建制度,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经过了几百年的抗争,在无数民族英雄的带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伫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无数的*人用自己的躯体抵挡了敌人的进攻,用拳头粉碎了敌人的阴谋,用鲜血扞卫了自己的家园。或许他们倒下了,就不再站起,但他们从未后悔,因为他们知道,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有身后那千千万万的百姓,他们宁愿死,也不曾想过,后退,他们明白,只要他们每人退一步,身后的.百姓就要遭殃,侵略者是没有人性的,所到之处烧杀抢夺,丧心病狂的侵略者是不可能会放过每一条人命的,因此,他们的脚步,从未停下,知道最后一刻,念念不忘的还是祖国。或许我们的脚下,就曾经有过他们的鲜血。或许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但是,无论是谁,他们都有资格被我们敬佩!他们献身了,但,长眠于地下的他们已经可以安心了,因为,他们的愿望实现了:新*成立了,民族*了,生活美好了。他们付出了那么多,终于换来了自由。*等与和*。他们终于可以带着满足的微笑,闭上了眼睛。

  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了,岁月不饶人,时代在变,人也在变,但唯一不变的还是那一颗颗爱国的心。如今的我们也需要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或许有人会说‘现在又不用我们去打战’,是,现在是追求和*的年代。但我们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为祖国未来发展出一份力,一份力量虽然微薄,但如果*人民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那这份力的力量可就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其强大了!

《走进新中国》观后感2

  看完了《走进新*》这个节目,我的心中似乎有一股波涛在涌流……

  *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东方古国,勤劳勇敢的华夏儿女在漫长的岁月里,创造了不少灿烂的历史和文化。节目从帝国的沉沦到黑暗中的探索,从寻求阳光,到为光明而战,革命前辈做出了多少努力,甚至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然而,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迎来了最初的曙光!60年,光辉岁月弹指一挥间,60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饱经战争沧桑与苦难的*人民终于重新站起来了!*像一条巨龙,以一个大国的身份重新屹立于世界东方!

  旧*,经济严重落后,人民生活艰难,国家百废待兴。党和人民并没有畏缩,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就恢复了国民经济,使工业生产超过了历史最高水*。

  为了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我国*从1953年开始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那时,我国的工业化水*是极低的。自行车人们叫 “洋马”、火柴叫 “洋火”、钉子叫 “洋钉”。因为那时的"*人没有见过这些新奇的东西,也不会造,都是从西洋传过来的。那个艰苦的年代,我没有经历过,但从资料片中完全能够体会到。

  光阴似水,岁月如梭。时光来到了2017年,伟大祖国迎来了67华诞。去年成功举办了奥运会;先后成功发射了神舟五号、六号、七号载人航天飞船,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提高。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少年,我感到无比幸福和自豪,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本领,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繁荣富强。

  以上就是我的心得体会。

《走进新中国》观后感3

  看了《走进新*》这部电影后,心中感想颇多。

  其实,若不是外国侵略者来侵略我们*,我们的国家现在恐怕还处于闭关锁国的状态:还留着辫子。穿着布衣。缠足·······等清朝风俗呢!外国人的侵略促使我们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吸收文化,改变政策。否则,怎么会有今天这一系列高科技产品呢?

  几百年来,*人民为了不再受到剥削与压迫,勇敢的站了起来,用自己的鲜血唤醒了一颗颗爱国之心,用自己嘹亮的喉咙警告外国侵略者:“我们宁愿死,也不允许你们来糟蹋我们的家园。”而慈禧太后贪生怕死,贪图享受,毫不顾百姓的生存,居然卖国求荣,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等条约。此乃*之大辱!虽然一次次起义,一次次抗争,换来的是一次次失败的结果,当*人是有骨气的,他们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反而坚定了救国之心,这时,*的两个大“救星”出现了,他们就是:“孙中山”和“*”。仿佛是宿命安排,这两位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人物,居然救了*,成为一代伟人。他们推翻了封建制度,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经过了几百年的抗争,在无数民族英雄的带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伫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无数的*人用自己的躯体抵挡了敌人的进攻,用拳头粉碎了敌人的阴谋,用鲜血扞卫了自己的家园。或许他们倒下了,就不再站起,但他们从未后悔,因为他们知道,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有身后那千千万万的百姓,他们宁愿死,也不曾想过,后退,他们明白,只要他们每人退一步,身后的百姓就要遭殃,侵略者是没有人性的,所到之处烧杀抢夺,丧心病狂的侵略者是不可能会放过每一条人命的,因此,他们的脚步,从未停下,知道最后一刻,念念不忘的还是祖国。或许我们的脚下,就曾经有过他们的鲜血。或许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但是,无论是谁,他们都有资格被我们敬佩!他们献身了,但,长眠于地下的他们已经可以安心了,因为,他们的愿望实现了:新*成立了,民族*了,生活美好了。他们付出了那么多,终于换来了自由。*等与和*。他们终于可以带着满足的微笑,闭上了眼睛。

  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了,岁月不饶人,时代在变,人也在变,但唯一不变的还是那一颗颗爱国的心。如今的我们也需要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或许有人会说‘现在又不用我们去打战’,是,现在是追求和*的年代。但我们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为祖国未来发展出一份力,一份力量虽然微薄,但如果*人民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那这份力的力量可就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其强大了!


最新中国工会章程 (菁选5篇)(扩展8)

——最新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

最新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1

  这两天,最火的电视节目要属“*诗词大会”啦!它集中了全国各个年龄层次的诗词高手,在一起比拼对诗词的记忆和理解,共分十场比赛,每天晚上一场比赛,竞争的相当激烈。比赛虽然已经结束,但是比赛的场面还历历在目。

  今年的冠军是陈更,一个北大的女博士。她每年都来参加诗词大会,虽然经历了多次失败,但是她_越勇,一共上台14次,最终获得了冠军。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相当感动,用我们学过的一句古诗来形容她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爸爸告诉我,这是一种永不言败的精神。人不会永远成功,我们要学会面对失败,将失败转化为我们成功的动力,失败乃成功之母。

  我点了点头,心中默默的想着:“虽然上学期数学没有考好,这学期我一定要努力了,争取考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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