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大全 > 消防工程监理规划

消防工程监理规划

发布时间: 2021-11-14 11:25:23

  质量是我们的尊严和荣誉

 消防工程

 监理规划

 编制:

 审批:

 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工作依据„„„„„„„„„„„„„„„„„„„„„8 三、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及目标„„„„„„„„„„„„„„„10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1 五、监理工作制度„„„„„„„„„„„„„„„„„„„„„14 六、消防工程质量控制„„„„„„„„„„„„„„„„„„„22 七、工程造价控制„„„„„„„„„„„„„„„„„„„„„31 八、工程进度控制„„„„„„„„„„„„„„„„„„„„„35 九、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38 十、合同与信息管理„„„„„„„„„„„„„„„„„„„„42 十一、组织协调„„„„„„„„„„„„„„„„„„„„„„47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的工作任务、方法及措施„„48 十三、监理工作设施„„„„„„„„„„„„„„„„„„„„51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单位:

 总承包单位:

 结构类型及层数:装配式建筑 建筑面积: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20937.13 ㎡,总建筑面积约为 62223.04 ㎡。

 工程概算投资造价:约 19000 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500 天 该工程的设计简况:

 (一) 设计基本概况:

  1、使用功能:居住建筑。

 2、设计规模:建设地面总高度 1#楼 39.9m;2#~4#楼 39.5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最高层数 13 层;5#楼 14.2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最高层数 3 层;总建筑面积 约为 62223.04 ㎡。

 3、建筑类别:二类高层住宅。

 4、建筑耐火等级:地上塔楼二级;地下室一级 5、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屋面防水等级为 I 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6、主要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7、所属气候分区:Ⅳ类夏热冬暖地区。

 8、人防工程等级:核六级,常六级。

 9、本工程设计坐标为 1980 西安坐标系,1985 年国家高程基准,等高距为 0.5m。

 10、本工程±0.000 标高相对于绝对标高具体详见总平面图。

 11、安全防范设计:

 11.1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临空处防护栏杆高度 H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层和低层建筑物 H≥1.05m(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H≥1.20m(上人屋面,具体高度详立面); (2) 高层建筑:H≥1.10m(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H≥1.20m(上人屋面,具体高度详立面); 注:以上高度指施工完成后的净高度,高度从阳台面或屋面算起,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小于 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板和栏杆与外墙交接处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嵌填处理。

  11.2 住宅和有儿童经常使用的建筑,其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下 0.11m,栏杆应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板或栏杆距屋面或楼面 0.1m 范围内不得留空。

  11.3 扶手高度 H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楼梯扶手自踏步前缘线量起 H≥0.9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 0.5m 时,其扶手高度 H≥1.05m。

 (2) 其他建筑室外楼梯扶手 H≥1.1m。

 注:以上高度均指施工完成后的净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

  11.4 不锈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1.5mm,一般杆件不宜小于 1.2mm。

  型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3.5mm,一般杆件不宜小于 2.0mm。

  铝合金: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3.0mm,一般杆件不宜小于 2.0mm。

 栏杆安装完成后,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 1.0KN/m。

  11.5 台阶高度超过 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措施。

 12、消防设计

 本工程为二类民用建筑,±0.000 以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0.000 以下部分为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1) 住宅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

 (2) 所有砌体墙(除说明者外)均砌至梁底或板底。

 (3) 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岩棉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4) 所有木装修均须先在板背及龙骨上按规范要求涂刷防火涂料。

 (5) 室内外露的金属结构承重构件应涂防火涂料做保护层,耐火极限为:耐火等

 级一级时,柱≥3 小时,梁≥2 小时,楼板、屋面≥1.5 小时;耐火等级二级时,柱≥2.5 小时,梁≥1.5 小时,楼板、屋面≥1 小时。

 (6) 住宅建筑高度均大于 27 米小于 100 米,外墙保温采用 A1 级岩棉板。

 (7) 住宅建筑屋面保温选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燃烧性能等级为 B1 级)使用部位见构造作法表,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8) 屋顶防水层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13、屋面防水

