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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发布时间: 2022-11-08 18:15:06

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6篇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第1页共3页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执法案例分享 目录 前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6篇,供大家参考。

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6篇

篇一: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1 页 共 3 页 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执法案例分享

 目录

 前言 ........................................................................ 1 1. 案件情况 .................................................................. 1 2. 案件结果 .................................................................. 2 3. 案件经验 .................................................................. 3

 前言 《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 号)中提出要“......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明确启动现场检查的衔接机制。” 全国各地都在开展以非现场监管为主要手段的执法检查活动,小 E 今天为大家分享一个苏州市利用大数据自动分析研判,发现某企业涉嫌在未生产的情况下组织污染物排放监测的违法行为的案例。

 1. 案件情况 2022 年 3 月,苏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数据融合比对小程序,自动识别抓取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和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近万条信息,实施针对性比对分析,梳理出多条环境违法线索。其中,发现一家科技公司开展了一次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采样,但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显示,当天该企业对应的产污工段并未进行生产。

  第 2 页 共 3 页

 鉴于此,执法人员在初步固定基础信息证据后,通过视频连线对该企业开展远程执法问询,要求该企业提供设备生产运行记录、自行监测报告等关键证据,并同步发送到指定办公邮箱。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企业远程执法事项要求,通过全程录像、邮箱留痕等方式固定案件证据;企业采取远程扫码完成笔录签字和证据上传。

 2. 案件结果 经查,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

  第 3 页 共 3 页 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目前,苏州生态环境部门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 2 万元,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3. 案件经验 本案利用大数据筛选研判,高效精准排查违法行为线索,通过非现场执法成功查处违法行为,是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探索尝试,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找到了不同要素数据的结合点。运用自行监测公示平台数据和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在线固定证据,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是融合多要素数据非现场执法的大胆创新。

 二是抓住了大数据分析与非现场执法的契合点。通过简单的软件小程序,跨系统自动识别抓取数据,自动开展分析比对,挖掘问题线索更快速、更精准,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彻底改变了以往执法人员沉于“数据海”“表格海”,但仍难以从海量数据中有所收获的现象。

 三是解决了非现场执法难以固定证据的纠结点。主要证据均通过系统查找,再利用摄像、视频等方式固定,涉案企业对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已掌握的“铁证”无法辩驳,案件办理顺利,推翻了“执法人员不到现场就无法办案”的伪命题。

篇二: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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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行政 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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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行政 许可 危险废 物经营 许可证 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送达环节:送达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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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市级■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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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政命令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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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流程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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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行政强制决定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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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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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行政 管理 行政奖励 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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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行政 管理 行政确认 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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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责任事项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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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行政 管理 行政给付 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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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行政检查 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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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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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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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生态建设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 XX 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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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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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 咨询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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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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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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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公共服务事项 污染源监督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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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污染源信息发布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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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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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 PM2.5 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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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的时限公开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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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家企业被点名!生态环境部公开大气监督帮扶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3 月上中旬,生态环境部派出 14 个专业组,聚焦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涉气环境问题。

 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生态环境部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开河北省沧州市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衡水市安平县鑫泽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宏顺机械有限公司、锦州市锦州重型水泵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镁极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等 7 家企业的典型问题。

 一、沧州市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沧州市任丘市北辛庄乡,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炉窑废气经 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处理后排放。工作组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炉窑工序未按要求建设 SCR 脱硝设施,废气未经脱硝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图 1 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炉窑工序正在生产(左);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 SCR 脱硝设施(右)

 二、衡水市安平县鑫泽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通过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

 安平县鑫泽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南王庄镇,主要从事不锈钢管件生产。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脱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工作组检查发现,该公司脱蜡工序正在运行,部分废气未进入治理设施,通过治理设施前方的直连管道(旁路)直接外排,污染大气环境。

  图 2 安平县鑫泽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脱蜡工序废气集气罩与排气筒之间有直连旁路管道(左);部分废气通过治理设施前方的直连旁路管道直接外排(右)

 三、阜新市阜新宏顺机械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安装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阜新宏顺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阜新市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黑色金属铸造。按照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浇铸工段产生的含粉尘及 VOCs 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工作组检查发现,该公司浇铸工段正在生产,但未按要求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同时还发现,砂处理、制芯造型工段正在生产,但集尘管路未与除尘设备连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未运行。

