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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5篇】

发布时间: 2021-11-09 11:25:03

字面意思是防止发生火灾。在面料深加工工艺中是指一种阻止发生火灾的工艺。阻燃剂主要有有机和无机,卤素和非卤。人人都应注意防火,平时多了解火场逃生知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也就是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5篇

第一篇: 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森林草原防火主题班会

三年四班 何秀萍

本周开学第一节课校领导主持开了一次班主任会议,要求本周大力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于是在会后便上了一节班会课,提醒学生爱护森林,预防火灾,让学生初步学会防护森林火灾的安全意识,从小养成爱森林、爱自然的好习惯。

一、师生共同了解森林的作用。

有人说:“树木撑起了天空,如果森林消失,世界之顶的天空就会塌落,自然和人类就会一起死亡。”也有人说:“树是生命的摇篮,也是生命的源泉,应该珍惜,应该爱护。”说一说你的了解。

二、通过读新闻、讲故事等形式让同学们了解引起火灾的原因。     使同学们了解发生火灾时的一般特征。

火,是一种大家最熟悉的东西,而且常常会接触它,可是,它又是一种对大家伤害最大的物质。虽然做饭、炒菜都用得着它,可是火灾对森林的危害却是很大的,一棵大树能做成无数根火柴,可一根火柴却可以烧掉一片树林。请举例说一说。

二、了解森林火灾。

1、什么是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2、说一说引起森林火灾的各种原因。 ⑴烧荒;⑵炼山造林;⑶烧灰积肥;⑷烧田埂;⑸烧秸秆;⑹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⑺林区内野炊、烧烤;⑻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⑼林区内使用枪械狩猎;⑽进入林区的汽车漏火、喷火;⑾旅客和司乘人员乱丢烟蒂火种;⑿机械跑火;⒀雷击起火。以上人为用火行为和自然灾害都会引发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的危害: ⑴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本,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向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⑵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山洪、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发生。 ⑶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⑷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还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三、 森林火灾的防范: 1、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2、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3、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4、防止火灾,爱护森林。4、遇到火情,危险情况时,要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着火打119。

四、巩固与延伸

1、写一篇“爱护森林,预防火灾”的作文。

2、制作一期关于“爱护森林,预防火灾”的手抄报。

火灾无情,所以我们要尽量避免火灾,万一发生火灾,我们要沉着冷静,用自己学的知识有效地保护自己。

  

第二篇: 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知

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上升。加之,春节和藏历新年将至,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扫、宗教祭祀、旅游等活动激增,野外火源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将更加严峻。为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指示精神,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就进一步加强2015年春节和藏历新年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防火责任

据预测,今冬明春我县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季节性冬干春旱明显,森林火险等级偏高,高火险天气频繁。加之,各级重要会议将陆续召开,春节和藏历新年即将来临,维稳敏感时段也将到来,时处敏感阶段。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仅是一个生态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片包干责任制和管护责任制,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林区群众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因时利导、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采取集会宣讲、入户宣传等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和宣传牌、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平台,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确保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区活动收到实效。重点要加强对林区游客、生产人员、中小学生以及老人、小孩的宣传教育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监护工作,增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辐射区,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三、管控火源,减少火灾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把野外火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监管并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在节日前后,结合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再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明察暗访和火灾隐患排查。在进山路口、成片林区和重点火险区等地段加强巡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尤其是高火险地段要确定专人,采取重点防范、划段包片的方式进行看管,周密细致的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堵塞工作漏洞,严肃追究野外违规用火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责任,从源头上管好火源。春节、藏历年期间,林区集镇要明确划定燃放鞭炮的专门场所,明令禁止燃放孔明灯,防止家火引发山火、小火酿成大灾。林区各水电开发建设单位要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排除辖区内一切火灾隐患。输变电设备设施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严禁使用;输变电线路与林木之间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开设隔离带,确保物理隔离;对越过林区的输变电线路下方廊道,要认真清理和消除各类可燃物;输变电线路之间存在故障的,要采取技术手段彻底排除。

