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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分析监控实践与探讨

发布时间: 2021-10-06 09:40:42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重点税源监控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成为影响税收任务完成的“定盘星”。作为市直地税征收管理机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目前共负责市直990户企业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其中:第一产业2户,第二产业75户,第三产业913户。为加强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均衡入库,我们根据本局情况,把年税收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税源均作为了重点税源管理,切实加强日常跟踪、分析和监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源管理体制。现结合*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两年多来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作一些探讨。

  一、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监控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全面征管与重点管理相统筹。在抓好各种税源管理确保组织收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加大对交通运输、通信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定期到纳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其经营状况和收入、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强化日常管理。二是分类管理与强化评估相统筹。加强税源监控管理,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利用数据集中和“一户式”信息管理优势,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横向比对,全面推进纳税评估,客观判断纳税人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执法与重点帮扶相统筹。各相关科室要在对重点税源的监控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征管法》及相关税种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宣传辅导和税收优惠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给予审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取消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确保减免税适用政策准确、程序规范,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四是优化服务与帮困减负相统筹。要求管理员对重点企业管理服务做到“三有三不”,即:“政策辅导有记录、问题咨询有解答、困难申请有落实”;能一次办完的不让纳税人多次办,税务机关内部能够收集加工的数据信息不让纳税人重复报,税务机关能负担的征纳费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以分析为推动,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五是事前分析与事中、事后监控相统筹。凡进入重点税源名单的纳税人,明确专人负责,按户建立税源监控信息库,相关信息随时了解及时更新;税收管理人员经常性地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和掌握经营情况,并对企业同期相比增减幅度异常、大起大落的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工作预案,以保证税源监控的最终实效。*年,我们通过对年纳税10万元以上138户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征收入库税款2.155亿元;今年前10个月, 通过对年纳税10万元以上117户重点税源的管理,征收入库税款2.492亿元,起到了保证均衡入库稳定税收任务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监控,一是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对各科税收计划进行调整分配,确保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二是有利于发挥部门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依据。三是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税收薄弱环节和小税种的管理。四是有利于依法治税,公平税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税源分析监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尚未实现各部门的优势组合上下联动

  现今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工作主要归计财科负责,由于缺少及时的信息交换和协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形成管理部门催报催缴、征收部门审核征收、计财部门负责填报三头不见面的局面,造成重点税源监控人员不能及时、准确、直接地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税源变化,而将税收入库情况的统计分析当作税源监控工作来做,就数字论数字进行事后分析,而对其入库数据的合理性、实际税源规模等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对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也不能及早发现,因此,很难达到对重点税源实施全面监控的目的。

  (二)重点税源分析监控的标准缺乏科学性全面性

  当前重点税源户认定基本采取以年纳税额作为认定标准,这种认定标准虽能保证监控的收入额足够高,但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仅是一项历史和静态的数据,无法反映今后的发展变化趋势,另外采取以年纳税额为标准无法确保监控的行业、类型面足够广,不能全面反映整体的税源结构特点,势必会形成重点税源变化同整体税源变化脱节甚至背离的现象。

  (三)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价值性有待提升

  目前,计财部门对重点税源信息的掌握主要依靠征收部门传递的企业的数据、信息,对税源的掌握只能停留在纳税人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上,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报表漏填、缺项或逻辑错误时有发生,而且有的纳税人反映的财务状况也不真实,加上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发展规模等最具征管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掌握不全,缺乏全程动态监控机制,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源信息及经营动向,直接影响了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效率。

  (四)计算机技术在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工作中的应用需要扩大

  尽管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大了对计算机硬件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但信息化应用水平仍然不高,重点税源监控手段基本上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计算机运用的网络化水平较低,没有与银行、财政、工商、企业等部门做到横向联网,未能实现信息共享;计算机的智能化水平也较低,系统信息传递、资料查询等工作尚处于“原始”阶段,信息处理分散,不能适应纳税人在信息时代经营业务迅速变化和转移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导致税源监控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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