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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五篇】

发布时间: 2021-10-28 00:50:30

当作,是汉语词汇,出自《夏日绝句》,解释为作为,看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5篇

第1篇: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思考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从思想教育、选贤任能、考核评价、容错纠错、能力提升、关心关爱、凝聚合力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重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动力。

下面,就干部担当作为、追责问责、激励关怀等方面谈谈自身的认识和体会。

一、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主要表现

当前干部队伍中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概况起来,主要是“四型”,即“功利型、平稳型、慵懒型、‘天花板’型”:

(一)功利型干部,不愿作为。主要表现为没有利益好处的事,不愿担当作为。比如,有的同志只喜欢听“赞扬声”,不喜欢听“逆耳话”,闻过则怒;有的同志只愿乘“顺风船”,不想行“逆水舟”,知难而退;有的同志习惯迎上不敬下,歌功颂德冲在前面,急事难事躲在后头。有的对上级部署要求,根据部门和个人利益进行取舍裁剪,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推脱或变通。特别是面对严格的纪律约束,一些同志不适应,惯性思维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背离,办事慢腾腾,消极怠工。有的成天自我设计、斤斤计较,过于看重个人待遇,觉得现在晋升空间小了、福利少了,就感到没干头、没盼头,工作激情消退。

(二)平稳型干部,不敢作为。主要表现为遇事畏首畏尾、心存顾虑,不敢担当作为。比如,有的患得患失,“得罪人”的事不做,“讨人嫌”的话不说,导致有时工作推动不力。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怕担风险,工作应付多、谋划少,强调中规中矩多、创新推动少。有的害怕“挑水多、罐子摔得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一味讲究中规中矩,畏首畏尾,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庸懒型干部,不会作为。主要表现为工作能力平庸、工作态度消极怠慢,不会担当作为。比如,有的同志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大事做不了,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应付,敷衍了事。有的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遇到具体问题的讨论与决策,习惯于用过去的案例作对比,观念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理解新思想、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够强。有的对一些新生事物的发展不敏感,对外地先进做法跟踪学习不够,对自身工作改革创新的动力不足,安于现状、得过且过。

(四)“天花板”型干部,不想作为。主要是表现为有些干部年龄大了,在职务上没有了晋升的空间,不想担当作为。如,有的干部接近退休仍为副科级干部,对组织意见较大。即使是科长、副科长,多数在退休前也就是正科职打止,因此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心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工作激情和动力。此外,也有少数年轻干部,承受了机构改革的阵痛,因编制身份、职数问题,错过了“最佳冲刺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受挫。比如:我局2011年前后考进来的研究生,熬了六、七年,在工作岗位中早已“挑大梁”,但盼望一个副科级都轮不上,难免心理不平衡。

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原因分析

认真剖析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各种表现,有外部环境、发展阶段和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世界改造不够深入持久,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差距等主观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不”:

(一)容错纠错界限不清。目前,容错纠错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哪些错误和失误是可以纳入容错机制的,哪些错误和失误是要接受处罚的,没有明确的界限,干部面临着“不干怕问责、干多怕出事”的难题。同时,由于缺乏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追责情形不够严密、追责范围不够全面、责任判定标准不够具体明确、追责触发机制缺乏刚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于是很多干部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宁可少干事”等消极情绪。

(二)干多干少差别不大。干部正向激励的机制还不健全,没有专门出台干部激励的指导性办法,导致各地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零敲碎打地探索,影响激励的整体性。有的考核奖励搞“大锅饭”,同一个单位内部的干部,多干少干差别不明显;评优评先搞轮流坐庄,以致于出现先进者不珍惜荣誉,后进者不争取荣誉的情况。同时,激励手段相对单一,对不同干部的个性化需求考虑不多,普遍存在“一个方子治百病”情况,干部的职业认同降低,影响了工作干劲,导致激励效果不佳。

(三)做好做坏奖惩不明。干部考核体系尚不健全,考评存在名目过多、操作多头、考评指标与具体工作分离、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出现内耗等问题,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和相互之间无谓竞争的问题。在考核方式上,没有对干部实行科学的分类,不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干部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而是习惯于用统一的标准对所有干部泛泛地进行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与激励奖惩措施结合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反而怕追责”的现象。