  图 3 阜新宏顺机械有限公司浇铸工段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废气直排(左);砂处理、制芯造型工段集尘管路未连接,布袋除尘器未运行(右)

 四、锦州市锦州重型水泵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锦州重型水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七里河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水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小铸造车间熔炼、制芯、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工作组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室外进行造型/浇注作业,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图 4 锦州重型水泵有限公司环评批复要求造型/浇注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左);造型/浇注作业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接排放(右)

 五、泰安市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制品生产,是泰安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煅烧炉废气经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 3#焙烧烟气排放口(编号 DA010)排放。工作组检查发现,2022 年 2 月 1 日 18 时,该公司在焙烧炉仍有废气排放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动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断电停运,致使 2 月1 日-7 日部分时段外排的废气无法有效监测监控,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保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规定。

  图 5 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显示,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焙烧炉排放口自动监测设备于 2022 年 2 月 1 日18 时擅自断电停运

 六、聊城市茌平镁极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茌平镁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主要从事脱硫石膏和加益粉生产加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精选烘干石膏生产线正在生产,但配套建设的喷淋除尘塔及 RTO系统(蓄热式热氧化炉)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废气未经有效处理外排,污染大气环境。

 检查还发现,该公司溶解净化工段废气管道及风机破损,车间内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图 6 聊城市茌平镁极科技有限公司精选烘干石膏生产线配套的 RTO 系统设备损坏未运行(左),溶解净化工段废气管道及风机破损,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右)

 七、新乡市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荆乡回族乡工业区,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羊皮。按照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文件要求,污水处理池无组织废气需集中收集后,采用喷淋吸收+强氧化技术进行治理;原料皮库需建设封闭贮存库,并配套 2 台除臭喷洒设备。工作组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池未按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原料皮库未配套除臭喷洒设备,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查处。

  图 7 封丘县鑫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池废气未集中收集,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左);原料皮库未配套除臭喷洒设备(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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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命线”

 一直以来,在蓝天保卫战中对大气环境监测的重视推动着空气监测设备的更新迭代,使得环境监测朝更科学的方向发展,也加快了“双碳”目标的实现。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积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为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2016 年完成全省空气站点位优化工作,2017 年完成县级空气站建设并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直接运行管理,2018 年将空气站建设延伸到乡镇(街道),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指标全自动全覆盖和互联互通。

  再如南宁市,截止 2020 年 12 月 21 日,南宁市区建成 39 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在全区率先实现市区建成区街道(乡镇)网格化监测全覆盖;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及 2020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在各地积极完成“十三五”期间大气环境监测工作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减碳形势的大背景下,大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市场需求也是不断地增长。

  为了 24 小时不间断监测城市内的大气污染情况,小型、移动式的大气监测设备也派上了用场。以安徽合肥蜀山区为例,2020 年蜀山区采购基于公交车环卫车的车载走航大气监测服务,在 64 台公交车、环卫车上安装走航监测仪,可完成对三参数数据采集,并做好定位和数据上传。由此可见,在地方、局部等区域,大气环境监测更需要这种随时随地能掌握空气情况的设备支持。

  大气环境监测微站设备也是近年来需求量上升的环境监测设备之一。其通常涉及大气环境污染 6 参数的监测,有多参数、低成本、在线监测、维护便捷等特点。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保工作的“奠基石”,数据采集和分析是基础。

  对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来说,在数据采集方面,空气样本经过监测站自动采样系统采集后,交由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分析的内容包括 PM2.5、PM10 等指标。分析后的数据包括每项污染物指标以特定的时间段和浓度生成一个专属数据。经过一系列的自动分析、计算,形成一个污染物浓度均值并上传到数据库。在分析数据的设备选择上,烟气分析仪、颗粒物采样分析仪这样的设备普适性很高。烟气分析仪主要作为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参数的监测仪器,而颗粒物采样分析仪则是主要针对颗粒物、烟尘等固态污染物的采样设备。

篇五: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智库生态环境领域专业(行业)分类表 领域 专业(行业)方向 编号