  本工程高屋主体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裙楼屋面防水等级详构造做法表)。

 (1)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变配电、电气用房及地下室种植顶板防水等级为一级,设防标准采用抗渗混凝土自防水再附加防水层的做法。

 (2) 外墙防水防水材料及防水做法详见《室内外装修构造做法表》。

 (3) 外墙腰线、檐板等上部应做 2%排水坡;普通外窗窗台、滴水完成面的坡度≥20%;飘窗窗台、滴水完成面的坡度≥5%,与立墙面交角处应做 R30 圆角,所有外墙挑檐部位均需做防水处理,遇墙处上返 300,外墙变形缝必须做防水处理。

 (4) 外墙砌体填充墙及门窗洞口四周应严格按有关规程规足砌筑施工;安装在外墙上的构配件、各类孔洞、管道、螺栓等均应预埋,预埋件位于砌块墙体时并应在预埋件四周嵌以聚合物水泥砂浆;墙面分隔缝内嵌密封材料。凸窗顶板面找坡内外高差 20。

 (5) 混凝土砌块墙与钢筋混凝土构件水平缝、垂直缝做法:缝隙填满聚合物水泥砂浆,刷 10 厚建筑密卦膏,满挂热镀锌钢丝网。安装在外墙上的构配件,各种孔洞点孔大于 80、管道、螺栓等均应预埋,以免锤打穿孔。

 (6) 外墙防水根据年降水量大于等于 400mm 地区的其他建筑外墙应采用节点防水措施。

 14、本工程采用筏板基,部分采用独立基。

 15、体形系数:0.40。

 (二)、该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

 1、本工程所处气候分区为Ⅳ类夏热冬暖地区。朝向:北向角度:90°。自然通风:良好。

 2、门窗部分节能:建筑外窗住宅部分采用单框普通铝合金窗+无色透明中空玻璃(6+9A+6),商业和配套用房采用普通铝合金窗中空玻璃6LoW-e+9A+6。气密性能不低

 于6级(详见GB/T7016-2008),水密性能不低于3级;外窗窗墙面积比:南向0.46,东向0.05,西向0.03,北向0.31;外窗传热系数≤4.0W/(㎡.K);户门采用侦温门,传传热系数≤1.5W/(㎡.K),气密性不小于4级;外门窗洞口周边与大气接触的墙面采用10厚A级保温板,材料做法同外墙。

 3、外墙部分节能:外墙材料采用200厚钢筋混凝土外墙(极少部分填充为200厚页岩多孔砖)内贴10厚A1级挤塑聚本乙烯泡沫板,其体详见工程做法表及详图。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为1.49W/(㎡.K),限值<2.0W/(㎡.K)。外墙1:拟采用200厚预制砼墙板+挤塑聚笨板(内保温);外墙2:采用190厚页岩砖+挤塑聚笨板或岩棉板(内保温)。公共部分主要内隔墙及住宅分户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双面抹20厚)或90+90水泥空心条板(玻纤增强型(预制内隔墙)。

 4、屋面部分节能:屋面采用150厚钢筋混凝土板屋面板,20厚A1级挤塑聚本乙烯泡沫板,传热系数为0.76W/(㎡.K),限值0.9W/(㎡.K)。

 5、外遮阳措施:织物防风电动卷帘。

 6、反射隔热饰面应用情况:外墙颜色:浅米黄色,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修正前ρ=0.75,修正后ρ=0.75。

 ( 三) ) 、电气照明节能

 1、本工程照明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相关的规定和技术指标进行设计;

  2、公共部分按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等分项计量。

  3、照明系统采用高效节能型光源、灯具,并选配高效电子镇流器。各房间的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规的现行值。

  4、本项目有天然采光的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场所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小开间、设备机房等处的照明采用就地设置照明开关控制;地下车库照明根据要求采用不组集中控制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控制;室外道路和景观照明采用自动控措施分场景、分时段对建筑物夜景亮化照明进行控制。