(四)同工同灶待遇不公。就是在同一个单位相同的岗位上工作,但因为身份编制的问题,在工资待遇上有差别。当前,机关单位普遍存在混编混岗。以我局为例,机构改革后28个机关内设科室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至少需要120人才能确保正常运转,而实际可用的行政编只有70个左右,也就是说,有43%的干部处于混岗状态。而目前编制性质与经济待遇等自身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如“车补”只限定公务员和参公身份的人员,因轮岗交流而失去公务员身份的干部难免有较大情绪,工作积极性也受到较大影响。去年的我市的军转干部安置过程中,73名军转干部没有一个选择市财政局(事业编),其中一名军转干部在我局实习了两个月,最终也没有选择留在财政,主要原因就是顾虑编制身份,拿不到“车补”,且因我局职数紧缺,晋升空间会较长时间受限。

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思考与建议

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概括起来,就是要围绕“四个三”,即“三德、三性、三实、三台”,在干部思想教育、容错纠错机制、选人用人导向和正向激励干部等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围绕“三德”,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习总书记强调,要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就要坚持法治,要讲政德。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明大德,要抓住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员教育管理特别是思想教育始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如:我局通过开展5.10廉政教育日、“一月一书、一月一学”、“红色讲堂”等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始终保持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为财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守公德,要抓住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把道德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思想品德教育,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而影响和带动社会风尚。比如,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我局通过不断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倡导“做文明单位文明人”,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

严私德,要抓住监督约束这个保障。综合运用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接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制度规范的轨道上用权,让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刚性约束的环境中不断提升。比如,我局不断完善廉政教育“四清平台”,在逢年过节的关键时点开展“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的预警教育,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第二,要围绕“三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习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一是方向性错误,要坚决叫停。容错纠错,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特别是不容许在党纪国法、大是大非的方向问题上有纰漏,犯方向性错误。比如,对一些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和错误,必须旗帜鲜明的抵制和纠正。

二是设计性错误,可以不断修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受理论水平、认知能力、经验阅历等方面影响,难免会出现设计缺陷、规划瑕疵等问题。面对这样的设计性错误,要及时修正完善总体规划设计,使规划设计更趋合理、更加规范,更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比如,前几年大力推行的PPP模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设计性的问题。目前正在不断规范和修正PPP模式,为今后的健康运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探索性错误,要宽容包容。事业的发展进步,正如科学实验一样,是不断试错、出错、纠错的反复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只要大方向不错,中间没有公器私用,没有利益输送,就应该得到宽容包容。比如,前些年,各地为了稳增长促发展,融资举债搞建设是客观事实。但去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并对违规举债行为严格追责,这里就涉及到追责的容错问题。

第三,要围绕“三实”,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要以“实在、实干、实绩”作为评判标准。

“实在”就是看干部的为人,看其是否能够做到忠诚老实、表里如一。“实在”体现在干部的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干部队伍中忠诚老实的人占大多数,他们往往谦逊低调,做人做事踏实,有责任心,体现在身边的同事家人对其信赖有加。但往往这类人不善于表达表现自己,因此,组织在鉴别干部的信息渠道上有待丰富,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

“实干”就是看其工作过程,看其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办实事、求实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干,就是能常思岗位之责,常想尽职之策,倾心倾力做好每一项工作,无愧于担负的职责使命。要鼓励、支持、重用那些一心为公、踏实干事的干部,让他们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示才华、施展抱负,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

“实绩”就是看工作成绩,看其所做的工作能否经得起实践检验,是否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实干的目的就是要追求实实在在的成绩。客观来说,当前在干部任用中,政绩考核结果“谈起来重要,用起来不要”的现象常有发生,干部任用看资历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凭实绩用干部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因此,要树立“哪里出成绩,哪里就出干部;谁的实绩突出,就重用谁”的选人用人思路,向敢于担当、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倾斜,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第四,要围绕“三台”,激励干部敢作敢为。在党员干部的成长过程中,要为其搭建“三台”,即:成长有平台;干事有舞台;关爱有后台,激励干部积极作为。