四、保持戒备,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村要从实际出发,对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演练,增强可操作性,遇到火情要做到有序应对,忙而不乱;节日期间,各乡(镇)和防火机构必须明确专人坚守工作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森警部队和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要加强戒备,一旦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确保能拉出、能用上、能战胜。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责任区巡逻执勤,从严查处和打击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侦破火案,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火灾肇事者。火灾处置中,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避免伤亡事件发生。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各乡(镇)、县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密切保持县、乡二级信息联系,各乡(镇)将每日收集的辖区防火情况于16时30分前报县防火办值班室,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同时,将对缺岗、漏岗和有火不报、迟报、谎报的进行通报,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篇: 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在森林草原防火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经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召开这次防火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一是统一思想,全面分析当前我旗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全旗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二是统一行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扑火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刚才,武瑞局长通报了全旗XX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新审视我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过去几年来,全旗各族干部群众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几十年的生态治理成果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XX年全旗累计发生各类森林草原火灾10起,与XX年相比增加了1起,进入XX年的短短两个多月就已发生火灾12起。总体上看,火灾呈现高发频发态势。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在客观方面,一是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由于生态建设的大规模推进和全年禁牧政策的有力执行,使我旗的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随着林草覆盖率的不断提高,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农村牧区人口的大量转移,也给防火工作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带来困难。二是城镇周边、交通干线、旅游区防火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我们在阿镇城郊、阿大线、包茂高速、矿区、成陵等区域栽植了大面积的针叶类树种。这些地区一旦发生火灾,就现有的防火力量,难以从容应对,不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会产生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火险等级高。入冬至今,全旗几乎无降雪。据气象部门预测,最近一个时期也无明显降水过程。由于气温快速回升、大风季节来临,风干物燥,加之今年林草可燃物累积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而且开春烧荒、烧茬、野外吸烟、清明上坟祭祀等使用明火行为增加,多种因素相互叠加导致着火机率大幅增加。在主观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干部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心存侥幸,没有真正树立起火患意识,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事件屡屡发生。二是行政不作为、监管乏力。今年春节刚过,白玉岭副市长在包茂高速公路附近发现1处明显的火灾痕迹,过火面积约20余亩,但旗、镇防火部门却毫不知情。仅2月份,折家梁村就连续发生4起森林草原火灾。其中1起是在12月13日上午全市防火会议刚结束后的中午一点多发生的,过火面积近800亩。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麻痹的思想,和由此产生的工作懈怠,极有可能造成惊天动地的大事故,这绝非危言耸听,务必要引起同志们的注意。三是部分地区防火责任有盲区。近年来,全旗建设了不少的开发区、园区,并进行了大面积的绿化,但部分镇未按照森林草原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这些开发区和园区的防火工作纳入当地防火任务,隐患较大。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处置困难。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面临的严峻挑战,要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在思想上要倍加警惕,行动上要狠抓落实,措施上要细化强化,紧急动员起来,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隐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严防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严防重大人员伤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XX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的工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举措,坚持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各方支持的工作方式。要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好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的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一)完善应急预案,科学防火。

一要及时完善预案。《全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修改完善。各镇、国有林场站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修订本级的应急预案。今后,应急预案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改完善一次。旗防火办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应急响应程序、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二要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的研究,逐步把握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发展、蔓延的规律,根据火场环境、气候风向、植被类型等科学制订扑救方案,实行科学指挥、科学扑救。

(二)狠抓防火责任制落实。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和强化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行政辖区内所有派驻单位、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要辩证对待防火和扑火工作,防火时,要将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放在首位,力争不发生火灾。扑火时,要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镇、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将各自辖区的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直至分解到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循。各镇、有关部门、企业的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防火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检查指导防火工作,要开展防火大检查,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的防火值班和护林员巡防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排除,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旗林业部门、镇林工站及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人员要加强巡逻和火情监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扑火预案要求,切实做好通讯、宣传、救护、扑火、运输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领导得力、防范到位、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镇、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予以重处重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又把旅游局、民族事务局、农机局、水保局、园林局、交警大队列为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旅游局要监督指导各旅游景区做好防火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游客的管理;民族事务局要对塔布乌兰公墓,园林局要对阿大线、包茂高速以及所属绿化区担负防火责任;农机局要把防火机具购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交警大队要对司机开展防火常识教育,严禁乱扔火种;水保局、农牧业局要对水保治理、退牧还草等生态项目区担负防火责任,要和农牧户签订项目区防火责任状。

