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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设规划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01 09:55:33

为了加强县城规划区建筑市场管理,打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行为,确保我县城市规划建设有序进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县监察局、两办督查室、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公安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整治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组织协调、督查,办公地点设县国土资源局。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对 年以来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专项整治,依法追缴应征税费、依法拆除严重违反规划且无法整改的建筑,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健全与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工作步骤及责任

整治工作从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

1、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

2、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县电视台及政府网站负责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龙阳镇及社区(村)负责横幅标语的悬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各组织一台宣传车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

3、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一份通告,公布相关政策和举报电话。

4、成立调查摸底组,组长曾庆桂,副组长郭辉勇、戴金辉,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龙阳镇、地税局、监察局。主要职责是彻底摸清年以来非法开发、非法联建、农民、居民违规建房的情况,摸清以来非法交易土地的情况,摸清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开发的情况,摸清非法开发商及挂靠情况。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土地非法交易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干部职工、农民、居民建私房调查由龙阳镇负责;违章建筑、非法开发调查由行政执法局负责;党员干部买卖土地、参与开发调查由县监察局负责;已审批项目调查由规划局负责;税收征缴调查由县地税局负责;房地产销售(含黑市开发)情况,黑市开发商挂靠公司情况由房产局负责。所有摸底情况由各相关单位盖章、一把手签字后报整治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为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1、规划和消防安全鉴定组:组长 ,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局、规划局、消防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年以来所有的违法建筑进行规划鉴定和消防安全鉴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2、质量鉴定组: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年以来所有违法建筑进行质量鉴定,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提出处理意见。

3、综合处置组:组长解以刚,副组长 ,成员单位监察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县法院、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电力局、自来水公司、政府法制办、龙阳镇。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置方案,交由相关部门执行。

地税局:负责制定税款清缴方案,计算税额明细。按要求将税款追缴到位,对于涉嫌犯罪的逃税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财政局:负责督促将所有追缴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及时入库。

公安局:负责对逃缴税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嫌犯罪以及在依法治理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的进行依法打击。

政务中心:负责计算已批项目的收费明细,准确收缴入库。

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所有政策把关。

法院:负责对相关执法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案子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强制执行。

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已审批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追缴到位。

建设局:负责做好不法建筑商的思想工作,提供违规依据,依法进行打击。

房产局:负责落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费用及时到位,补办相关手续。

行政执法局:对已批项目没有按规划要求超面积建设的,没有完善手续的项目进行全面停工,负责计算罚款明细,并督促罚款足额征缴入库,对严重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折除。

规划局:对已批项目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违反规划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并督促落实。

电力局、自来水公司、电力稽查大队:对没有完善手续的工程不予立户,对在建且确认为违章建筑的工程予以停电停水。

龙阳镇: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稳定工作,督促各种费用追缴到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

4、拆违组:组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稳定办、法制办、法院、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消防大队、龙阳镇、卫生局、司法局,负责对领导小组研究的严重违反规划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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