成长有平台,就是要从党性锻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岗位竞争等多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机关干部的持续培养成长机制。特别是对优秀年轻干部,要树立 “经验来自实践,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消除对年轻干部不放心的顾虑,积极将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去磨练,加快年轻干部成长。

干事有舞台,就是要提供合适干部的工作岗位。鼓励干事创业不能只靠“拍拍肩膀鼓鼓劲”,也不能只是“握紧拳头喊加油”,而是要对能干事、想干事的优秀干部,大胆放手,加压担子,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以我局为例,机构改革后,我局正科职数由原来的66个减少到45个,不仅“票子”不能乱发了,“帽子”也大大减少了。作为单位“一把手”,手里面没有“糖粒子”,只有“鞭子”,有时候感觉到激励干部真没法子。因此,建议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协同一致,妥善解决我局机构改革后的编制身份、干部职数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为财政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更宽的舞台。

关爱有后台,就是要关心爱护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家庭上关怀,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比如:尽快全面推行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让那些“天花板型”干部有奔头,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2篇: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

【精品】2020年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

党 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论述、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并将其纳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范畴,这是党中央深刻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律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进一步激励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政治激励机制,鲜明树立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

正确选人用人,是对干部最大的政治激励、最直接最有效的引领促动。大胆起用担当作为者,敢于担当就蔚然成风。要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树立引领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标尺。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事业为上、实干导向选人用人,把敢不敢扛事、能不能干事、干成多少事作为选拔干部重要依据,提拔使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回避问题、迎难而上、谋实招、干实事、有实绩的干部,特别优秀的破格使用。

构建考准担当作为的知事识人体系。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加强实绩考核,考准考实贯彻执行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实际成效。根据我省“中东西”三大功能区不同板块设置、不同层级特点、不同岗位职责,分别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实行精准化、差异化考核,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上的表现。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破除影响担当作为的条条框框限制。打破交流壁垒,完善干部提拔调任的具体办法,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三支队伍有序流动,更广泛地统筹使用干部资源。打破隐性台阶,对于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特别优秀的干部,尤其在脱贫攻坚等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打破晋升“天花板”,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树立实绩导向、择优导向,加强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职务与职级的资源配置能力,充分调动各层级各岗位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建立鼓励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明确容错纠错具体情形、基本程序、结果运用和保障措施,对86名干部大胆容错,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改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澄清保护工作机制,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进行澄清证明,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干部声誉,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安全感。

二、完善精神激励机制,着力激发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精神激励是唤醒内心自觉的有力思想武器,可以最大化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激发热情、充分发掘潜能、增添不竭动力,达到持久稳定的激励效果。

以理论武装筑牢担当之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建立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的长效机制,制定加强经常性干部教育工作意见,持续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增强担当作为的自觉性坚定性。

以初心使命涵养担当之责。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各级党组织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常新,用初心使命润育大义、激发动力、创造佳绩,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以先进文化浸润担当之志。坚持以文化人,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充分利用东北抗联、四战四平、四保临江等特色资源加强干部教育,使广大干部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丰厚的精神营养,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永葆气节风骨胆魄,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以选树典型引领担当之行。大力选树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树立可见可学可比的好干部标杆,强化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我省集中选树宣传一批优秀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一批优秀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一批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一批优秀干部、一批优秀人才、一批在重大任务中担当作为等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勤奋敬业,持续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情感激励机制,切实优化担当作为的人文环境

情感激励最温暖、最可贵。要注重以坦诚真诚的感情交流、贴心暖心的关怀爱护,多做稳人心、暖人心、得人心的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对组织的归属感、对事业的责任感。

坚持和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巨大的凝聚、感召和动员作用,用好谈心谈话这一传统方法,加强思想引导,分级开展干部大谈心活动,做到普遍谈、深入谈、经常谈,注重谈思想、谈工作、谈生活,重点做好与长期在艰苦岗位工作、奋斗在基层一线和承担急难险重工作干部的谈话,让干部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建立健全家访制度,对身患严重疾病、遭遇重大挫折、遭受家庭重大变故的干部必访,倾听诉求、排忧解难。

