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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的读后感精选(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 2023-05-12 09:10:06

叔叔的读后感精选好的书籍是可以让我们学习到很多人生哲理的,读后感是我们学习和生活中常见的应用文体,读一些好的书籍可以让我们的思想得到升华,并且也要学会写好相关的读后感,下面是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叔叔的读后感精选,供大家参考。

叔叔的读后感精选

好的书籍是可以让我们学习到很多人生哲理的,读后感是我们学习和生活中常见的应用文体,读一些好的书籍可以让我们的思想得到升华,并且也要学会写好相关的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叔叔的读后感精选5篇,感谢您的参阅。

叔叔的读后感篇1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叔叔的读后感篇2

我的妈妈是一位“买书狂魔”,不过几天就听见敲门声,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妈妈又买书,但是我妈妈买这些书,可不是装装样子得,其实我妈妈也是一个书呆子,就这样我每个星期都可以收到崭新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今天我给大家《长腿叔叔》,《长腿叔叔》就是一本中英文的书,也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

?长腿叔叔》介绍的是:一位名叫乔若莎·亚伯特,乔若莎·亚伯特一直在孤儿院长大,她很讨厌孤儿院的生活,渴望美好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作文,所以她受到一位理事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乔若莎·亚伯特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位理事,只见到那位理事长长的腿,瘦瘦的身影,所以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理事让乔若莎·亚伯特每个月,给理事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但是并不回信。

于是乔若莎·亚伯特用最幽默、最有趣的笔调,写出了他心里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她找到了自己的真爱,正向“长腿叔叔”苦诉,她正要向自己的真爱表达爱意的时候,“长腿叔叔”出现了。

有时我会猜这位名叫乔若莎·亚伯就是作者简·韦伯斯特,因为我觉得如果不是作者简·韦伯斯特写得,她不肯能写出这么真实的情景,而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许多英文子母,还让我学到了一种学作文的方式。

叔叔的读后感篇3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 《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

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凌辱,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为什么有些人会存有种族的偏见呢?我们人类在生物学上不管是黑人、白人、黄种人学名都是一样,为什么要因肤色而互相汙辱呢?

叔叔的读后感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读后感

读后感

叔叔的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著,想知道那是什么书吗?这就是举世闻名的《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是美国女作家简·韦伯斯特的成名作,她的作品朴实、清新、机智,《长腿叔叔》是她这类作品的代表之一,曾被改编为舞台剧、动事片,是很多少女的枕边必备书。它似乎已成为了我的“手边书”——爱不释手。

整本书描写了一个叫杰瑞莎的孤苦无依的女孩,得到一位好心人的资助,走进了大学校门。杰瑞莎不知道好心人是谁,只是偶然看到了她瘦长的身影,便称呼他为“长腿叔叔”。她每天都给长腿叔叔写信,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但长腿叔叔从没给过他回信,她还在信中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茱蒂……书中有她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三封充满爱与感激的信!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信”中的故事吧!

杰瑞莎虽然没有家人,但她仍然是一个阳光女孩,她的生活永远都是那么快乐。从她信中的字里行间,幽默却又不幼稚,严肃却又不刻板,完美诠释了一个年轻少女的青春活力。虽然她是靠别人的帮助才能上大学,但她仍然努力学习,即使碰到挫折,也能很快爬起来,丝毫没有依靠别人,从信中,我也能体会到她对长腿叔叔深深的敬意,有时一封信里用词稍微不恰当了,她会在下一封信中向长腿叔叔道歉。我禁不住朝这本“手边手”随意地翻了一页,第54页,重温了这封信里的一段话:“直到现在,才有开始给您写这封信。刚要写,却发现在‘亲爱的长腿叔叔’几个字旁边,站着一位真正的‘长腿叔叔’——一只大蜘蛛。我小心翼翼地捏起它的一条腿,轻轻地把它放在了窗外,我不会伤害他的,因为它也是个‘长腿叔叔’。”多好呀!既不失幽默,又不失尊敬,好一个“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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