(三)加强队伍建设。

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大力抓好管火、扑火、督查三支队伍。一要加强“管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镇林工站和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队伍的作用,加强火源管理。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兼职或专职的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草原,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切实加强对森林管护队伍的培训,使其掌握所需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能、程序。要严格按照我旗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封山禁牧、林区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允许在森林草原周围动用明火。各镇要对本地区的人为火源进行认真分析排查,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控制火灾源头。防火期内,防火责任单位要选配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的人员在重点地区把守巡逻,坚决禁止将火种带入林区草原。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全旗9个重点火险区及坟头、路口等重点地段,防火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严防死守。二要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去年底,我旗共组建了旗、镇、国有林场站及有关防火责任单位的扑火队伍19支、324人。有了队伍,还要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要明确每支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并按要求配备装备。旗防火办要对扑火队伍进行定期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扑火队伍的火场作战能力。各责任区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特别注重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关键时刻队伍能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火灾,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带领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到位,并在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下,第一时间扑火。一旦发生大的火情,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旗防火办要立即组织旗专业扑火队伍赶赴火场灭火。旗专业扑火队由林业局、农牧业局、园林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抽调人员组成,上述单位的扑火队员在防火期内要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要迅速集结,听从调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督查队伍建设。旗镇两级防火办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能,不断健全常规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制度,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查,特别是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更要加强防火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旗、镇两级的禁牧工作队伍要同时肩负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的职能,做到禁牧、防火两手抓、两不误。旗党政两办督查室要会同旗防火办,对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四)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各防火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调度和火情报告工作,每年一进入防火期,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不允许将值班电话转接到手机上。要确保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上传下达通畅,为及时、快速、妥善处置火情提供保障。去年市政府督查室、市防火办来我旗督查时,发现个别单位有防火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今后不允许再有类似情况发生。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不能及时发现火情、不及时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延误战机,以及火情火灾不报、漏报、瞒报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防火工作在预防时不花小钱,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花大钱,蒙受更为巨大的损失,因此一定要防患未然,防火于未燃,再困难也要加大投入。今年旗财政已安排30万元用作防火经费,今后还要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投入,保证资金足额到位。今年计划投资500万元建立防火远程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火情监测的科技水平。各镇及其他防火责任单位也要加大防火资金投入,要及时检修维护现有设备,充实防火装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快推进9个重点防火区的治理步伐,采取得力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出问题。今后,凡新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森林草原防火设施,旗林业局要抓好项目前期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六)积极推进依法防火。

强化执行和监督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发生火灾后,要在遵循火灾追究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的基础上,依法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已于XX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依法惩处违法行为,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新修订的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强化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要求,增加规定地方政府、防火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了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违反有关防火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增加了违反条例规定,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四是为有效遏制和惩处各种违法行为,条例提高了罚款的数额。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10元—500元的罚款提高到对个人处以200元—5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XX元—10万元的罚款。今后,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尽快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向法制化轨道。

三、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防火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和召开职工、村民大会的时机,广泛深入地宣传两个条例,要让广大干部群众能够详细了解“森林草原防火怎么防?发生火灾怎么救?火灾责任由谁承担?”等关键问题。在林区草原区主要路口、重点火险地带增设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各镇、国有林场站、相关防火责任单位要在重点火险地段设立大型永久性防火宣传牌,每个行政村社必须在重点地带设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护林员要在责任区内挨门逐户开展防火宣传,签订防火公约,促使广大群众增强安全用火意识和防患意识。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新闻中心要做好全旗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报道,在防火期、高火险期,伊旗电视台要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移动、联通、网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要协助做好防火公益短信的发布工作,每年要无偿发送防火公益短信3万条以上。旗气象部门要在天气预报中播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要注重宣传实效,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的意识,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一种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我旗生态建设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构建和谐伊旗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仅供参考

第四篇: 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监察报告

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和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凌河批示精神,旗政府督查对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有督查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方式

旗政府督查室在接到旗政府副旗长凌河的批示件后,立即与林业局和防火办取得联系,了解春季防火工作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准备等情况。根据全旗防火工作安排拟定了防火督查工作要点并以通知的形式在科尔沁绿原网上进行公布,要求各防火责任单位和地区在前对照督查要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政府督查室。同时,以电话抽查的方式,分不同时段对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

1、根据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的安排,各单位、各地区认真落实了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并召开专门的防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多层次、大范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营造了人人知防火、人人懂防火、人人抓防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大部分能够严格按照旗人民政府对的防火工作部署,加大了防火检查工作,对辖区内高火险地段采取站山头、守坟头等办法,看死看守,做到了“人员、设备、车辆、宣传”四到位。

3、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据统计,全旗在除发生4起草原火灾外(一老年男子4月3日在南山上坟时引发草原火灾,过火面积为7亩多。当日:火葬场南山因上坟引起火灾,过火面积265亩;因上坟引起火灾,过火面积119亩;因上坟引起火灾,过火面积210亩),其它地区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

1、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十分清楚,对各地区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防火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等情况掌握的不准确,工作缺乏主动性;

2、部分对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未按要求组建和培训;个别防火器材及设备未接规定存放和检修;

3、大部分及国有林场对辖区内野外用火单位(主要是矿山企业)的防火监管措施还未完全到位。

4、由于去冬今春我旗降雨(雪)量多于往年,降低了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个别地区产生了麻痹思想,对防火工作有所放松。(截止4月1日,个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上报了有关情况,其他地区和有关单位至今仍未上报自查工作情况)。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各地区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防火专业队伍和半专业队伍的组建与培训工作,做好防火器材的检修和日常保养,在防火期内始终保持人员、设备的临战状态。

3、深入开展防火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媒介宣传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并杜绝麻痹思想,做到防火警钟常鸣。