在关心关爱干部上用真情动真章。逐项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委关心关爱干部政策,确保干部合理的津贴、补助应发尽发,该有的休假、体检等权益应享尽享。高度重视干部身心健康,通过开设心理健康热线、安排健康疗休养等方式,帮助干部调节心理状态,舒缓工作和精神压力。坚持节假日对基层干部、困难干部送温暖、送爱心,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巩固减负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减负不反弹、基层不折腾。

加强对受处理受处分干部教育关怀。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关怀和管理使用的办法,建立帮带教育制度,实行回访教育制度,掌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引导干部端正态度、放下包袱、积极工作。正确对待受处理受处分的干部,该使用的及时合理使用。

四、完善物质激励机制,不断强化担当作为的待遇保障

物质待遇是干部维持生活、履职尽责的最基础保障。要健全完善干部物质待遇保障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物质激励,让干得多的得到的实惠多,让功劳大的获得的奖励大。

健全科学薪酬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使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落实地区附加津贴、公务员奖金制度,确保干部生活更有保障、更有盼头。

完善表彰奖励机制。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或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及时给予记功嘉奖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增强干部职业荣誉感。

改进优化绩效考核。区分不同单位工作职能等因素,科学设定绩效考核内容,提高针对性和精准度。探索建立绩效奖励差异化分配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分级分类设定绩效考核目标,打破平均分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完善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促进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

五、完善鞭策激励机制,有效加强担当作为的反向促动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既要坚持正向激励提动力、增活力,也要强化反向激励给压力、激潜力。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通过有力有效的鞭策手段,让干部不断提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切实增强主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抓好集中整治。聚焦破除宽松软、躲怕推、虚飘浮、庸懒散等问题,集中开展了全省干部作风大整顿,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从严抓作风管作风、各级干部从严改作风转作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深入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严肃组织处理。制定实施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明确岗位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方式,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重拳整治,让那些占位子、顶帽子、摆样子、混日子的干部没有安身之地、容身之所。省委对19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处理结果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科学问责追责。研究制定开展问责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界定问责主体、明确问责原则、规范问责程序,强化党委(党组)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做到严格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建立对问责工作的日常监督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对不当问责及时纠正,避免问责的泛化滥用。

第3篇: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担当作为者政治上受关注、生活上受关心、精神上受鼓舞、经济上受奖励,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落实落地,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

  1.大力选拔使用敢于担当的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原则、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改革发展中敢于触及矛盾、迎难而上、解决难题,矢志不移推动发展,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敢于挺身而出、攻坚克难,在平凡岗位、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默默奉献、不计得失、埋头苦干的干部,要加大选拔使用力度。对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方式优先培养使用,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特别优秀的大胆提拔使用,努力实现干部有多大担当就提供多大舞台。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上重点考虑。

  2.旗帜鲜明鼓励敢于担当的干部。深入发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典型,每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当“担当作为好干部”、争创“干事创业好团队”活动,每两年选树一批优秀县委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先进典型,省委、省政府给予记功奖励,事迹突出的及时提拔使用。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导向,让担当作为者更有尊严、更有地位。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干部身边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和标杆。各级党组织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倾听干部诉求,理顺干部情绪,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落实定期走访慰问制度,了解干部实际困难,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给予帮扶救助,解决后顾之忧。落实带薪休假、健康疗养、年度体检等制度,特别是在基层要保障政策内待遇落到实处。

  3.积极奖励敢于担当的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中位次靠前、前移幅度大、受到表彰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用足用好政策进行物质奖励,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落实到位;对受到奖励的个人发放奖金,对获得各级文明单位称号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精神文明奖;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可将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最高限确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单位),探索差异化分配办法,体现奖优罚劣,避免平均主义。同时,严格政策红线,防止变相违规发放奖金和福利。