  污 污

 染 染

 防 防

 治 治

 污 污 水 水 治 治 理 理 工业 污水 治理 石化化工污水处理 01 制革污水处理 02 医药污水处理 03 农药污水处理 04 纺织印染污水处理 05 电镀冶炼污水处理 06 钢铁污水处理 07 酿造污水处理 08 造纸污水处理 09 农业 污水 治理 畜禽养殖废水处理 10 水产养殖污水处理 1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12 农副加工废水处理 13 农业种植废水处理 14 市政污水治理 市政污水物化处理(吸附、膜滤等)

 15 市政污水生化处理(氧化沟,SBR 和 MBR 等)

 16 市政污水生态处理(人工湿地,生态滤床等)

 17 市政污泥处理与处置 18 垃圾渗滤液处理 19 市政排水管网设计与优化

 20 自然 水体 修复 藻类水华防控与资源化利用 21 河流生态治理与修复技术 22 黑臭水体治理与污水团防控 23 湿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 24 内源污染控制与底泥修复 25 湖泊水力与水文优化 26 沟塘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27 绿地与林地保育与水源涵养 28 地下水污染治理

 29 废气 治理 火力发电 30 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 31 建材工业(玻璃水泥等)

 32

 领域 专业(行业)方向 编号

 污 污

 染 染

 防 防

 治 治 石化化工 33 其他行业 34 噪声 治理 / 35 土壤 污染 治理 与 修复 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 36 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 37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38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化工类)

 39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冶金类)

 40 危险废物处置(焚烧、填埋,含水泥窑协同处置)

 41 辐射 环境 管理 输变电 42 广电通讯 43 核技术 44 其他

 45

  环 环 境 境 咨 咨 询 询

 (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审核等)

 环 环 境 境 咨 咨 询 询 石油、天然气 46 水利 47 农、林、牧、渔 48 地质勘查 49 黑色金属 50 有色金属 51 金属制品 52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53 机械、电子 54 石化、化工 55 轻工 56 医药 57 煤炭 58 电力 59 纺织化纤 60 公路 61 铁路 62 民航机场 63 水运 64 城市交通设施 65

 领域 专业(行业)方向 编号 城市基础设施 66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67 生 生 态 态 保 保 护 护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8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69 野生植物资源保护 70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71 旅游资源保护 72 园林资源保护 73 农村环境保护 74 农业资源保护

 75 矿山资源环境 7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77 环 环 境 境 监 监 测 测 水环境监测 78 大气环境监测 79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80 声环境监测 81 辐射环境监测 82 其他 83 环 环 境 境 管 管 理 理 及 及 其 其 他 他 城市环境管理 84 饮用水水源保护 85 环境法 86 财务监管 87 采购监督 88 信息技术应用及服务 89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90 数据通讯与监控 91 绿色投资与金融 92 其他 93

篇六:生态环境领域职务违法特征

释法丨市生态环境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曝光!通过非现场手段查处冠县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制度案

 为 提 高 企 业 守 法 意 识 ,对 环 境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形 成 震 慑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对 全 市 各 级生 态 环 境 部 门 查 办 的 环 境 违 法 典 型 案 件 进 行 通 报 曝 光 。

 案件介绍

 一、基本案情 2022 年 2 月 24 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冠县某公司进行非现场执法,发现该单位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填报 2021 年度执行报告。执法人员随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镀锌酸洗生产线正在生产,经查看排污许可材料,《排污许可证(副本)》第 19页(三)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中,明确要求该单位年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 1 月 15 日。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之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 5 千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规定,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年 3 月 15 日对该单位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 12968 元。目前,罚款已履行到位。

 三、案件解析 (一)案情分析 不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法律意识、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淡薄的表现,该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晰,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即可发现违法行为。该案件发现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了相关专项执法检查,排查类似的违法行为,举一反三避免类似的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法律适用 该单位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排污许可证(副本)》第 19 页(三)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中要求的年报上报日期。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三)执法易错点或示范点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是企业信息公开的渠道,也是执法人员监督企业的一种非现场执法手段。执行报告是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污染物排放及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定期报告。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季度、月度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然而,部分企业对此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以致“违法”而不自知。这需要执法人员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引导和技术指导,讲解上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重要性,以此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四、案件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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