 ( ( 四) ) 、电气照明、暖通空调、给排水节能措施具体数值分别详见电施图、暖施图、水施图。

 ( ( 五) ) 、给排水节能措施:

 1、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给排水系统设置合理、完善、安全、采用节水器具:

 1)、给水系统:由柳州市城市自来水管网直接供水,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两路给水管(DN200)在小区内形成环状供水。住宅用水为150L/人.d、商业用水5L/(㎡.d)、绿化灌溉取2L(㎡.d)。

 2)、排水系统:污水排水系统:排水量按生活用水量90%计算,总排水量为195.5m³/d、室内污废水重力自流排入室外污水管,污水经化类池一级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雨水系统:柳州市暴雨强度按i=(6.598+3.929LgTE)/(t+3.019)0.541计算确定,建筑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3a,5min降雨弓虽度q5=4.59L/s.100㎡;场地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2a,地面汇流时间采用10min。屋面按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设计,由雨水斗汇集后经雨水立管排至室外雨水检查井,场地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排至室外雨水检查井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4)、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三级。

 ( ( 六) ) 、新技术、新能源应用

 :

 本工程设计使用了广西建设领域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有:

  1、建筑节能技术:节能门窗,外遮阳织物防风电动卷帘。

 2、给排水环保节能技术:玻璃钢成品化粪池,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

 3、建筑防水技术:湿铺、预铺防水卷材;抗裂硅质防水剂;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三)、绿色建筑专篇 控制项:

 1、项目选址应符合柳州市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工壤等危害。

 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广西省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不得采用国家、广西和柳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6、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7、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8、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9、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一般项:

 1、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当地规划审批要求及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日照标准。

 2、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5%。

 3、建筑设计避免产生污染,如采用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未采用玻璃幕墙直接判定为满足。

 4、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便捷的联系,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

 5、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

 6、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所,采用机械式停车、地下停车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

 7、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对于居住建筑,如果建筑的体形简单、朝向接边正南正北,楼间距、窗墙比也满足标准要求,可直接判定满足。否则,则应提供建筑朝向、体形、楼距、窗墙比的优化设计,及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报告。

 8、居住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

 9、采取减少噪声干扰措施,建筑平面、空间布局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

 10、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对居住建筑,其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超过18m。

 11、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置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通风和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5%。

 12、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种植适应柳州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盖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其他施工中注意事项 1、本图纸与国家或当地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应以规范标准的规定为准,并请速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2、本工程施工中各专业图纸必须对照使用,做好预留预埋。如发现有矛盾,请速与

 设计院联系解决。变形缝做法详见地区标准图集。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等。

 (二)、业主有关批文。

 (三)、设计文件:本工程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四)、监理大纲、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五)、主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建筑施工模板和脚手架试验标准》(JGJ/T414-2018)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201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24-2018)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2-2014)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201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 年版)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T45-059-2018)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2017)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 年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 三、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消防施工图所涵盖的工程范围。

 (二)、监理目标:

 1、造价目标:以施工合同价款为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价款以内。

 2、质量目标:履行监理合同,提供满意服务。

 3、进度目标:以施工合同工期为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以内。

 4、安全目标:杜绝因监理责任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和监理人员人身事故。

 5、环保目标:杜绝因监理责任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三)、监理工作内容 1、主持施工图会审,并作好记录,督促编制会审纪要; 2、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申请报告; 3、审查、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单位; 4、审查承建商的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消防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

 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 5、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消防工程材料、消防工程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 6、检查消防工程使用的消防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7、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8、主持协商业主或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本身提出的消防设计变更,消防设计变更应经消防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9、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0、核查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1、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的归档准备工作; 1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13、核查工程结算; 14、向业主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人员配备计划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二)、人员配备:

 1、总监理工程师:

 2、专业监理工程师:

 3、监理员:

 4、安全监理工程师(员):

 5、资料员:

 6、BIM 工程师:

 7、造价监理工程师:

 8、见证取样员:

 注:随着工程进展即时进行调整。

 总监理工程师:

 资料收集管理:资料收集管理: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监理员:

  见证取样员:见证取样员:

  BIM工程师:工程师:

 造价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

 (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1.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1.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1.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1.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1.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1.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2.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细则。

 2.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2.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2.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2.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2.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2.8、进行工程计量。

 2.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2.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3、监理员工作职责 3.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3.2、进行见证取样。

 3.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3.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3.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造价监理工程师职责:

 4.1 负责进度款的审核。

 4.2 负责签证的审核。

 4.3 负责阶段性、竣工结算审核。

 5、BIM 监理工程师:

 5.1 负责 BIM 工程的一切监理工作。

 6、见证取样员:

 负责进场材料见证取样复检工作。

 7、资料管理员:

 负责资料收集归档、收发文工作。

 五、监理工作制度

 (一)、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 1、项目总监向监理机构成员介绍工程情况,并组织对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提出书面会审意见和建议; 3、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进行讨论,提出对图纸的汇总审查意见; 4、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熟悉以下内容:

 4.1 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4.2 工程设计文件对消防工程主要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4.3 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5、形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各方签字盖章确认,由项目总监签发。

 (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总监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2.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2 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3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2.4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三)、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项目总监对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审查并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3、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3.1、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3.3、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3.4、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3.5、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协调; 3.6、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8、冬雨季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3.9、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按专业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督促总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提出审查意

 见,报项目总监签署审核意见;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1.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1.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1.3、类似工程业绩; 1.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未经项目监理机构认可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五)、消防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核验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验; 2、对新材料、新产品,施工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并取得经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3、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均应进行抽检;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部位或关键部位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和检查。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部门进行查验。

 4、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消防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种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未经签认的消防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六)、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1、第一次会议 1.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2、项目总监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1.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例会

 2.1、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地例会; 2.2、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3、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每周工地例会; 3、专题会议 3.1、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 3.2、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动议; 3.3、会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 3.4、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做好会前准备; 3.5、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发生时,现场监理人员应第一时间向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项目总监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3、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现场监理应配合施工单位作好现场的财产及人员抢救工作,设立安全警戒区域,并作好安全记录,协助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处理决定等工作; 4、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报告,同时报告监理部、公司,并应将完整的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八)、监理工作日记制度 1、监理日记按专业或人员分类填写,做到当日完成,节假日和夜间施工值班期间由当班监理人员按要求做好记录; 2、监理日记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并不得缺页; 3、监理日记的填写内容要具体、直实、准确、完整,并要有事实和数据,具有

 可追溯性和条理性,做到前后呼应,有头有尾。

 4、监理日记分标段填写,土建和安装单独填写; 5、监理日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活动情况记载,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监理质量验收情况、特殊控制过程旁站情况,其他事宜;

 6、施工活动情况记载:记录施工单位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主要材料、机械、劳动力进出场及变异情况,材料试验及施工试验情况,工地会议情况等; 7、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监理发出的指令和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工程专题会议情况等; 8、其他事宜:(应对以下内容视情况作或详或略的记载)

 8.1 施工方提交的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2 各方往来函件或口头洽商; 8.3 图纸会审、设计更改、技术核定; 8.4 阶段(控制)计划完成情况; 8.5 与安全、消防、环卫等的联系; 8.6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情况; 8.7 监理人员变动;

 8.8 来访和会见; 8.9 上级领导、公司领导巡视; 8.10 上级指示、通知等。

 (九)、工程暂停及复工审批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或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2.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2.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2.4 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5 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的。

 2.6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3、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十)、工程报验检验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与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拒绝签认,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相关报验表按表 B.0.7 的要求填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分部工程验收,按表 B.0.8 的要求填写。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竣工预验收。

 2、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3、对于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5、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6、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

 6.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6.2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6.3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4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6.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6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

 (十二)、监理工作月报制度 1、每月编制一次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配合编制,按公司《监理作业指导书》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写; 2、监理月报完成初稿后,交项目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印章; 3、经批准的监理月报于次月 10 日前报送公司,并按项目规定的时间报送建设单位。