  二、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公正评价使用干部

  1.注重实绩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区分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的客观情况、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因素,加大差异化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精准度。提高实绩考核权重,把实绩考核与干部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有机结合,切实考准考实,防止简单唯票、唯分、唯年龄、唯生产总值评价干部。通过建立工作交流平台、现场观摩、对标赶标等方式,定期组织交流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经验,搭建“擂台”,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探索推行考核结果在本地本部门(单位)公开,激励和鞭策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2.加强经常性考核。把考核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的跟踪考核,及时掌握工作先进与落后情况。注意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意见,通过调研、干部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执纪监督、督促检查、审计监督等渠道,全面、历史、辩证地识别干部,注重发现担当作为的干部。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经考核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的,大胆提拔重用。对工作后进、不适应岗位要求、打不开工作局面、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通报,让不守规矩乱作为、只守摊子不作为和敷衍了事慢作为的干部没有市场。对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作为者担当

  1.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干部在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时出现失误或错误,只要出发点是为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予以容错免责: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没有明令禁止的;大胆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无意过失的;存在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经过民主程序决策或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未被采纳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部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执纪执法机关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协调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好容错免责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对容错免责工作负主体责任,相关执纪执法机关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问责机构一并开展容错免责调查核实,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及时作出认定结论。对符合容错免责的予以免责,对不符合容错情形的予以说明。

  3.及时容错免责、纠错防错。经认定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可以在以下方面免责: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不受影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不受影响;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及评先树优、表彰奖励不受影响、不作负面评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对确需给予党内问责、行政问责或纪律处分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满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受到问责的,当年度影响期满后,考核评优不受影响。

  容错免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准确把握政策,坚决反对拿敢于担当替违纪违法找理由、以容错免责为借口纵容袒护违纪违法行为。相关问责机构作出容错免责决定的同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以适当方式向容错免责对象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责成限期整改。同时,督促指导相关地方、部门(单位)或个人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四、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为担当作为者提供保障

  1.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信访举报中经查不属实、查无实据或经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属实名举报的,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属匿名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对经查核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为其澄清和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2.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认真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经查属于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要依照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及时给予劝阻、批评、教育,涉嫌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将诬告陷害行为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挂钩,对有诬告陷害行为的有关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

  3.大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度,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能力。加大对跑官要官等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凡是跑官要官、不安心工作的干部,一律记入负面清单,不得提拔重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和教育,规范干部用权行为,把从严要求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省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大胆负责,做到身先士卒、以上率下,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以及各相关执纪执法机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承担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责任。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做到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推进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第4篇: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

浅谈如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浅谈如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着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围绕促进干部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系列举措。

今年七月,习近平总书记便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从另一角度树立了正确的导向来激励干部,通过进一步加强优秀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别是针对年轻干部,习总书记还指出了,“年轻干部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优良。年轻干部的培养不能搞打谁漫灌,更不能任其自然生长,要精耕细作,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施肥浇水、修剪枝叶,驱虫防病。”这也是说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需要宽严结合的管理机制做好组织保障。山东济南近期开展了一场寻找“出彩型”干部行动,就鲜明树立了重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让实干者实惠,同时正确的自我容错纠错机制,也帮助犯错干部回到正确路线上来。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后面还有许多难啃的硬骨头。改革任务会越来越重,我们要重视探索实践,同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日常工作中的敢于担当,既能办小事也能成大事、难事,将群众的每件事办精办细,办好办妥。

新形势下干部管理更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做到刚柔并济、标本兼治,这样才更有利于更好的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厘清“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的认识误区,打消怕触“红线”、踩“底线”的思想顾虑,积极引导干部提振精气神。与此相结合产生的是逐渐成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这就需要我们再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在合理容错范围内的事项不造成不造成对考核、评优、选拔的的影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通过提醒约谈等形式及时纠错,解决不敢担当的突出问题,强化其能力培训,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后通过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干部见贤思齐、奋力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新时代,是我们的机遇;新担当,是我们的使命;新作为,是我们对党和人民的“交代”。广大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第5篇: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

工作心得:完善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注重同正向激励相结合,调动和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既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撑腰打气,又为组织部门如何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提出了重要课题。为此,XX市着眼于营造一心一意干事业,全力以赴促发展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出台了领导干部激励引导、能上能下、容错纠错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问题,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推动广大干部在改革发展主战场建功立业。