第五篇: 2020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

(一)森林草原防扑火预案

1、制定防火扑火预案,内容包括:本辖区的基本情况,扑火队成员名单及分工,护林员的分布情况及职责、防扑火队人员组成及发生火情后的扑救指挥程序,通讯状况及联系方式等。

2、防扑火预案于下一个管护年度前上报防火办。

3、防火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防扑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工作,对防扑火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年度的考核评比挂钩。

(二)防火值班制度

1、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公示带班值班人员姓名、时间、责任及联系方式,将值班表交 备案。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的防火情况,能够熟练使用通讯设施,保证信息上传下达通畅。

4、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带班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5、遇有火情要及时向防火办报告。、

6,确保防火期用车,以应对突发火情。

(三)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管理制度

1、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护林员经常到现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

2、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管辖林地,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制止火种进入林区和报告火情,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隔离带清理工作。

3、 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场防火隔离带的清理进行检查验收。

4、防火戒严期内, 应设卡并派专人在岗检查,根据森林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配足护林员。

(四)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1、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 要对林中空地及林区边缘地块进行登记造册,做好清理杂草工作,签订责任书,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土坎。

3、在防火戒严期内及高火险天气, 防扑火队员及护林员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在火灾多发区、重点林区路口、主要交通道路两旁的林区设置防火检查站,检查站人员有权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不准携带的火种和易燃物品。

4、 做好智障等特殊人员的管理,并登记造册,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5、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必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要有专人负责,远离林区边缘,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的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五)火情监测及火灾报告制度

1、火情监测报告主体是县、乡、村和有林单位三级护林员及其主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也有报告火情的责任。

2、发生火情要立刻将火情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地被物状况、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及扑救情况报告防火办。

3、防火组织及人员发现火情应当立即组织扑火队迅速开展扑救。

4、保护好起火点,发现可疑人,应予以截留,并主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

5、对故意瞒报、迟报、误报火情或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6、对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信息,防火办核实后交由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及发布。

7、火办值班电话 :

8、对于及时报告火情,挽回重大损失的, 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扑火指挥调度制度

1、发生在个各乡镇和 交界处的森林草原火灾,任何一方发现火情的,应及时通知毗邻乡镇,成立联合前线指挥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2、林火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草原火灾, 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到现场指挥扑救,包片成员积极到现场给予援助,开展扑救工作。超过6小时仍未扑灭的火灾或发生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或可能酿成重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 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亲自指挥扑救。需要专业队援助时,由现场最高指挥长统一调度指挥。

3、火场指挥根据火场地形、森林类别、风向、风力、湿度等因素,及时掌握扑火人员到岗、物资到位情况,不得因指挥不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火场指挥做出的增派人员,交通运输和物资调运的决定,有关单位必须执行,不得有误。

4、指挥长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及时安排追截火灾肇事者或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5、 扑火队应服从防火指挥部调度,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开赴火场参加扑救工作,服从前线指挥部指挥。

6、火场明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7、严禁老人、不满16周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和孕妇等进入火场。

(七)防火设施物资管理制度

1、 应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的防火物资仓库,并明确管理物资责任人。

2、防火设施设备进行分类造册登记,一个防火年度清理一次,掌握增减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3、森林草原防火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加强维修保养,确保防火用车。

4、防火物资必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虫、防雨工作。

5、遇有重大火情,全场防火物资统一调动使用。

(八)后勤保障制度

后勤保障部门要负责组织调配扑火救灾所需车辆,负责处理人员伤亡事故和医

疗救护,联系组织供应火场扑火物资,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快速运输,全面负责扑火指挥的火情保障工作。

(九)培训演练制度

防火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有计划组织扑火指挥成员、扑火队员、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十)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规范

1、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 护林员应及时查明起火原因。

2、发生火情后, 协同公安派出所及森林公安机构应及时赶赴火场,查明起火原因、起火地点、查明肇事者,及时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3、 成立火灾损失专业调查组,主要调查火灾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林木损失等。每次火灾发生后,专业调查组应到实地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报总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发生重大火灾后, 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5、加大打击力度,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应从快、从严处理,并及时曝光,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减少火灾发生

(十一)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行政责任:

(1)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未落实各项责任制及防火扑火措施,在本辖区内每月连续发生2起以上火情;

(2)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定点检查未设卡、隐瞒火情、值班不到岗或贻误扑火战机,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灾害的;

(3)发生森林火情,组织指挥不得力、不到位,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或有人员受伤,给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

(4)因责任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使该责任区内发生一般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灾害的;

(5) 在接到森林草原防火火警电话后,不及时组织单位应急半专业扑火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

3、玩忽职守,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造成森林资源严重损失,发生重大火灾或人员死亡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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