 (十三)、工程款支付签认制度 1、施工单位统计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报审表(表 B.0.11)。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A.0.8),并报建设单位。

 4、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应审核以下内容:

 4.1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4.2 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4.3 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4 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4.5 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4.6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十四)、工程索赔签认制度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变更单、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记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监理月报及相关监理文件资料等。

 3、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费用索赔报审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标准规范及合同文件有关章节要求进行审核与评估,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报建设单位审批,不同意部分应说明理由。

 (十五)、工程变更处理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十六)、工程进度控制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2、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2.1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2 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2.3 施工顺序的安排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2.4 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2.5 施工进度计划要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3、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4、项目监理机构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十七)、合同管理制度 1、向有关单位索取合同副本,了解掌握合 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面执行情况检查,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反映合同信息。

 2、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和核定施工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

 3、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提供合同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

 4、本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十八)信息管理制度 1、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输入计算机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打印分发;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记录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记录;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5、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六、消防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程序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存在问题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整改 项目监理部出具预验收报告上报业主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 监理工作总结

 施 工 单 位 整 改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报质监站验收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报审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工程师抽检 进场设备报验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测量复核 进场材料报验 工程开工报审 分项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旁站监理 监理工程师签证 监理工程师签证 分部工程监理验收 施工单位进场、项目监理部进场 监理交底 施工单位竣工自检,竣工资料归档整理 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 监理组织预验收 下一个分项工程施工 不合格 存在问题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整改 项目监理部出具预验收报告上报业主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 监理工作总结

 施 工 单 位 整 改 消防分部工程报质监站验收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报审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工程师抽检 进场设备报验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测量复核 进场材料报验 工程开工报审 分项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旁站监理 监理工程师签证 监理工程师签证 消防分部工程监理验收 施工单位进场、项目监理部进场 监理交底 施工单位竣工自检,竣工资料归档整理 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 监理组织预验收 下一个分项工程施工 不合格

 2、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图 2)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报验单并附隐检记录、质评表及有关资料

 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下达监理通知 并提出整改要求 监理工程师 隐蔽记录单上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

 整改后再次申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 再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下达不合格项目通知限期整改

 监理工程师 整改后再次申请 施工单位

 再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下达停产整顿或签发 更换施工队伍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图 3)

 自检复试

 施工单位 材料报验单

 施工单位 通知禁止使用 自费运出现场 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合格继续使用 料 源 质量证明书 监理工程师见证、认可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不合格 重 选 料 源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图 4)

 发生质量事故 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及公司汇报 施工单位调查,摸底分析填写事故报告单 事故报告 事故详情分析 初步处理意见 监理工程师现场调查必要时签发停工令 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听取施工单位汇报 必要时请 质量监督站参加 设计提出处理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施工单位实施方案 监理督促实施 监理、设计核查处理结果 施工单位复工申请 监理核发复工指令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发生质量事故 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及公司汇报 施工单位调查,摸底分析填写事故报告单 事故报告 事故详情分析 初步处理意见 监理工程师现场调查必要时签发停工令 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听取施工单位汇报 必要时请 质量监督站参加 设计提出处理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施工单位实施方案 监理督促实施 监理、设计核查处理结果 施工单位复工申请 监理核发复工指令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工程暂停、复工程序(图 5)

  工程停、复工程序 (图 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通过 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验证处理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复工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监理通知单” 不通过

 (二)

 、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1、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的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施工阶段:通过巡视检查和旁站,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1.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2、质量控制采取以下四个手段:

 2.1 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2.2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序的检测项目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2.3 试验: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复验的材料、设备等,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见证取样的规定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2.4 指令性文件: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书面指令性对应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单位加以整改或重视。

 3、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预控按以下方法进行。

 3.1 材料加工定货的质量控制。材料加工定货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场地和生产厂家,然后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经认可后按检查评定样品标准进行验收,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按批量抽查,并将结果报监理审核。

 3.2 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3.2.1、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检)验报告及认证书;

 3.2.2、材料...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策划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策划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策划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20021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