强化激励引导,让干部鼓足干劲“跑起来”。大量事实表明,一个地方的干部心气高、干劲足、敢担当,这个地方的工作就能有声有色、生气勃勃,就能够不断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强调:“干事创业就要像蒙古马那样,有一种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精神。”当前,XX市正处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打造更具活力更为美丽更加和谐的草原青城,迫切需要一大批面对矛盾和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职责和任务敢于担当作为的好干部,需要广大干部弘扬“蒙古马精神”,以跑起来奔目标的劲头干事创业。为此,市委出台了激励引导干部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暂行办法,从集体和干部个人两个层面,明确了考核考评激励、表彰奖励激励、职数编制激励、选拔任用激励、考评表扬激励、实践锻炼激励、教育培训激励、关心爱护激励8种激励方式。一方面,加强集体激励,让班子更好地发挥整体功能。注重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把对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市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适时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在年度综合考评中给予加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增有减的原则,通过在全市总量内统筹调剂等办法,对完成工作任务好、实绩突出的地方或部门给予职数编制倾斜,进行激励引导。另一方面,加强个人激励,让干部提升担当的内在动力。对在基层一线埋头苦干、大胆负责、敢于碰硬、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优先选拔进旗(县、区)或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对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大胆放到重要部门(地方)和关键岗位使用;对于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业绩突出的干部,有计划地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方式重点培养;定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领导干部等评选活动,不断挖掘身边先进典型,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推广;对一心一意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关怀激励。

推进能上能下,让干部主动作为“紧起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下”。对无所作为、工作不力干部的纵容,就是对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干部的一种伤害。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从制度顶层设计出发,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打破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铁交椅”,让组织部门有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制度遵循。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就是要强化制度建设,规定“下”的标准,明确“下”的情形,拓展“下”的渠道,形成刚性约束。一是以“下”的压力激发“进”的动力。管理监督不严、问责压力不够,是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重要原因。为进一步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市委结合实际,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在中央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对问责追究、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方面进行了细化补充,提出了34项具体规定,既有定性要求,也有量化指标,切实加强对干部“下”的认定,做到了对那些庸官、懒官、太平官真正亮剑。二是贵在“下”得精准。随着自上而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下”的情形中,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和任内调整、问责追究、违纪违法方面的依据已经非常明确。目前,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是“下”的重点和难点。在现实工作中有这么一种情况,有的干部基本素质不差,也有一些工作实绩,但就是与敢于担当、抢抓机遇的要求差了很大一截,在现任岗位上还不“够格”。这样的干部,需要我们把功夫下在平时,准确认定“下”的情形,科学精准识人,确保让干部“下”得服气。三是“下”的目的并非处理干部。实现干部“能下”“真下”,不是为了惩戒处分哪个干部,也不会对“下”的干部“一棍子打死”“一下了之”,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合理配置、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有的干部“下”,不只是因为能力不足,还有人岗相适的问题。在这个岗位不合适,可能在其他岗位就如鱼得水。所以,“下”还要区别情况,对那些基本素质好的干部,要扬长避短、用其所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同时,要完善“下”之后的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影响期满后,对经考察并综合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与工作需要等各方面研判符合任职条件的,应及时提拔任用。

注重容错纠错,让干部甩开膀子“干起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区分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首先,容错纠错要合理界定条件。对干部容错免责,核心是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对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有过民主决策程序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时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但能积极整改的;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突破常规和惯例,勇于破除阻碍、触及固有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等12种容错情形,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让那些敢破敢立、敢闯敢试的干部心无旁骛谋改革、甩开膀子干事业。其次,容错纠错要“容”更要“纠”。容错是手段,纠错是目的。要把对党的事业负责与对干部本人负责统一起来,既保护好干部的干事热情,又要通过提醒反馈等方式,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整改、追责等措施,及时中止错误,指出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根源,明确改进方向,避免重蹈覆辙。再次,容错纠错不是纵容犯错。容错必须讲原则,守底线,对于国家明令禁止后仍然有规不依的、打着改革创新旗号谋取私利的、严重阻碍改革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仅不能容错,还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防止容错成为违纪违法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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